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
400-001-2811
在线咨询
微信客服

布格替尼用法用量及特殊人群剂量调整指南

作者
郭药师
阅读量:9
2026-01-13 14:34

在开始治疗前,应依据肿瘤标本中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检测结果,筛选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接受布格替尼治疗。

布格替尼常规用法用量

1、非小细胞肺癌成人常规剂量

初始剂量:前7天每日口服一次,每次90mg。

维持剂量:每日口服一次,每次180mg。

2、给药指导

布格替尼应整片吞服,不得压碎或咀嚼。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若发生漏服或呕吐,无需补服,按原计划服用下一次剂量即可。

布格替尼特殊人群剂量调整

1、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调整

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89mL/min):无需调整剂量。

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5-29mL/min):每日剂量应降低约50%(即从180mg降至90mg,或从90mg降至60mg)。

2、肝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调整

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级至B级):无需调整剂量。

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C级):每日剂量应降低约40%(即从180mg降至120mg、从120mg降至90mg,或从90mg降至60mg)。

布格替尼剂量调整原则

1、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初始剂量为每日90mg

首次减量:每日口服一次,每次60mg。

二次减量:永久停药。

三次减量:不适用。

初始剂量为每日180mg

首次减量:每日口服一次,每次120mg。

二次减量:每日口服一次,每次90mg。

三次减量:每日口服一次,每次60mg。

2、注意

剂量降低后,不得再后续增加布格替尼的剂量。

若患者无法耐受每日60mg的剂量,应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若因非不良反应原因导致用药中断14天及以上,恢复用药时需先以每日90mg的剂量服用7天,之后再增至中断前耐受的剂量。

布格替尼与其他药品联用时剂量调整

1、强效或中效CYP4503A抑制剂联用剂量调整

应避免布格替尼与强效或中效CYP4503A抑制剂联用。

若无法避免与强效CYP4503A抑制剂联用,布格替尼每日剂量应降低约50%(即从180mg降至90mg,或从90mg降至60mg)。

若无法避免与中效CYP4503A抑制剂联用,布格替尼每日剂量应降低约40%(即从180mg降至120mg、从120mg降至90mg,或从90mg降至60mg)。

停用强效或中效CYP4503A抑制剂后,应恢复患者使用抑制剂前耐受的布格替尼剂量。

2、中效CYP4503A诱导剂联用剂量调整

应避免布格替尼与中效CYP4503A诱导剂联用。

若无法避免联用,在患者耐受当前剂量治疗7天后,可每隔一段时间将布格替尼每日剂量增加30mg,最大剂量不超过使用诱导剂前耐受剂量的2倍。

停用中效CYP4503A诱导剂后,应恢复患者使用诱导剂前耐受的布格替尼剂量。

布格替尼特定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1、间质性肺病/肺炎

1级:若在治疗前7天出现新发肺部症状,应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患者恢复至基线状态后,以原剂量恢复用药。

若怀疑为间质性肺病/肺炎,则不得将剂量增至180mg。

若在治疗7天后出现新发肺部症状,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患者恢复至基线状态后,以原剂量恢复用药。

若间质性肺病/肺炎复发,应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2级:若在治疗前7天出现新发肺部症状,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患者恢复至基线状态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用药。

若怀疑为间质性肺病/肺炎,则不得增加剂量。

若在治疗7天后出现新发肺部症状,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患者恢复至基线状态后,若怀疑为间质性肺病/肺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用药。

否则以原剂量恢复用药。若间质性肺病/肺炎复发,应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3级或4级: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2、高血压

3级(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需药物干预。

需使用1种以上降压药物或需强化原有治疗方案):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患者血压恢复至1级及以下(收缩压<140mmHg且舒张压<90mmHg)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用药。

若高血压复发,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血压恢复至1级及以下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用药或永久停药。

4级(危及生命,需紧急干预):暂停布格替尼治疗。

待患者血压恢复至1级及以下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用药或永久停药。

4级复发: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3、心动过缓(心率<60次/分钟)

有症状心动过缓:暂停布格替尼治疗。

待患者恢复至无症状心动过缓状态或静息心率恢复至60次/分钟及以上。

若发现同时使用了可能导致心动过缓的药物,且已停用或调整该药物剂量,待患者症状或心率达标后,可按原剂量恢复布格替尼治疗。

若未发现可疑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或合并用药无法停用/调整剂量,待患者症状或心率达标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布格替尼治疗。

危及生命的心动过缓(需紧急干预):若未发现可疑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应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若发现可疑合并用药并已停用或调整剂量,待患者恢复至无症状心动过缓状态或静息心率恢复至60次/分钟及以上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布格替尼治疗,同时根据临床情况进行密切监测。

若危及生命的心动过缓复发,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4、视力障碍

2级或3级: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患者恢复至1级或基线状态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用药。

4级: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5、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3级或4级升高(肌酸磷酸激酶水平>5倍正常上限,且伴2级及以上肌肉疼痛或无力):

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患者指标恢复至1级及以下(≤2.5倍正常上限)或基线状态后,以原剂量恢复用药。

若再次出现肌酸磷酸激酶升高,暂停治疗,待指标恢复至1级及以下或基线状态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用药。

6、脂肪酶/淀粉酶升高

3级升高(>2倍正常上限)

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患者指标恢复至1级及以下(≤1.5倍正常上限)或基线状态后,以原剂量恢复用药。

复发:暂停治疗,待指标恢复至1级及以下或基线状态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用药。

4级升高(>5倍正常上限)

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患者指标恢复至1级及以下或基线状态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用药。

7、高血糖

3级(血糖>250mg/dL或13.9mmol/L)或4级

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患者血糖控制达标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用药或永久停药。

8、其他不良反应

3级:暂停布格替尼治疗。

待患者恢复至基线状态后,以原剂量恢复用药。

若不良反应复发,暂停治疗,待患者恢复至基线状态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用药或停药。

4级:暂停布格替尼治疗。

待患者恢复至基线状态后,以降低后的下一个剂量恢复用药。

若不良反应复发,永久停药。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dosage/brigatinib.html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内容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持有医疗专业资质的人员用于医学药学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治疗建议或药品推荐。所涉药品可能未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不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如需治疗,请咨询正规医疗机构。本站不提供药品销售或代购服务。

布格替尼(Alunbrig)
药品别称
布格替尼、布加替尼、布吉替尼、Alunbrig、brigatinib、安伯瑞
适应人群
经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认存在ALK阳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 详情 ]
微信扫码
免费询价
药品知识
相关药物
临床招募
新药免费用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们
医伴旅公众号
扫一扫 添加企业微信
做您身边的贴心健康咨询管家
医伴旅官方微博
扫码关注 有问必答
了解医药信息 关注临床动态
最新药品信息
新上药品信息
在线留言
注:医伴旅尽快与您联系,我们承诺严格保护您的隐私
点击提交
医伴旅是一家专业从事跨国医疗咨询的公司,本着“健康至上,医疗全球化”的理念, 公司将O2O的概念引入跨境医疗服务行业,专注为中国患者寻找全球优质医疗资源,让国内患者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联系我们 :24小时客服在线
400-001-2811
关于我们
邮箱 : service@1blv.com
医伴旅公众号
医伴旅医学顾问
本网站不销售任何药品,只做药品信息资讯展示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5)第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