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伐可泮(Avacopan)作为辅助治疗药物,用于成人严重活动性抗中性粒细胞胞质抗体(ANCA)相关性血管炎的治疗,需与标准疗法(包括糖皮质激素)联合使用,但不能替代糖皮质激素。
阿伐可泮是一种补体5a受体拮抗剂,适用于联合标准治疗(包括糖皮质激素),作为成年重度活动性抗中性粒细胞胞质自身抗体相关性血管炎(肉芽肿性多血管炎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的辅助治疗。阿伐可泮不能消除糖皮质激素的使用。
推荐剂量为每次30毫克(三粒10毫克胶囊),每日两次,随餐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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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肝毒性:临床试验中出现肝功能检测指标升高。在开始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测,并根据临床指征进行监测。
2、严重过敏反应:临床试验中发生血管性水肿病例。观察血管性水肿的体征和症状并相应处理。
3、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临床试验中发生HBV再激活病例。暂停使用阿伐可泮并开始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4、严重感染:避免在患有活动性严重感染(包括局部感染)的患者中使用阿伐可泮。
恶心(23.5%)、头痛(20.5%)、高血压(18.1%)、腹泻(15.1%)、呕吐(15.1%)、皮疹(11.4%)、疲劳(10.2%)、上腹痛(6.6%)、头晕(6.6%)、血肌酐升高(6.0%)、感觉异常(5.4%)。
肝毒性(转氨酶升高、肝胆事件)、血管性水肿(需住院治疗)、乙肝病毒再激活、严重感染(如肺炎、尿路感染)、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1、强效和中度CYP3A4酶诱导剂:避免使用。
2、强效CYP3A4酶抑制剂:将阿伐可泮剂量减少至每日一次30毫克。
3、CYP3A4底物:当阿伐可泮与CYP3A4底物共同给药时,应考虑减少CYP3A4底物的剂量。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6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BasicSearch.process&ApplNo=21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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