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非酰胺(Rufinamide)适用于1岁及以上儿科患者(含1岁至17岁以下)和成人(17岁及以上),且确诊为Lennox-Gastaut综合征(LGS)、需进行癫痫发作辅助治疗的人群。
卢非酰胺用于成人和1岁及以上儿科患者的与ennox-Gastaut综合征(LGS)相关的癫痫发作的辅助治疗(即与其他抗惊厥药联合使用)。FDA已将该药指定为用于此病症的孤儿药。
停药时,应逐渐减少卢非酰胺的剂量,以最大限度降低癫痫发作频率增加或癫痫持续状态的风险。如果必须突然停药,则在换用另一种抗惊厥药时需密切监护。
密切监测行为上的显著变化,这可能表明出现或加重了自杀念头或行为,或抑郁症。
每日两次,随餐口服等分剂量,剂型可为片剂或口服混悬液。
片剂可整片、半片或压碎后服用。
1岁至17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初始剂量约为每日10mg/kg,分两次等分剂量给药。每隔一天增加约10mg/kg的剂量,直至每日最大剂量45mg/kg(不超过3.2克)。
对于正在接受丙戊酸治疗的患者,应以低于每日10mg/kg的剂量开始治疗。
如果停药,应逐渐减少剂量。在临床试验中,卢非酰胺的剂量大约每隔一天减少25%。
17岁及以上的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日400-800mg,分两次等分剂量给药。每隔一天增加400-800mg的日剂量,直至达到每日最大剂量3.2克。低于每日3.2克剂量的疗效尚未确定。
对于正在接受丙戊酸治疗的患者,应以低于每日400mg的剂量开始治疗。
如果停药,应逐渐减少剂量。在临床试验中,卢非酰胺的剂量大约每隔一天减少25%。
未在肝功能损害患者中进行研究。
应考虑对血液透析患者进行剂量调整;给药后3小时内进行血液透析可能会使药物暴露量有限地降低(约30%)。
由于与年龄相关的肝、肾和/或心功能下降以及可能存在的合并疾病和合并用药,应谨慎选择剂量,通常从常规剂量范围的低端开始治疗。
家族性短QT间期综合征。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已有报告称发生多器官超敏反应(也称为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DRESS]);可能致命或危及生命。临床表现多样,但通常包括发热、皮疹和/或淋巴结病,并伴有其他器官系统受累(例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肝炎、肾炎、血液学异常、心肌炎、肌炎)。
在临床研究中,有报告称12岁以下儿童在治疗开始后4周内发生;停药后反应消退或改善。上市后经验中也有成人和年龄较大儿科患者的报告。如果出现多器官超敏反应的表现,应立即评估患者。停用卢非酰胺并开始替代治疗。
上市后经验中报告了严重的皮肤反应,包括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其他严重皮疹。
密切监测所有正在接受或即将开始抗惊厥治疗的患者的行为变化,这些变化可能表明出现或加重了自杀念头或行为,或抑郁症。平衡自杀风险与未治疗疾病的风险。癫痫和使用抗惊厥药治疗的其他疾病本身与发病率和死亡率以及自杀风险增加相关。如果在抗惊厥治疗期间出现自杀念头或行为,请考虑这些症状是否可能与疾病本身有关。
报告了两类不良中枢神经系统效应:嗜睡或疲劳,以及协调异常、头晕、步态障碍和共济失调。
有报告称QT间期缩短;报告的缩短程度(在剂量≥2.4mg每日两次时平均为20毫秒)没有已知的临床风险。家族性短QT间期综合征与猝死和室性心律失常(尤其是心室颤动)风险增加相关,主要发生在校正后QT(QTc)间期<300毫秒时。非临床数据表明QT间期缩短与心室颤动相关。
制造商和一些临床医生指出,家族性短QT间期综合征患者不应接受卢非酰胺,当卢非酰胺与其他缩短QT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建议谨慎。一些临床医生建议,对于有心电图异常显示QT间期缩短病史或不明原因心脏心律失常或猝死家族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卢非酰胺。
突然停用抗惊厥药可能导致癫痫发作障碍患者癫痫发作频率增加或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如果停止治疗,应逐渐停用卢非酰胺。
如果必须突然停药,则在换用另一种抗惊厥药时需密切监护。
