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昔替尼由美国辉瑞生产,是一种在晚期肾细胞癌(RCC)治疗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药物。在一线治疗方面,它可分别与阿维鲁单抗、帕博利珠单抗联合使用,为晚期肾细胞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有助于提升治疗效果。在二线治疗领域,对于既往一种全身治疗失败的晚期肾细胞癌患者,阿昔替尼单药治疗是一种可行的方案,能有效控制病情进展,延长患者生存期,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阿昔替尼联合阿维鲁单抗,适用于晚期肾细胞癌(RCC)患者的一线治疗。
阿昔替尼联合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晚期肾细胞癌(RCC)患者的一线治疗。
阿昔替尼单药适用于既往一种全身治疗失败后的晚期肾细胞癌(RCC)患者。
晚期肾细胞癌一线治疗
阿昔替尼联合阿维鲁单抗
阿昔替尼推荐起始剂量:5mg,口服,每日2次(间隔12小时),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联合阿维鲁单抗800mg,静脉输注60分钟,每2周1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
阿昔替尼与阿维鲁单抗联用时,可考虑间隔2周或更长时间将阿昔替尼剂量上调至初始5mg以上。
阿维鲁单抗的推荐剂量信息参见其完整处方信息。
阿昔替尼联合帕博利珠单抗
阿昔替尼推荐起始剂量:5mg,口服,每日2次(间隔12小时),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联合帕博利珠单抗200mg每3周1次或400mg每6周1次,静脉输注30分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
阿昔替尼与帕博利珠单抗联用时,可考虑间隔6周或更长时间将阿昔替尼剂量上调至初始5mg以上。
帕博利珠单抗的推荐剂量信息参见其完整处方信息。
晚期肾细胞癌二线治疗
阿昔替尼单药治疗时,推荐起始口服剂量为5mg,每日2次。两次给药间隔约12小时,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
重要给药说明
指导患者将阿昔替尼以一整杯水整片吞服。若患者呕吐或漏服一剂,不应补服。指导患者在下一次常规时间服用处方剂量。
建议根据个体安全性与耐受性进行剂量上调或下调。
治疗期间,若患者连续至少2周耐受阿昔替尼,无>2级不良反应(依据CTCAE)、血压正常、且未接受降压药物治疗,可上调剂量。
强效CYP3A4/5抑制剂应避免与强效CYP3A4/5抑制剂合用(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阿扎那韦、茚地那韦、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伏立康唑)。建议选择无或弱CYP3A4/5抑制作用的替代药物。
虽然阿昔替尼在接受强效CYP3A4/5抑制剂患者中的剂量调整尚未开展研究,但如必须合用,建议阿昔替尼剂量减半。
停用强效抑制剂后(经过3~5个半衰期),阿昔替尼剂量应恢复至使用抑制剂前的剂量。
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级)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
根据药代动力学数据,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级)患者阿昔替尼起始剂量应减半,后续可根据安全性和耐受性调整。
阿昔替尼尚未在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C级)患者中进行研究。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最常见(≥20%)的不良反应为:
阿昔替尼联合阿维鲁单抗:腹泻、疲劳、高血压、肌肉骨骼疼痛、恶心、黏膜炎、手足综合征、发声困难、食欲下降、甲状腺功能减退、皮疹、肝毒性、咳嗽、呼吸困难、腹痛、头痛。
阿昔替尼联合帕博利珠单抗:腹泻、疲劳/乏力、高血压、肝毒性、甲状腺功能减退、食欲下降、手足综合征、恶心、口炎/黏膜炎症、发声困难、皮疹、咳嗽、便秘。
阿昔替尼单药:腹泻、高血压、疲劳、食欲下降、恶心、发声困难、手足综合征、体重下降、呕吐、乏力、便秘。
高血压:已观察到高血压,包括高血压危象。开始使用阿昔替尼前应控制好血压。监测血压并按需治疗。根据高血压严重程度暂停用药、减量或永久停药。
动脉与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已观察到动脉及静脉血栓事件,可能致死。发生风险增高的患者慎用。治疗期间若发生动脉血栓栓塞事件,永久停药。根据静脉血栓栓塞(VTE)严重程度暂停用药,之后恢复原剂量或永久停药。
出血:已有出血事件报告,包括致死性事件。存在未治疗脑转移或近期活动性胃肠道出血的患者尚未开展研究,不应使用。根据出血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暂停用药、减量或停药。
心力衰竭:已观察到心力衰竭,可能致死。治疗期间监测心力衰竭症状与体征。心力衰竭处理可能需要减量、暂停或永久停药。
胃肠道穿孔与瘘管形成:已发生胃肠道穿孔及瘘管,包括死亡病例。存在相关风险的患者慎用。
甲状腺功能减退:已有需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甲减报告。用药前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
伤口愈合受损:择期手术前至少暂停用药2天。大手术后至少2周内不予给药,直至伤口充分愈合。根据伤口愈合受损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减量恢复用药或停药。伤口愈合并发症解决后恢复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已观察到RPLS。如出现相关症状体征,永久停药。
蛋白尿:用药前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蛋白尿。中至重度蛋白尿患者暂停用药,随后减量。
肝毒性:阿昔替尼单药治疗期间曾出现肝酶升高。用药前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ALT、AST及胆红素。与阿维鲁单抗或帕博利珠单抗联用时,3~4级ALT、AST升高发生率可能升高,考虑更频繁监测肝酶。出现重度或危及生命的肝毒性时,暂停阿昔替尼与阿维鲁单抗/帕博利珠单抗,按需启动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永久终止联合治疗。
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需降低起始剂量。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尚未开展研究。
严重心血管不良事件(阿昔替尼联合阿维鲁单抗):优化心血管危险因素管理。3~4级事件永久终止联合治疗。
胚胎‑胎儿毒性:阿昔替尼可造成胎儿伤害。告知患者潜在风险并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7月16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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