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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致痤疮样皮炎、皮疹、瘙痒、脱屑、甲沟炎、皮肤干燥等,发生率高(单药约90%)。严重者可并发感染、坏死性筋膜炎或大疱性皮肤病,需暂停或停药并调整剂量,避免日晒。
不适用于KRAS或NRAS突变患者。研究显示,RAS突变患者接受帕尼单抗治疗无获益,且可能缩短总生存期。
可引起低镁血症(部分为3–4级),亦可出现低钾、低钙。治疗前、治疗期间及停药后8周内需监测并补充电解质。
可出现发热、寒战、呼吸困难、低血压,少数为严重或致命反应。发生严重输注反应时应立即终止治疗。
严重腹泻和脱水可导致急性肾衰竭。需监测腹泻、脱水情况,必要时给予支持治疗并暂停用药。
可出现致命或非致命ILD或肺纤维化。出现急性或加重肺部症状需中断治疗,确诊ILD者应永久停药。
日晒可加重皮肤毒性,治疗期间及之后应采取防晒措施,限制日晒。
可能发生角膜炎、溃疡性角膜炎或角膜穿孔。出现相关症状需及时监测并中断或停用治疗。
联合使用可增加严重不良反应和死亡风险,包括皮疹、腹泻、脱水、电解质紊乱及肺栓塞,不推荐联合。
动物研究显示可致胚胎致死。孕妇禁用,有生殖潜力女性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2个月内需避孕。
建议严格遵循剂量调整和复查安排,密切观察身体反应。如出现异常,应及时联系医生调整方案,确保治疗效果和身体状态同步管理。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25年1月16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12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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