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奈利酮适用于成人2型糖尿病相关的慢性肾脏病(伴白蛋白尿)的治疗。临床研究显示,其可降低患者肾脏疾病进展及心血管事件风险。
推荐目标剂量为每日1次20mg,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
(1)开始治疗前需检测血清钾和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以确定是否可启动治疗及选择起始剂量:
若血清钾≤4.8mmol/L,可启动治疗。
若血清钾>4.8~5.0mmol/L,需结合患者特征及血钾水平评估,可考虑启动治疗,但需在4周内复查血钾。
若血清钾>5.0mmol/L,禁止启动治疗。
(2)起始剂量根据eGFR确定:eGFR≥60mL/min/1.73m²者起始20mg每日1次;eGFR25~<60mL/min/1.73m²者起始10mg每日1次;eGFR<25mL/min/1.73m²者不推荐启动治疗。
(1)启动治疗、重启治疗或剂量调整后4周,需复查血清钾和eGFR,并根据结果调整剂量:
若当前剂量为10mg每日1次:血清钾≤4.8mmol/L且无eGFR较上次下降>30%,可增加至20mg每日1次;血清钾>4.8~5.5mmol/L,维持10mg每日1次;血清钾>5.5mmol/L,暂停用药,待血钾≤5.0mmol/L后以10mg每日1次重启。
(2)若当前剂量为20mg每日1次:血清钾≤4.8mmol/L,维持20mg每日1次;血清钾>4.8~5.5mmol/L,维持20mg每日1次;血清钾>5.5mmol/L,暂停用药,待血钾≤5.0mmol/L后以10mg每日1次重启。
(3)此后需根据患者特征及血钾水平定期监测血清钾。
漏服当日发现可补服,次日发现则跳过漏服剂量,按常规时间服用下一剂,不可加倍服用。
口服,可空腹或餐后服用(食物对吸收影响无临床意义),用温水送服,可与苹果酱等软食混合后服用(无法吞咽整片时)。禁止与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同服(可能增加药物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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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调整剂量,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老年与年轻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无显著差异。
启动治疗:eGFR<25mL/min/1.73m²者不推荐启动(数据有限);
维持治疗:eGFR≥15mL/min/1.73m²者可继续用药并调整剂量;eGFR<15mL/min/1.73m²(终末期肾病)需停药(数据有限)。
重度肝损伤:禁止启动治疗(无临床数据,预期药物暴露显著增加)。
中度肝损伤:无需调整起始剂量,但需加强血钾监测(药物暴露增加约38%)。
轻度肝损伤:无需调整剂量。
18岁以下人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使用。
无需根据体重调整剂量(体重对血药浓度影响无临床意义)。
妊娠:仅在获益大于胎儿风险时使用,用药期间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哺乳:禁止哺乳(动物研究显示药物可经乳汁排泄,存在新生儿风险)。
非奈利酮最常见不良反应为高钾血症(发生率14.0%),高风险人群(低eGFR、基线高血钾、既往高钾血症史)需加强监测:
启动、重启或剂量调整后4周必须复查血钾和eGFR。
血钾>5.5mmol/L时需暂停用药并按当地指南处理高钾血症,待血钾≤5.0mmol/L后以10mg每日1次重启。
(1)禁用于艾迪森病(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2)中重度心力衰竭患者(NYHAII-Ⅳ级)未在Ⅲ期研究中纳入,需谨慎评估。
(3)含乳糖,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患者禁用。
(5)每片含钠<1mmol(23mg),基本“无钠”。
(1)强效CYP3A4抑制剂(如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纳韦、克拉霉素等):显著升高非奈利酮暴露,增加高钾血症风险。
(2)保钾利尿剂(如阿米洛利、氨苯蝶啶)及其他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如依普利酮、螺内酯等):协同升高血钾。
(3)强/中效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圣约翰草等):显著降低非奈利酮疗效。
(4)葡萄柚或葡萄柚汁:抑制CYP3A4,增加药物暴露。
(1)中/弱效CYP3A4抑制剂(如红霉素、维拉帕米、氟伏沙明等):可能升高非奈利酮暴露,需监测血钾。
(2)钾补充剂、复方新诺明(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增加高钾血症风险,必要时暂停非奈利酮。
(3)其他降压药:可能增强降压效果,需监测血压。
代谢及营养障碍:非常常见(≥1/10)为高钾血症(14.0%);常见(≥1/100至<1/10)为低钠血症、高尿酸血症。
血管疾病:常见为低血压(4.6%)。
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常见为瘙痒。
检查指标异常:常见为肾小球滤过率降低(5.3%);不常见(≥1/1000至<1/100)为血红蛋白降低。
高钾血症严重事件发生率为1.1%(安慰剂组0.2%),0.9%患者因高钾血症住院;低血压多为轻中度,<0.1%患者因低血压永久停药;肾小球滤过率降低多为初始短暂下降,可逐渐恢复。
对非奈利酮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正在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如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等)。
艾迪森病(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有效期3年,需在包装标注的有效期前使用。
无需特殊贮存条件,置于儿童无法触及处。
废弃药品请勿随意丢弃,按当地医疗废物处理规定处置。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2年9月1日,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BasicSearch.process&ApplNo=21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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