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21天静脉输注3.2mg/m²,输注时间超过60分钟。
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仅在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至少为1500个细胞/mm³且血小板计数至少为100,000/mm³时方可开始使用卢比替定。
皮质类固醇(地塞米松8mg静脉注射或等效药物)。
5-羟色胺拮抗剂(昂丹司琼8mg静脉注射或等效药物)。
卢比替定仅用于静脉注射。
给药前检查是否有颗粒物和变色,如观察到则不得给药。
卢比替定可使用或不使用在线过滤器给药。如果使用在线过滤器,推荐使用孔径为0.22微米的聚醚砜在线过滤器。
考虑使用中心静脉导管,尤其是对于静脉通路有限的患者,以降低外渗风险。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无可用数据。
(1)、轻度肝功能不全(总胆红素[TB]≤正常值上限[ULN]且AST>ULN,或TB在1至1.5倍ULN之间且任何AST):不建议调整剂量。
(2)、中度至重度肝功能不全(TB>1.5倍ULN且任何AST):无可用数据。
(1)、2级: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
(2)、3级或以上: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1级或以下;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治疗或永久停药。
(1)、首次剂量减少:每21天静脉输注2.6mg/m²,输注时间超过60分钟
(2)、第二次剂量减少:每21天静脉输注2mg/m²,输注时间超过60分钟
请遵循相应的特殊处理和处置程序。
如果重构或稀释后未立即使用,溶液可在给药前于2°C至8°C(36°F至46°F)的冰箱中或室温/环境光下保存最多24小时。
将卢比替定小瓶储存于2°C至8°C(36°F至46°F)的冰箱中。
1、有生育潜力的女性若怀孕或怀疑怀孕,应联系其医疗保健提供者。
2、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应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3、有生育潜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应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4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不建议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2周内进行母乳喂养。
参考资料: FDA更新于2023年7月28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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