比美替尼(Binimetinib)是一种抗肿瘤药物,属于丝裂原活化细胞外信号调节激酶(MEK)1和MEK2的抑制剂。
比美替尼与恩考芬尼联合用于治疗携带b-Raf丝氨酸-苏氨酸激酶(BRAF)V600E或V600K突变且无法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孤儿药资格:FDA授予此用途的孤儿药资格。
开始治疗前必须使用FDA批准的诊断检测方法确认肿瘤样本中存在BRAFV600E或V600K突变。
与恩考芬尼联合用于治疗携带BRAFV600E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
开始治疗前必须使用FDA批准的诊断检测方法,确认肿瘤或血浆样本中存在BRAFV600E突变。若血浆样本中未检测到突变,应检测肿瘤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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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治疗前,根据适应症使用FDA批准的诊断检测方法确认BRAFV600E或V600K突变的存在。
在开始比美替尼治疗前,通过超声心动图或多门控放射性核素血管造影(MUGA)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在开始治疗前监测肝功能、肌酸磷酸激酶(CPK)和肌酐水平。
在开始比美替尼治疗前验证有生育潜能的女性的妊娠状态。
在开始治疗前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新发恶性肿瘤。
开始比美替尼治疗后一个月以及之后每2至3个月通过超声心动图或MUGA评估LVEF。
每次访视时评估视觉症状。定期进行眼科检查,针对新出现或恶化的视觉障碍,并随访新出现或持续的眼科检查结果。
评估新出现或进展的无法解释的肺部症状或表现,以排查可能的间质性肺病(ILD)。
治疗期间每月监测肝功能,并根据临床需要随时监测。
治疗期间定期监测CPK和肌酐水平,并根据临床需要随时监测。
治疗期间监测出血和血栓迹象。
治疗期间及停药后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新发恶性肿瘤。
口服给药,每日口服两次,每次间隔约12小时,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1)、黑色素瘤
每次45毫克,每日两次,与恩考芬尼联合使用,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若恩考芬尼治疗被永久终止,比美替尼也应停用。
(2)、非小细胞肺癌(NSCLC)
每次45毫克,每日两次,与恩考芬尼联合使用,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若恩考芬尼治疗被永久终止,比美替尼也应停用。
1、比美替尼与恩考芬尼联合治疗黑色素瘤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5%)包括:疲劳、恶心、腹泻、呕吐、腹痛。
2、比美替尼与恩考芬尼联合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5%)包括:疲劳、恶心、腹泻、肌肉骨骼疼痛、呕吐、腹痛、视觉障碍、便秘、呼吸困难、皮疹、咳嗽。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3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0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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