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苯那嗪(Xenazine)的治疗必须遵循个体化剂量滴定原则,严格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1)、起始剂量:第一周每日一次,每次12.5毫克。
(2)、递增方案:第二周增加至每日25毫克(分两次,每次12.5毫克)。此后,每周可增加12.5毫克,直至找到能有效控制舞蹈症且患者可耐受的剂量。
(3)、分次服用: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37.5毫克时,应分三次服用。单次剂量不得超过25毫克。
(1)、基因分型:若患者每日需要剂量超过50毫克,必须进行CYP2D6基因分型,以确定其为弱代谢者(PM)或强/中间代谢者(EM/IM)。
(2)、剂量上限:
弱代谢者(PM):最大日剂量50毫克,最大单次剂量25毫克。
强/中间代谢者(EM/IM):最大日剂量100毫克,最大单次剂量37.5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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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停止滴定并降低剂量。若反应未缓解,需考虑停药。
(2)、停药无需逐渐减量,舞蹈症状可能在末次给药后12-18小时内重现。
(3)、中断治疗超过5天后重新用药,需重新滴定;短于5天则可直接恢复原维持剂量。
帕罗西汀、氟西汀、奎尼丁等CYP2D6强抑制剂会显著增加丁苯那嗪活性代谢物(α-HTBZ和β-HTBZ)的血药浓度(分别升高约3倍和9倍)。
合用期间,丁苯那嗪日剂量不得超过50毫克,单次剂量不得超过25毫克。
(1)、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禁止合用。停用MAOIs至少14天后才能开始使用丁苯那嗪。
(2)、利血平:禁止合用。停用利血平至少20天后才能开始使用丁苯那嗪。
(3)、氘代丁苯那嗪或缬苯那嗪:禁止合用。
(1)、酒精或其他镇静药物:合用会加重镇静和嗜睡作用。
(2)、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应避免与已知可延长QTc的药物(如某些抗精神病药、抗生素、抗心律失常药)合用,以降低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风险。
(3)、多巴胺拮抗剂或抗精神病药:合用可能增加帕金森综合征、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NMS)和静坐不能的风险。
(1)、吸收:口服吸收良好(≥75%),但原形药在血浆中迅速被肝脏羰基还原酶代谢为活性代谢物α-HTBZ和β-HTBZ,故难以检测。
(2)、主要代谢途径:α-HTBZ和β-HTBZ进一步主要通过CYP2D6酶代谢。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
(1)、分布:能快速分布至脑组织,在纹状体结合量最高。与含黑色素的组织有结合可能,存在长期积累风险。
(2)、蛋白结合率:中等(原形药82-85%,活性代谢物约60%)。
(3)、消除:主要经肾脏以代谢物形式排出。α-HTBZ、β-HTBZ和另一主要代谢物9-去甲基-β-DHTBZ的半衰期分别为7小时、5小时和12小时。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17年9月13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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