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仑伐替尼的临床应用需严格遵循适应症范围,具体如下:
单药治疗,适用于放射性碘治疗无效且疾病进展的患者。
一线治疗:联合帕博利珠单抗,用于癌症转移或无法手术切除的患者。
二线治疗:联合依维莫司,用于接受过抗血管生成治疗后的患者。
单药一线治疗,适用于无法手术切除的患者。
联合帕博利珠单抗治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肿瘤检测结果为错配修复功能正常(pMMR)或非高度微卫星不稳定性(MSI-H)。
既往抗肿瘤治疗无效。
癌症无法通过手术或放疗根治。
分化型甲状腺癌(DTC):推荐剂量24mg,口服,每日1次。
肝细胞癌(HCC):根据患者实际体重分层给药
体重≥60kg:12mg,口服,每日1次;
体重<60kg:8mg,口服,每日1次。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可能导致男女双方生育能力受损,且对胎儿有潜在危害。
女性患者用药前需进行妊娠检测,治疗期间及末次用药后30天内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尚不明确药物是否分泌至母乳,治疗期间及末次用药后1周内禁止哺乳。
出现特定不良反应时,医生可能根据严重程度采取减量、延迟用药或永久停药措施。
仑伐替尼可能引发多种严重甚至致命的不良反应,治疗期间需密切监测,出现症状立即干预:
为常见且需重点管控的副作用,用药前需充分控制血压,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必要时联合降压药物。
可能导致严重心脏事件,出现呼吸困难、脚踝肿胀等症状时,需立即联系医护人员。
属于急症,出现以下症状需紧急就医:剧烈胸痛/压迫感、肢体/背部/颈部/下颌疼痛、呼吸困难、单侧肢体麻木无力、言语障碍、突发剧烈头痛、视力骤变。
肝损伤:可能进展为肝衰竭,治疗前后需监测肝功能;出现黄疸、茶色尿、陶土样大便、嗜睡/意识模糊时需立即就医。
肾损伤:可能导致肾衰竭,治疗期间需定期检测肾功能。
常见副作用且可能加重,治疗前后需监测尿蛋白水平。
需及时就医获取对症治疗药物,同时注意补液;若无法正常饮水或腹泻难以控制,需急诊处理。
出现剧烈腹痛时需紧急就医。
可诱发致命性心律失常,治疗前后需监测血钾、血镁、血钙水平,必要时行心电图(ECG)检查。
治疗期间监测血钙,水平降低时需补充钙剂。
出现剧烈头痛、癫痫发作、肢体无力、意识模糊、视力异常时,需立即联系医护人员。
出现以下症状需及时告知医生:持续性严重鼻出血、呕血、黑便/柏油样便、血尿、咳血/血块、新发或加重的阴道出血。
用药前及治疗期间每月监测甲状腺激素水平。
计划手术者需提前至少1周停药,术后恢复用药时间由医生评估。
存在双膦酸盐、地诺单抗用药史、口腔疾病或侵入性牙科操作史的患者风险更高;用药前后需进行口腔检查,保持口腔卫生;计划牙科手术/侵入性操作前需提前至少1周停药,恢复用药时间由医生评估。
仑伐替尼已被证实可延长QT/QTc间期,因此应避免与已知具有延长QT/QTc间期潜力的药物合用,以降低严重心律失常的发生风险。
乏力、关节肌肉痛、食欲减退、体重下降、恶心、口腔黏膜炎、头痛、呕吐、皮疹、手足皮肤反应、腹痛、声音嘶哑。
乏力、关节肌肉痛、食欲减退、呕吐、恶心、口腔黏膜炎、肢体水肿、咳嗽、腹痛、呼吸困难、皮疹、体重下降、出血。
乏力、食欲减退、关节肌肉痛、体重下降、腹痛、手足皮肤反应、声音嘶哑、出血、甲状腺激素水平降低、恶心。
联合帕博利珠单抗(所有联合适应症)
甲状腺激素水平降低、乏力、关节肌肉痛、恶心、食欲减退、呕吐、口腔黏膜炎、体重下降、腹痛、尿路感染、便秘、头痛、出血、皮疹、手足皮肤反应、声音嘶哑。
尚不明确。
存放在室温下(20℃至25℃),避免儿童接触。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2年3月1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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