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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丝氨酸(Cycloserine)是一种强效但具有潜在神经毒性的二线抗结核药物,用药期间需在医生严密监控下进行。
治疗开始前,需明确患者感染的结核分枝杆菌对环丝氨酸的敏感性,避免无效治疗。
治疗前1-2周内需检测血药峰浓度,治疗期间定期复查。成人峰浓度需维持<35μg/mL,儿童峰浓度推荐维持在15-40μg/mL。
定期为患者进行血液检查,并监测肝肾功能。
至少每月评估患者神经精神状态,若出现神经精神症状需增加监测频率。环丝氨酸最危险的风险为自杀倾向,需密切观察患者情绪变化,若发现明显抑郁或性格改变,需立即上报。与德拉马尼联用时,监测需更为密切。
每日剂量>500mg的患者,因中枢神经系统(CNS)毒性风险升高,需特别密切观察。
若患者出现CNS毒性症状(如惊厥、精神病、嗜睡、抑郁、意识模糊、反射亢进、头痛、震颤、眩晕、麻痹、构音障碍),需停药或降低剂量。抗惊厥药或镇静药可能对控制此类症状有效。
若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肝炎),需立即停药。
所有患者服用环丝氨酸期间均需补充吡哆醇,哺乳期患者补充尤为重要。成人补充剂量为100mg/日及以上(或每250mg环丝氨酸对应补充50mg),儿童补充剂量为1-2mg/kg/日(常规范围10-50mg/日)。服用环丝氨酸的哺乳期母亲,其母乳喂养的婴儿也需补充吡哆醇。
肾功能衰竭患者使用环丝氨酸需极其谨慎。
参考资料: WHO说明书更新于2022年7月,说明书网址:https://extranet.who.int/prequal/sites/default/files/whopar_files/TB236part4v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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