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帕博西尼(palbociclib)适用于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治疗:
1、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
2、与氟维司群联合使用,用于既往接受过内分泌治疗的女性患者。
在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女性中,内分泌治疗应与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联合使用。本适应症基于临床研究PALOMA-2和PALOMA-3的数据,显示帕博西尼联合治疗可显著改善无进展生存期。
帕博西尼的推荐剂量为125mg,每日一次,连续服用21天,随后停药7天(方案3/1),构成一个完整的28天周期。治疗应持续至患者不再获得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治疗需由具有抗癌药物使用经验的医生启动和监督。
(1)帕博西尼(palbociclib)应口服服用,建议随餐服用以确保暴露量一致。避免与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同服。
(2)胶囊应整粒吞服(不得咀嚼、压碎或打开后服用)。如果胶囊破裂、损坏或不完整,不应服用。
(3)如果患者漏服或呕吐,不应在当天补服额外剂量,下次剂量应照常服用。
基于个体安全性和耐受性,建议进行剂量调整。对于不良事件,可能需要临时中断给药、延迟治疗周期和/或降低剂量。剂量调整方案见下表(基于不良反应分级):
首次剂量降低至100mg/日;
第二次剂量降低至75mg/日;
如果需进一步降低至75mg/日以下,应终止治疗。
血液学监测:治疗前、每个周期开始时以及前两个周期的第15天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监测。如果在前6个周期中出现1级或2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后续周期可每3个月监测一次。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年龄≥65岁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临床研究中,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的安全性相似。
轻度或中度肝损伤(Child-PughA级或B级)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重度肝损伤(Child-PughC级)患者推荐剂量为75mg每日一次(方案3/1),需密切监测毒性体征。
轻度、中度或重度肾损伤(肌酐清除率≥15mL/min)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数据不足,无剂量调整建议。
帕博西尼(palbociclib)在儿科患者中用于乳腺癌治疗无相关用途。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疗效未得到证实。
妊娠期:无人类数据,动物研究显示生殖毒性。妊娠期不推荐使用,育龄女性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哺乳期:未知是否分泌至人乳,治疗期间应停止哺乳。
生育力:男性患者可能生育力下降,建议治疗前精子保存。
帕博西尼(palbociclib)可能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血液学毒性。需定期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对于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应中断给药直至恢复至≤2级,后续考虑降低剂量。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约2%,需密切管理。
严重、危及生命或致命的ILD/肺炎可能发生。患者出现新发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如缺氧、咳嗽、呼吸困难)时,应立即中断帕博西尼(palbociclib)并评估。严重ILD需永久停药。
由于骨髓抑制特性,帕博西尼(palbociclib)可能增加感染风险。患者应监测感染体征(如发热),并及时治疗。临床研究中,感染发生率较高(3级和4级感染分别为5.6%和0.9%)。
有静脉血栓栓塞事件报告,需监测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体征。
中重度肝损伤或肾损伤患者需谨慎用药,密切监测毒性。
避免与强CYP3A抑制剂(如克拉霉素、伊曲康唑)或诱导剂(如利福平、圣约翰草)联用。与CYP3A底物(如他克莫司)联用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绝经前/围绝经期女性与LHRH激动剂联用。
产品含乳糖,乳糖不耐受患者禁用。
钠含量低(每胶囊<1mmol),几乎“无钠”。
强CYP3A抑制剂(如伊曲康唑)可增加帕博西尼暴露,导致毒性风险升高,应避免联用。如果不可避免,帕博西尼(palbociclib)剂量应降至75mg每日一次。
强CYP3A诱导剂(如利福平)可降低帕博西尼暴露,导致疗效缺失,应避免联用。
与质子泵抑制剂(如雷贝拉唑)联用可能降低帕博西尼暴露,建议与食物同服以减轻影响。
帕博西尼可能增加CYP3A底物(如咪达唑仑)的暴露,与治疗窗窄的药物(如环孢素)联用时需谨慎。
与他汀类药物(如辛伐他汀)联用可能增加横纹肌溶解风险。
中性粒细胞减少(82.1%)、感染(59.2%)、白细胞减少(48.6%)、疲劳(41.5%)、恶心(36.0%)、口腔炎(30.3%)、贫血(29.6%)、腹泻(27.3%)、脱发(26.8%)、血小板减少(22.2%)。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1.4%)、视力模糊(5.5%)、静脉血栓栓塞(3.2%)。
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分别57.3%和11.1%)、感染(5.6%)、ALT/AST升高(2.5%/3.9%)。
常见白细胞减少(97.4%)、中性粒细胞减少(95.6%)和肌酐升高(95.5%)。
不良反应多可通过剂量调整管理。永久停药率约5.2%。儿科患者安全性特征与成人相似。
对帕博西尼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禁用含圣约翰草的制剂。
无需特殊储存条件。保存在原包装中以防潮湿。胶囊剂有效期4年;片剂有效期3年。废弃时按当地要求处理。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12月20日,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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