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米苷酶(Imiglucerase)用于经确诊为1型戈谢病,并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贫血、血小板减少、骨病、肝肿大或脾肿大)患者的长期酶替代治疗。
初始剂量:可为每公斤体重2.5单位,每周3次静脉输注,至每公斤体重60单位,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
初始剂量:可为每公斤体重2.5单位,每周3次静脉输注,至每公斤体重60单位,每2周一次静脉输注。
伊米苷酶通过静脉输注给药,输注时间为1至2小时。
稀释后的溶液在给药过程中可通过在线式低蛋白结合型0.2微米过滤器进行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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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瓶应储存在2°C至8°C(36°F至46°F)条件下。
复溶后,本药在室温25°C(77°F)或2°C至8°C(36°F至46°F)条件下可稳定保存长达12小时。
稀释后的溶液应立即使用;如不能立即使用,可在2°C至8°C(36°F至46°F)条件下储存最多24小时。
应查阅生产厂家的产品信息。
免疫学监测:在治疗的第一年内,应定期监测患者的IgG抗体形成情况。
无可用数据。
无可用数据。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monograph/imigluceras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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