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妥昔单抗是一种靶向于CD20的单克隆抗体,其与表达在B淋巴细胞表面的CD20分子结合,通过抗体依赖的细胞毒作用(ADCC)和补体依赖的细胞毒作用(CDC)杀伤肿瘤B细胞。利妥昔单抗于1997年11月26日获FDA批准上市,用于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以及其他非肿瘤疾病。但是对于不同人群利妥昔单抗服用剂量不同。具体是怎样的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
1、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每次滴注利妥昔单抗前应预先使用解热镇痛药(例如扑热息痛)和抗组胺药(例如苯海拉明)。还应该预先使用糖皮质激素,尤其如果所使用的治疗方案不包括皮质激素。
初始治疗
作为成年病人的单一治疗药,推荐剂量为375mg/m2BSA(体表面积),静脉给入,每周一次,22天的疗程内共给药4次。
本品联合化疗用于初治滤泡性淋巴瘤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疗程375mg/m2体表面积,使用8个疗程。
每次先静脉输注化疗方案中的糖皮质激素,然后在每疗程的第1天给药。
复发后的再治疗
首次治疗后复发的患者,再治疗的剂量是375mg/m2BSA,静脉滴注4周。
2、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每次滴注利妥昔单抗前应预先使用解热镇痛药(例如扑热息痛)和抗组胺药(例如苯海拉明)。
还应该预先使用糖皮质激素,尤其如果所使用的治疗方案不包括皮质激素。 利妥昔单抗应与CHOP化疗联合使用。推荐剂量为375mg/m2BSA,每个化疗周期的第一天使用。化疗的其它组分应在利妥昔单抗应用后使用。
初次滴注
推荐起始滴注速度为50mg/h;最初60分钟过后,可每30分钟增加50mg/h,直至最大速度400mg/h。
以后的滴注
利妥昔单抗滴注的开始速度可为100mg/h,每30分钟增加100mg/h,直至最大速度400mg/h。
治疗期间的剂量调整
不推荐利妥昔单抗减量使用。利妥昔单抗与标准化疗合用时,标准化疗药剂量可以减少。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
已知免疫球蛋白IgG 可通过胎盘屏障。
在猕猴中进行的发育毒性研究没有发现利妥昔单抗治疗具有子宫内胚胎毒性的证据。在研究中观察到母体动物暴露于利妥昔单抗时,其新生子代在出生后阶段出现B 细胞群缺失现象。
在人类临床试验中,还没有对母亲暴露于利妥昔单抗后对新生儿B 细胞水平的影响进行研究。尚未无怀孕妇女有关的充分、良好对照研究数据,但是,怀孕期间使用过利妥昔单抗的母亲所产新生儿有报告一过性B 细胞耗竭和淋巴细胞减少。鉴于此,孕妇应禁用利妥昔单抗,除非可能的获益高于风险。
育龄妇女在使用利妥昔单抗的过程中及治疗后的12 个月,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
尚不清楚乳汁中是否有利妥昔单抗排出。已知母体的IgG 可进入乳汁,因此利妥昔单抗不得用于哺乳的母亲。
儿童用药
利妥昔单抗应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
国外和国内临床研究中均纳入了老年患者,结果提示本品可用于老年患者,无特殊禁忌。
以下患者不能使用此药:
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
已知对本药的任何组份和鼠蛋白过敏的患者禁用利妥昔单抗。
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
对处方中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严重活动性感染或免疫应答严重损害(如低g球蛋白血症,CD4 或CD8 细胞计数严重下降)的患者不应使用利妥昔单抗治疗。
同样,严重心衰(NYHA 分类IV)患者不应使用利妥昔单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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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1年12月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10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