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 应 症]
非小细胞肺癌
如果确实需要使用卡麦角林,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并且在服用药物的期间暂停哺乳。一般而言,吃了一粒卡麦角林后,建议7~12天再开始喂奶,以确保药物完全代谢并排出体外,防止药物对婴幼儿造成不良影响。在此期间,可以选择配方乳喂养,并适量添加辅食等,以满足婴儿的营养需求。
由于卡麦角林可能通过母乳进入婴儿体内,对婴儿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哺乳期间一般建议避免使用。尽管目前尚无确切的研究证明卡麦角林对哺乳婴儿有明显的危害,但考虑到药物的药理作用和可能的风险,医生一般会建议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这种药物。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4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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