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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达尼布(维加特)的注意事项

作者
郭药师
阅读量:806
2025-01-21 18:08:47

尼达尼布,是一种化学品,临床上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那使用尼达尼布(维加特)的注意事项有什么呢?

1、腹泻

应在首次出现腹泻时采用适当的补液和止泻药物,例如洛哌丁胺,进行治疗,并可能需要中断治疗。可采用降低的剂量(每次100 mg,每日两次)或完整剂量(每次150 mg,每日两次)恢复尼达尼布治疗。如果即使接受了对症治疗,重度腹泻仍持续存在,则应停止尼达尼布治疗。

2恶心和呕吐

如果尽管接受了适当的支持疗法(包括止吐治疗),症状仍持续存在,那可能需要减量或中断治疗。可采用降低的剂量(每次100 mg,每日两次)或完整剂量(每次150 mg,每日两次)恢复治疗。如果即使接受了对症治疗,重度症状仍持续存在,则应停止尼达尼布治疗。

3、肝功能

在轻度肝损伤(Child Pugh A)患者中,不良事件的风险可能会随着暴露量的增加而增加。轻度肝损伤患者谨慎使用尼达尼布(别名:维加特,Ofev)。轻度肝损伤患者(Child Pugh A)应该接受降低剂量治疗。

4、出血

上市后,曾报道发生出血的病例,包括接受或未接受抗凝治疗或其他可导致出血的药物的患者。因此,仅在预期获益超过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才给予这些患者尼达尼布治疗。

5、胚胎-胎儿毒性

应告知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接受尼达尼布治疗期间应避免怀孕,在尼达尼布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接受尼达尼布给药前,要检查妊娠状态。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10月11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5832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内容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持有医疗专业资质的人员用于医学药学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治疗建议或药品推荐。所涉药品可能未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不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如需治疗,请咨询正规医疗机构。本站不提供药品销售或代购服务。

尼达尼布(Nintedanib)
药品别称
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尼达尼布、维加特、OFEV、Nintedanib
适应人群
适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进行性表型慢性纤维化间质性肺病(ILDs)的...[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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