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那帕韦钠(Sunlenca)必须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重度经治的、具有多重耐药HIV-1的成人感染者。
来那帕韦钠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适用于治疗对多种药物耐药且当前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方案因耐药性、不耐受或安全性问题而失败的、有大量治疗经验的成人患者的1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感染。
在开始使用来那帕韦钠之前,医疗保健提供者应仔细选择同意遵守每6个月注射一次给药方案的患者,并告知患者按时进行来那帕韦钠给药访视和坚持伴随口服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重要性,以帮助维持病毒抑制,降低因漏服剂量导致的病毒反弹风险和潜在的耐药性发展风险。
(1)、起始治疗方案一
治疗时间:起始期。第1天剂量:927mg皮下注射(2×1.5mL注射剂)加上600mg口服(2×300mg片剂)。第2天剂量:600mg口服(2×300mg片剂)。
治疗时间:维持期。每6个月(26周)±2周(自上次注射之日起计算)剂量:927mg皮下注射(2×1.5mL注射剂)。
(2)、起始治疗方案二
治疗时间:起始期。第1天剂量:600mg口服(2×300mg片剂)。第2天剂量:600mg口服(2×300mg片剂)。第8天剂量:300mg口服(1×300mg片剂)。第15天剂量:927mg皮下注射(2×1.5mL注射剂)。
治疗时间:维持期。每6个月(26周)±2周(自上次注射之日起计算)剂量:927mg皮下注射(2×1.5mL注射剂)。
(1)、计划的漏注射
在维持期内,如果患者计划错过预定的6个月注射访视超过2周,可以服用来那帕韦钠片剂长达6个月,直至恢复注射。关于计划漏注射后的推荐剂量:每周口服维持。
自上次注射后的时间:26至28周。推荐方案:维持期口服剂量300mg,每7天服用一次,最长持续6个月,在最后一次口服剂量后7天内恢复维持期注射剂量。
(2)、未计划的漏注射
错过预定注射访视的患者应重新进行临床评估,包括考虑进行来那卡帕韦耐药性检测,以确保恢复治疗仍然合适。在维持期内,如果自上次注射后已超过28周且未服用来那帕韦钠片剂,自上次注射后的时间:超过28周。推荐方案一或二重新开始治疗,然后继续维持期注射给药。
尚无关于患者来那帕韦钠过量使用的数据。如果发生过量,应监测患者是否有毒性迹象。来那帕韦钠过量的治疗包括一般支持措施,包括监测生命体征以及观察患者的临床状况。由于来那卡帕韦与血浆蛋白高度结合,透析不太可能显著清除该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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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将来那帕韦钠与强效CYP3A诱导剂同时给药,因为这会导致来那卡帕韦血浆浓度降低,可能导致治疗失效并产生对来那帕韦钠的耐药性。
已有联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患者发生免疫重建综合征的报告。在联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初始阶段,免疫系统有反应的患者可能对潜伏性或残留的机会性感染(如鸟分枝杆菌感染、巨细胞病毒、耶氏肺孢子菌肺炎[PCP]或结核病)产生炎症反应,这可能需要进行进一步评估和治疗。
在免疫重建的情况下也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格雷夫斯病、多发性肌炎、吉兰-巴雷综合征和自身免疫性肝炎)的报告;然而,其发病时间变化较大,可能在开始治疗数月后发生。
来那卡帕韦是一种中度CYP3A抑制剂,可能会增加在最后一次来那帕韦钠皮下给药后9个月内开始使用的、主要由CYP3A代谢的药物的暴露量,从而可能增加这些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
如果停用来那帕韦钠,为尽量减少产生病毒耐药性的潜在风险,必须尽可能在最后一次来那帕韦钠注射后不晚于28周内开始一种替代的、完全抑制病毒的抗逆转录病毒方案。如果治疗期间发生病毒学失败,应尽可能将患者转换至替代方案。
使用来那帕韦钠可能导致局部注射部位反应。如果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注射部位反应,应进行评估、采取适当的治疗和随访。
注射部位反应的表现可能包括肿胀、疼痛、红斑、结节、硬结、瘙痒、外渗或肿块。注射部位的结节和硬结可能比其他注射部位反应需要更长时间才能消退。
导致部分患者注射部位结节和硬结持续存在的机制尚未完全明确,但基于现有数据,可能与皮下药物储库的存在有关。在对部分患者的注射部位结节或硬结进行皮肤活检时,皮肤病理学显示存在异物炎症或肉芽肿反应。
(1)、严重(3级)注射部位反应:红斑、疼痛、肿胀(发生率4%),多在15天内消退。
