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氟鸟氨酸(Iwilfin)由美国USWorldMeds公司研发,于2023年12月13日获得美国FDA批准。
在开始依氟鸟氨酸治疗前,应进行基线听力图检查、全血细胞计数及肝功能检测。
(1)、体表面积>1.5m²:每次768mg(4片),口服,每日两次。
(2)、体表面积0.75至1.5m²:每次576mg(3片),口服,每日两次。
(3)、体表面积0.5至<0.75m²:每次384mg(2片),口服,每日两次。
(4)、体表面积0.25至<0.5m²:每次192mg(1片),口服,每日两次。
每日两次口服,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持续两年或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毒性。
可整片吞服、咀嚼或压碎后与两汤匙软食或液体混合。
应尽快补服,若距下一次服药时间不足7小时,则跳过漏服剂量。
若服药后呕吐,无需补服,按原计划继续下一次剂量。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1)、中性粒细胞计数<500/mm³:暂停IWILFIN直至恢复至≥500/mm³。7天内恢复则原剂量继续;7天后恢复则减量继续。
(2)、血小板计数<25,000/mm³:暂停直至恢复至≥25,000/mm³。7天内恢复则原剂量继续;7-14天恢复则减量继续;14天未恢复则永久停药。
(3)、血红蛋白<8g/dL:暂停直至恢复至≥8g/dL,恢复后原剂量继续。若复发,则暂停后减量继续。
AST或ALT≥10倍正常值上限(ULN):暂停直至恢复至<10倍ULN。7天内恢复则原剂量继续;7天后恢复则减量继续。
出现临床关注的新发或加重听力损失:继续用药,3周后复查听力图。若改善则原剂量继续;若持续存在,则暂停最多30天再复查。若稳定或改善,则减量继续。
(1)、恶心、呕吐或腹泻(3级):若对症治疗有效则原剂量继续;无效则暂停至≤2级后减量继续。
(2)、其他3级或4级不良反应:暂停至≤2级后减量继续。
(3)、复发性4级不良反应:永久停药。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3年12月13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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