有报告称可能被描述为癫痫持续状态的癫痫发作事件。然而,治疗中出现的癫痫持续状态的发生率尚不清楚。
临床研究中接受卢非酰胺的患者报告了白细胞减少症。
C类,在孕妇中没有进行过充分且良好对照的研究,在动物研究中观察到了发育毒性。
很可能分布到乳汁中,应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
在1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在65岁及以上的患者中经验不足,无法确定老年患者的反应是否与年轻患者不同。健康的老年个体与年轻健康成人之间的药代动力学没有临床重要差异。
未在肝功能损害中进行研究。在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谨慎使用。不推荐在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使用。
肾功能损害(Clcr<30mL/分钟)不会显著改变药代动力学;血液透析可能会减少暴露。
嗜睡、头痛、疲劳、头晕、流感、鼻咽炎、恶心、呕吐、食欲减退、便秘、胃痛、体重减轻、咳嗽、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皮疹、瘙痒、共济失调、复视、攻击性、多动、注意力障碍。
头痛、头晕、疲劳、嗜睡、复视、震颤、眼球震颤、视力模糊、恶心、呕吐、胃痛、便秘、消化不良、共济失调、焦虑、背痛、步态障碍、眩晕。
(1)、CYP2E1的底物:潜在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血浆底物浓度增加)。
(2)、CYP3A4的底物:潜在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底物暴露量减少)。
(3)、羧酸酯酶诱导剂:潜在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卢非酰胺清除率增加);广谱诱导剂可能通过此机制对卢非酰胺代谢产生轻微影响。
(4)、羧酸酯酶抑制剂:潜在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卢非酰胺代谢减少)。
典型的平均稳态血浆卢非酰胺浓度对其他抗惊厥药的药代动力学通常影响甚微。存在影响时,在儿科患者中更为明显。
卢非酰胺与潜在相互作用的抗惊厥药之间药物相互作用的临床重要性尚不清楚;一些临床医生建议,如果临床上有需要,在开始或停止抗惊厥治疗后监测其他抗惊厥药和卢非酰胺的血浆浓度。
潜在的药理学相互作用;合用需谨慎。
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不太可能;该药与血浆蛋白结合率不高。
卢非酰胺(Rufinamide)的抗惊厥作用的确切机制尚不清楚,但可能涉及调节钠通道活性,特别是延长通道的非活性状态。
口服后吸收良好;服药后4-6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吸收程度随剂量增加而降低。食物可使单次400mg剂量的吸收程度和峰暴露量分别增加34%和56%。在进食条件下,单次600mg剂量的吸收率≥85%。在特殊人群中,血液透析结束后3小时,血浆峰浓度和AUC分别降低16%和29%。
血浆蛋白结合率为34%(主要与白蛋白结合)。
卢非酰胺被广泛代谢,主要通过羧酸酯酶介导的羧酰胺基团水解,生成一种无活性的酸性衍生物(CGP47292)。代谢途径不涉及CYP同工酶和谷胱甘肽。药物主要通过尿液(85%)排泄,大部分以代谢物形式存在(≥66%为CGP47292),仅2%的剂量以原形药物排泄,半衰期约为6-10小时。
口服混悬液和片剂均应在25°C下储存(可允许在15-30°C之间波动),片剂需防潮。
1、告知患者卢非酰胺刻痕片可以整片吞服、掰成半片或压碎服用的重要性
2、建议患者在了解药物对其影响之前避免驾驶或操作机器的重要性。如果与酒精或其他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合用,存在中枢神经系统叠加效应(如镇静)的风险。
3、告知患者,未经事先与临床医生讨论,不得停止服用卢非酰胺,因为突然停药可能导致严重问题,包括癫痫发作。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monograph/rufinami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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