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仑伐替尼应持续服用直至患者产生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或完全耐受为止,如果没有发生,则应按疗程、遵从医嘱服用,不建议中途私自停药。减量或者停药是用来应对仑伐替尼不良反应的方法。如果仑伐替尼副作用过大,先中断使用,症状消失或者减轻再减量恢复使用,一般减量至4mg/天即可,危及生命的患者应该终止服用仑伐替尼。服用仑伐替尼高血压的发生率高达73%,其中3级高血压的发生率为44%,这是服用仑伐替尼的患者一定要非常重视的地方。
很多老年患者本身就有高血压,所以服药期间,每天都要监测血压,一旦有血压异常,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对于出现3级或以上的高血压、心功能不全、肝损伤、肾衰或受损的患者中断使用仑伐替尼,不良症状消失或减轻至1 级以下时,方可降低剂量恢复使用。对于危及生命的高血压、4级心功能不全、肝衰竭、肾病综合征以及出现动脉血栓栓塞事件的患者终止使用仑伐替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