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纳替尼(Ponatinib)是一种由日本武田公司研发生产的第三代BCR-ABL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发生了动脉闭塞事件,包括致死性事件。监测动脉闭塞事件证据,根据复发/严重程度暂停给药,然后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给药,或停用普纳替尼,考虑获益-风险以指导重启普纳替尼的决定。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发生了严重或重度的VTE,监测VTE证据。根据复发/严重程度暂停给药,然后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给药,或停用普纳替尼。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发生了致死性、严重或重度心力衰竭事件。
监测患者是否出现与心力衰竭一致的症状或体征,并根据临床指征处理心力衰竭。对于新发或恶化的心力衰竭,暂停给药,然后以降低的剂量恢复给药或停用普纳替尼。
普纳替尼可引起肝毒性,包括肝衰竭和死亡,在基线时监测肝功能,之后至少每月一次或根据临床指征监测。根据复发/严重程度暂停给药,然后以降低的剂量恢复给药或停用普纳替尼。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发生了严重或重度高血压,包括高血压危象,患者可能因伴有意识模糊、头痛、胸痛或呼吸急促的高血压而需要紧急临床干预。
在基线时和根据临床指征监测血压,并根据临床指征处理高血压。如果高血压无法通过药物控制,则暂停、减量或停用普纳替尼。对于显著恶化、不稳定或难治性高血压,暂停普纳替尼并考虑评估是否存在肾动脉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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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患者是否出现神经病变症状,如感觉减退、感觉过敏、感觉异常、不适、烧灼感、神经性疼痛或无力。根据复发/严重程度暂停给药,然后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给药,或停用普纳替尼。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发生了导致失明或视力模糊的严重眼部毒性,在基线时和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全面眼科检查。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发生了致死性和严重出血事件。
监测出血并根据临床指征处理患者。根据复发/严重程度暂停给药,然后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给药,或停用普纳替尼。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发生了致死性和严重体液潴留事件。
监测体液潴留并根据临床指征处理患者。根据复发/严重程度暂停给药,然后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给药,或停用普纳替尼。
普纳替尼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会增加普纳替尼的血浆浓度,从而可能增加普纳替尼不良反应的风险。
避免普纳替尼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如果无法避免合用,应降低普纳替尼的剂量。
普纳替尼与强效CYP3A诱导剂合用会降低普纳替尼的血浆浓度,避免普纳替尼与强效CYP3A诱导剂合用,除非获益大于普纳替尼暴露减少的风险。监测患者的疗效降低情况。建议选择无或具有最小CYP3A诱导潜力的合并用药。
普纳替尼片剂储存在20°C至25°C(68°F至77°F)的条件下,允许短时间储存在15°C至30°C(59°F至86°F)的环境中。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4年03月19日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3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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