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希替尼(Osimertinib)适用于多种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治疗,在开始治疗前需经过FDA批准的诊断试验检测来确定是否符合其适应症。
FDA批准的奥希替尼(Osimertinib)的适应症:
(1)奥希替尼(Osimertinib)用于肿瘤切除后,经FDA批准的诊断试验检测出携带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19号外显子缺失(del19)或21号外显子(L858R)突变的成年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
(2)奥希替尼(Osimertinib)用于在同步或序贯铂类放化疗期间或之后疾病未进展,且经FDA批准的诊断试验检测出肿瘤存在EGFR19号外显子缺失或21号外显子L858R突变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III期)成年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3)奥希替尼(Osimertinib)用于经FDA批准的诊断试验检测出携带EGFR19号外显子缺失(del19)或21号外显子(L858R)突变的转移性成年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4)奥希替尼(Osimertinib)用于在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期间或之后疾病进展,且经FDA批准的诊断试验检测出携带EGFRT790M突变的转移性成年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5)奥希替尼(Osimertinib)与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联合,用于经FDA批准的诊断试验检测出肿瘤存在EGFR19号外显子缺失或21号外显子L858R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成年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以上内容来源于drugs官网,仅反映该药物在境外注册国家的适应症范围,请勿据此作任何治疗决策。
每日口服一次,不受进食影响;整片吞服,不得压碎。
对于吞咽固体困难的患者,可将片剂分散于装有60mL(2盎司)非碳酸水的容器中(不得使用其他液体),立即吞服。
为确保给予全剂量,用额外120-240mL水冲洗容器并立即饮用。
制备药物分散液时,不得压碎、加热或超声处理片剂。
对于通过鼻胃管给药,可将片剂分散于装有15mL非碳酸水的容器中,将分散液吸入注射器;
用额外15mL水冲洗容器,将任何残留药物转移至注射器中;
将得到的30mL药物分散液通过鼻胃管给药,然后用适量水(约30mL)冲洗管道;
重复此步骤,直至注射器中无片剂碎片残留;
在片剂加入水中后30分钟内给予分散液和残留药物。
如果漏服一剂,在常规服药时间服用下一剂;不得补服漏服的剂量。
每日一次,每次口服80mg。持续治疗长达3年,或直至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在铂类放化疗后,每日一次,每次口服80mg。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每日一次,每次口服80mg。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每日一次,每次口服80mg,与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联合使用。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关于培美曲塞、顺铂或卡铂的给药信息,请参考其处方信息。
每日一次,每次口服80mg。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以上内容来源于drugs官网,仅反映该药物在境外注册国家的用法用量范围,请勿据此作任何治疗决策。
白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减少症、贫血、腹泻、皮疹、肌肉骨骼疼痛、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指甲毒性、皮肤干燥、口腔炎、疲劳。
淋巴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ILD/肺炎、血小板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皮疹、腹泻、指甲毒性、肌肉骨骼疼痛、咳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减少症、皮疹、腹泻、口腔炎、指甲毒性、皮肤干燥、肌酐升高。
(1)可能发生严重或致命的间质性肺病(ILD)或肺炎。
(2)对于接受奥希替尼(Osimertinib)治疗且未接受过近期确定性铂类放化疗的患者,如出现(3)提示ILD的呼吸道症状加重(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暂停奥希替尼(Osimertinib)治疗并及时排查ILD。
(4)如确诊ILD,永久停用本品。对于近期接受过确定性铂类放化疗的患者,如出现1级ILD/肺炎,根据临床情况继续或中断奥希替尼(Osimertinib)治疗。
(5)如这些患者出现≥2级ILD/肺炎,永久停用奥希替尼(Osimertinib)。
(1)有QTc间期延长的报告。对于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电解质异常的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已知会延长QT间期且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风险的药物的患者,定期监测心电图和血清电解质。
(2)如出现QT间期延长,可能需要减量、暂时中断或永久停用治疗。
(3)如QT间期延长同时伴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的体征和/或症状,永久停用本品。
(1)有心肌病(如急性或慢性心力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射血分数降低)的报告。(2)对于接受奥希替尼(Osimertinib)单药治疗且有心脏危险因素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心脏监测(包括LVEF评估)。
(3)对于接受奥希替尼(Osimertinib)与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联合治疗的所有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心脏监测(包括LVEF评估)。
(4)对于治疗期间出现相关心脏体征或症状的患者,评估LVEF。如出现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永久停用本品。
有角膜炎的报告。如出现提示角膜炎的表现(如眼炎、流泪、畏光、视力模糊、眼痛、红眼),及时将患者转诊至眼科医生进行评估。
(1)上市后病例报告中有多形性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和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的报告。
(2)如怀疑出现这些情况,暂停奥希替尼(Osimertinib);如确诊,永久停用奥希替尼(Osimertinib)。
(1)上市后病例报告中有皮肤血管炎(如白细胞碎裂性血管炎、荨麻疹性血管炎、IgA血管炎)的报告。
(2)如怀疑出现皮肤血管炎,暂停奥希替尼(Osimertinib)并评估患者是否有全身受累;考虑咨询皮肤科医生。
(3)当未发现其他病因时,根据严重程度考虑永久停用奥希替尼(Osimertinib)。
(1)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报告,部分病例导致死亡。告知患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体征和症状(如新发或持续发热、瘀伤、出血、苍白)。
(2)如怀疑出现,暂停奥希替尼(Osimertinib)并进行血液学咨询。如确诊,永久停用奥希替尼(Osimertinib)。
(3)在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定期以及临床需要时更频繁地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含分类)检查。
(1)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治疗前核实妊娠状态。治疗期间避免妊娠。
(2)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停药后6周内应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3)有生殖潜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治疗期间和停药后4个月内应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尚无孕妇使用的数据;动物研究和药物作用机制表明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如在妊娠期间使用或患者在治疗期间怀孕,告知其潜在的胎儿危害。
尚不清楚是否分布到人类乳汁中,也不清楚药物对乳汁产生或哺乳婴儿是否有影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2周内停止哺乳。
治疗前核实有生殖潜力女性的妊娠状态,并告知此类女性在奥希替尼治疗期间和停药后6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此外,有生殖潜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和停药后4个月内应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动物研究结果表明,奥希替尼可能损害女性和男性的生育能力。
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的疗效总体相当,但老年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挑战更大。
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对奥希替尼(Osimertinib)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未在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进行研究。
轻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对奥希替尼(Osimertinib)的药代动力学无影响。未在终末期肾病患者中进行研究。
可能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增加底物的血浆浓度)。需监测BCRP底物的不良反应。
可能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增加底物的血浆浓度)。需监测P-gp底物的不良反应。
可能存在药理学相互作用(对QT间期延长有叠加效应)。应避免联合使用。若无法避免联合使用,需定期监测心电图和电解质。
不太可能产生具有临床意义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
非索非那定,伊曲康唑,奥美拉唑,利福平,瑞舒伐他汀,辛伐他汀等可能与奥希替尼(Osimertinib)产生相互作用,同时服用前请咨询医生。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monograph/osimertinib-mesylat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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