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帕博西尼(商品名:Ibrance)是一种新型抗增殖性抗肿瘤药物,属于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CDK)4和6的可逆性、选择性抑制剂,归为抗肿瘤药类别。已被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推荐作为此类乳腺癌的一线治疗方案。
帕博西尼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用于激素受体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初始治疗。
帕博西尼与氟维司群联合,用于激素受体阳性、HER2阴性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且患者经内分泌治疗后疾病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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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前需获取基线血常规(CBC)。
(2)核实有生殖潜力女性的妊娠状态。
(3)鉴于帕博西尼可能损害男性生育能力,治疗开始前可考虑精子保存。
(1)每个周期开始前、第1和第2周期的第15天需检测血常规,临床需要时可增加监测频率;出现血液学毒性的患者可能需更频繁监测。
(2)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肺炎相关症状。
口服给药(胶囊或片剂),每日1次,与食物同服,固定时间服用。胶囊和片剂需整片吞服,不可咀嚼、压碎或掰开/分裂。若漏服或呕吐,无需补服,下一剂按常规时间服用,不可加倍剂量或额外服药。
每日125mg帕博西尼,每个28天周期的第1-21天服药,联合芳香化酶抑制剂,持续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女性接受联合治疗时,需按现行标准治疗方案联用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男性接受该联合治疗时,可考虑联用LHRH激动剂。
每日125mg,每个28天周期的第1-21天服药,联合氟维司群(第1周期第1天和第15天肌内注射500mg,后续每个28天周期的第1天注射),持续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女性接受该联合治疗时,需按现行标准治疗方案联用LHRH激动剂。
(1)最多可因毒性进行2次剂量调整:125mg/日需调整时,先降至100mg/日;若需进一步调整,再降至75mg/日;不推荐使用低于75mg/日的剂量。
(2)血液学毒性:
3级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计数500-<1000/mm³,伴发热≥38.5℃和/或感染):暂停治疗,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至≥1000/mm³后,降低剂量恢复治疗。
1-2级血液学毒性:维持原剂量,第1-6周期出现1-2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时,每3个月、后续周期开始前及临床需要时重复检测血常规。
周期第1天检测到3级血液学毒性:暂停治疗,1周内重复检测血常规;待毒性降至2级或以下后,延迟下一周期并维持原剂量治疗。
第1或2周期第15天检测到3级血液学毒性:维持原剂量,第22天重复检测血常规;若第22天出现4级血液学毒性,暂停治疗至毒性降至2级或以下后,降低剂量恢复治疗。
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7天或后续周期第1天复发:降低剂量恢复治疗。
4级血液学毒性:暂停治疗,毒性降至2级或以下后,降低剂量恢复治疗。
例外:3-4级淋巴细胞减少但无相关临床事件(如机会性感染),无需调整剂量。
(3)间质性肺病(ILD)/肺炎:出现严重ILD/肺炎时,永久停药。
(4)非血液学毒性:3级及以上非血液学毒性经适当医疗处理后仍持续,暂停治疗;毒性降至1级或以下(若毒性对患者无安全风险,可降至2级或以下)后,降低剂量恢复治疗。
(5)与强效CYP3A抑制剂联用:帕博西尼剂量降至75mg/日;停用强效CYP3A抑制剂后,待其3-5个消除半衰期后,恢复联用前的帕博西尼剂量。
(1)肝功能不全: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C级)初始剂量降至75mg/日(每个28天周期第1-21天);轻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B级)无需调整剂量。
(2)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5mL/分钟者,无需调整剂量。
(3)老年患者:目前无特定剂量推荐。
尚不明确
3-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较常见,中位发病时间15天,中位持续时间7天。
可能出现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致命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性败血症。
需按要求监测血常规,根据毒性严重程度调整剂量、暂停或延迟治疗。
CDK4/6抑制剂(包括帕博西尼)可能导致严重、危及生命或致命的ILD/肺炎。
监测患者肺炎相关症状,出现症状时暂停治疗,排除感染、肿瘤等其他病因。
确诊严重ILD/肺炎后永久停药。
动物实验显示帕博西尼具有胚胎胎儿毒性和致畸性,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
治疗前需确认妊娠状态。
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及其伴侣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女性至少3周,男性至少3个月)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若治疗期间妊娠,需告知患者胎儿潜在风险。
尚不明确帕博西尼是否分泌至人乳中,且其对哺乳期婴儿或乳汁分泌的影响未知。
治疗期间及停药后3周内禁止哺乳。
可能损害男性生育能力,动物实验显示其对男性生殖器官和精子有不良影响。
且部分影响在停药后可逆转,治疗前可考虑精子保存。
18岁以下儿科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无总体差异。
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帕博西尼未结合部分暴露量增加,需调整剂量。
轻中度肝功能不全对全身暴露量无显著影响。
轻中重度肾功能不全对全身暴露量无显著影响;尚未在透析患者中开展研究。
中性粒细胞减少、感染、白细胞减少、疲劳、恶心、口腔炎、贫血、脱发、腹泻、血小板减少、皮疹、呕吐、食欲减退、虚弱、发热。
可能增加帕博西尼的血浆浓度和曲线下面积(AUC),避免联用;若无法避免,帕博西尼剂量降至75mg/日;停用强效CYP3A抑制剂后,待其3-5个消除半衰期后恢复原剂量。
可能降低帕博西尼的血浆浓度和AUC,避免联用。
帕博西尼可能增加CYP3A底物的血浆浓度,若需联用治疗窗较窄的CYP3A底物,需考虑降低该底物的剂量。
升高胃pH的药物可能降低帕博西尼的血浆浓度和AUC。
20-25℃保存,允许在15-30℃范围内波动。
绝对生物利用度为46%;胶囊口服后6-12小时达血药峰浓度,片剂口服后4-12小时达峰;剂量在25-225mg范围内暴露量呈剂量比例关系,中位蓄积比为2.4;8天达稳态浓度。进食可增加片剂的全身暴露量,减少胶囊暴露量的个体间变异。
血浆蛋白结合率约85%;尚不明确是否分泌至人乳中。
主要经粪便排泄(74.1%),其次为尿液(17.5%),主要以代谢产物形式排出;消除半衰期为29小时。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monograph/palbocicli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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