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佩米替尼的正确的掌握其服药的时间、对其合理的剂量的调整以及其与食物的相互作用等都对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和减少不良反应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存在FGFR2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胆管癌的患者均可尝试佩米替尼的治疗,但其均需通过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的确认下才能作为临床的可行的治疗手段。
选择存在FGFR1重排的复发或难治性髓系/淋巴系肿瘤患者使用佩米替尼(pemigatinib)治疗。目前尚无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用于筛选佩米替尼(pemigatinib)治疗的FGFR1重排患者。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每日大约同一时间口服佩米替尼(pemigatinib),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整片吞服,不可压碎、咀嚼、掰开或溶解药片。
若漏服超过4小时或发生呕吐,跳过该次剂量,按原计划服用下一剂。
推荐剂量13.5mg,每日一次,连续服用14天后停药7天,构成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治疗持续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推荐剂量13.5mg,每日一次连续服用(无间歇期)。
治疗持续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首次减量:9mg/日,每21天周期的前14天服用。
第二次减量:4.5mg/日,每21天周期的前14天服用。
第三次减量:永久停药。
首次减量:9mg/日连续服用。
第二次减量:4.5mg/日连续服用。
但最终的停药剂量均为4.5mg/日,且均需长期连续服用(如对该剂量有不良反应者则应终止治疗)。
无症状且稳定继续用药。
有症状或恶化暂停用药。
无症状且改善,恢复用药并降低剂量。
症状持续或未改善,考虑永久停药。
(1)血磷7-10mg/dL:
启动降磷治疗并每周监测。
若2周后未降至<7mg/dL则暂停用药。
但当其首次再次降至7mg/dL以下时可恢复原有的药物剂量,对复发者则应减量或改用其他的降压药物。
(2)血磷>10mg/dL:
根据当前的临床指南及患者的具体情况,应及时的启动降磷的治疗,并对其每周的磷中毒的指标都要进行监测,做到及时的纠正,防止病情的进一步恶化。
若1周后未降至≤10mg/dL则暂停用药。
降至<7mg/dL后使用下一低剂量。
减量2次后仍>10mg/dL则永久停药。
3级暂停用药至恢复至1级或基线,2周内恢复则减量,否则永久停药;减量2次后复发则永久停药。
4级永久停药。
应避免佩米替尼(pemigatinib)与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联用。若无法避免联用:
初期的13.5mg的剂量,最终将其控制的调至9mg。
若已为9mg则需进一步减至4.5mg。
停用强效/中效CYP3A抑制剂后(经过该抑制剂3个血浆半衰期),可恢复至联用前的佩米替尼(pemigatinib)剂量。
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eGFR15-29mL/min/1.73m²,采用MDRD公式估算):
推荐剂量为9mg,按适应症对应的间歇或连续给药方案使用。
对于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总胆红素>3倍ULN且伴任意AST升高):
推荐剂量为9mg,按适应症对应的间歇或连续给药方案使用。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dosage/pemazyr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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