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米替尼适用于使用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2 (FGFR2)融合或其他经FDA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重排治疗先前已治疗、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的成人,可以引起眼睛病变以及高磷血症以外,也可能会引起其他的不良反应,这时候培米替尼的剂量需要做调整。
当患者用培米替尼出现3级其他不良反应时,暂停培米替尼,直至其降至1级或基线。如果在2周内消退,则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培米替尼。如果培米替尼在2周内未消退,则永久停用该药物。在2次剂量减量后,永久停用培米替尼,用于3级复发;当患者用培米替尼出现4级其他不良反应时,永久停用培米替尼。
培米替尼可以用于使用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2 (FGFR2)融合或其他经FDA批准的检测方法检测到的重排治疗先前已治疗、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的成人;也可以用于治疗伴有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1 (FGFR1)重排的复发性或难治性髓样/淋巴肿瘤(mln)成人。
治疗胆管癌时,培米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3.5 mg,口服,每日一次,连续14天,然后停药7天,共21天为一个周期。继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治疗FGFR1重排的髓样/淋巴样肿瘤时,培米替尼的推荐剂量为13.5 mg,每日一次,连续口服。继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服用培米替尼(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应整片吞下。请勿压碎、咀嚼、分裂或溶解药片。如果患者在4小时或以上未按时服用培米替尼,或出现呕吐,则继续按下一计划剂量服药。建议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更多详情可以阅读药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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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2年8月26日, 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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