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组替凡引起的缺氧严重。
贝组替凡可导致严重缺氧,此时需要停药、补充氧气或住院治疗。贝组替凡给药前及给药期间均需常规监测血氧饱和度。对于运动后氧饱和度下降的患者(例如,脉搏血氧仪小于88%或Pa02≤55mmHg),可暂停使用贝组替凡,直到脉搏血氧饱和度在锻炼结束后超过88%时,才可以继续给药或减量。
一项研究显示,在患有冯·希佩尔-林道(VHL)病的患者中,1.6%患者出现缺氧,晚期肾细胞癌患者中15%的患者出现缺氧。在缺氧患者中69%接受了氧疗,缺氧发作的中位时间为30.5天。
如果出现致命的低氧或周期性的症状性低氧,则应永远停止使用贝组替凡。建议患者用药期间注意观察,出现缺氧症状或者体征后立即向医务人员报告并积极处理。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5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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