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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阿法替尼(afatinib)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电解质及影像学检查,并及时向医生报告任何异常症状。
治疗期间需为患者提供止泻药物(如洛哌丁胺),指导患者在腹泻发作时立即使用,并持续至排便正常12小时;若出现2级腹泻持续≥2天或≥3级腹泻,需暂停用药,待缓解至1级及以下后,以降低10mg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同时密切监测脱水及肾功能指标。
建议患者治疗期间避免日晒,外出时使用防晒霜(SPF≥30)并穿戴防护衣物;若出现2级皮肤反应持续>7天或不耐受、3级皮肤反应,需暂停用药,缓解后减量恢复;出现危及生命的大疱、剥脱性皮肤病变(如TEN、SJS),需永久停药。
告知患者ILD相关症状(新出现或加重的呼吸困难、咳嗽、发热),一旦出现需立即就医;疑似ILD时暂停用药,经检查确诊ILD后,需永久停药,并给予针对性治疗(如糖皮质激素)。
治疗前及治疗期间需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包括ALT、AST、胆红素),频率建议每4周1次;若出现肝功能指标恶化(如ALT/AST显著升高、胆红素升高),需暂停用药,评估肝损害程度,严重者(如严重药物性肝损伤)需永久停药。
用药前评估患者胃肠道风险因素(如溃疡病史、憩室病、肠转移),避免与高风险药物(如NSAIDs、皮质类固醇、抗血管生成药)合用;若患者出现严重腹痛(尤其是伴恶心、呕吐、发热),需立即排查胃肠道穿孔,确诊后永久停药。
有角膜炎、溃疡性角膜炎或严重干眼症病史,或佩戴隐形眼镜的患者需密切监测眼部情况;出现眼部疼痛、红肿、流泪、畏光、视力模糊等症状时,立即暂停用药并转诊眼科,确诊溃疡性角膜炎后,根据严重程度决定暂停或永久停药,评估继续用药的获益与风险。
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定期评估LVEF(如每3-6个月1次),尤其是有心脏病史的患者;若出现左心室功能障碍相关症状(如活动耐量下降、呼吸困难、下肢水肿、心悸、体重骤增),需暂停用药,进一步检查并对症治疗,症状性左心室功能障碍患者需永久停药。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2年4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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