(2)、注射部位结节和硬结:部分消退时间显著延长;首次注射的结节中位消退时间148天(范围41–727天),硬结中位消退时间70天(范围3–252天)。随访中位553天时,仍有结节(10%中的30%未消退)、硬结(1%中的13%未消退)。大多可触及但不可见,直径一般约1–4厘米。
(3)、上市后不良反应:注射部位坏死。
因果关系未确定,但在CAPELLA试验中≥2%的受试者出现。肌酐升高、糖尿、空腹高血糖、蛋白尿、丙氨酸转氨酶、天冬氨酸转氨酶、直接胆红素升高。
1名受试者因1级注射部位结节停用。
(1)、强效或中效CYP3A诱导剂
强效或中效CYP3A诱导剂药物可能会显著降低来那卡帕韦的血浆浓度[参见临床药理学(12.3)],可能导致来那帕韦钠治疗失效并产生耐药性。在来那帕韦钠治疗期间,禁止同时使用来那帕韦钠与强效CYP3A诱导剂[参见禁忌症(4)]。在来那帕韦钠治疗期间,不建议同时使用来那帕韦钠与中效CYP3A诱导剂。
(2)、联合的P-gp、UGT1A1和强效CYP3A抑制剂
联合的P-gp、UGT1A1和强效CYP3A抑制剂可能会显著增加来那帕韦钠的血浆浓度。不建议与这些抑制剂同时使用来那帕韦钠。
来那卡帕韦是CYP3A的中度抑制剂,由于皮下给药后来那卡帕韦的半衰期长,来那帕韦钠可能会增加在最后一次来那帕韦钠皮下给药后9个月内开始使用的、主要由CYP3A代谢的药物的暴露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潜在风险。
关于妊娠期间使用来那帕韦钠的人类数据不足,无法告知药物相关的出生缺陷和流产风险。对于指定人群,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背景风险未知。
尚不清楚来那帕韦钠是否存在于人乳中、是否影响人乳产量或对母乳喂养的婴儿有影响。给予妊娠大鼠后,在哺乳期幼鼠的血浆中检测到了来那卡帕韦,但对这些哺乳期幼鼠无影响。
母乳喂养的潜在风险包括HIV-1传播(给未感染HIV-1的婴儿)、产生病毒耐药性(在感染HIV-1的婴儿中),以及母乳喂养的婴儿出现与成人相似的不良反应。
尚未在儿科患者中确立来那帕韦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来那帕韦钠的临床研究未纳入足够数量的65岁及以上参与者,无法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轻患者不同。
对于轻度、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害(估计肌酐清除率大于或等于15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调整来那帕韦钠的剂量。尚未在终末期肾病(估计肌酐清除率小于15mL/分钟)患者中研究来那帕韦钠。
对于轻度(Child-PughA级)或中度(Child-PughB级)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建议调整来那帕韦钠的剂量。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级)患者中研究来那帕韦钠。
绝对生物利用度为6%至10%,达峰时间(Tmax)为4小时。低脂餐(相对于空腹)对药时曲线下面积(AUCinf)的影响比值为98.6(58.2,167.2),对峰浓度(Cmax)的影响比值为115.8(55.4,242.1)。高脂餐(相对于空腹)对AUCinf的影响比值为115.2(72.0,184.5),对Cmax的影响比值为145.2(77.9,270.5)。
表观分布容积(Vd/F)为19240L,与人体血浆蛋白的结合率>98.5%,血液与血浆比值为0.5至0.7。
消除半衰期(t1/2)为10至12天,平均表观清除率为55L/h,血浆中未变化药物占剂量的百分比为69%。
代谢途径:CYP3A(次要)、UGT1A1(次要)。主要消除途径:未变化药物排泄至粪便。尿液中排泄的剂量百分比<1%。粪便中排泄的剂量百分比(未变化部分)为76%(33%)。
来那帕韦钠是一种多阶段、选择性的HIV-1衣壳功能抑制剂,直接结合于六聚体中衣壳蛋白(p24)亚基之间的界面。表面等离子体共振传感图显示来那卡帕韦与交联的野生型衣壳六聚体呈剂量依赖性和饱和性结合,平衡结合常数(KD)为1.4nM。
来那卡帕韦通过干扰病毒生命周期的多个关键步骤来抑制HIV-1复制,包括衣壳介导的HIV-1前病毒DNA核内转运(通过阻断核输入蛋白与衣壳的结合)、病毒组装和释放(通过干扰Gag/Gag-Pol功能,减少衣壳蛋白亚基的产生)以及衣壳核心形成(通过破坏衣壳亚基结合的速率,导致衣壳畸形)。
来那帕韦钠片剂,300mg,米色,胶囊形,薄膜包衣,一侧压印有"GSI",另一侧压印有"62L"。
在泡罩包装内,片剂包装在透明的泡罩膜中,密封在铝箔盖材上。泡罩卡夹在两块纸板卡之间,并与硅胶干燥剂一起包装在密封的儿童安全柔性复合袋中。
将瓶装和泡罩包装储存在20°C–25°C(68°F–77°F)条件下,允许短时间储存于15°C–30°C(59°F–86°F)(参见USP受控室温),仅使用原瓶或原泡罩包装进行配药和储存。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pro/sunlen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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