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美替尼(selumetinib)用于治疗两岁及以上、患有无法通过手术完全切除的丛状神经纤维瘤的1型神经纤维瘤病(NF1)儿童患者。司美替尼(selumetinib)于2020年4月10日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上市,商品名为科赛优(Koselugo)。
司美替尼推荐用于2至18岁儿科患者的剂量:口服25mg/m²,每日两次(约每12小时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1)、若体表面积小于0.55m²:无推荐剂量。
(2)、体表面积0.55至0.69m²:早晨口服20mg,晚上口服10mg。
(3)、体表面积0.7至0.89m²:每次口服20mg,每日两次。
(4)、体表面积0.9至1.09m²:每次口服25mg,每日两次。
(5)、体表面积1.1至1.29m²:每次口服30mg,每日两次。
(6)、体表面积1.3至1.49m²:每次口服35mg,每日两次。
(7)、体表面积1.5至1.69m²:每次口服40mg,每日两次。
(8)、体表面积1.7至1.89m²:每次口服45mg,每日两次。
(9)、体表面积1.9m²或更大:每次口服50mg,每日两次。
注意:无法吞咽的患者不得给药。
司美替尼应空腹服用;每次给药前2小时和给药后1小时内应避免进食。胶囊应整粒用水吞服,不得咀嚼、溶解或打开。无法吞咽整粒胶囊的患者不得给药。
除非距离下一次预定剂量超过6小时,否则不要补服遗漏剂量。
若服药后呕吐,不要额外补服剂量,但应继续按计划服用下一剂。
不建议调整剂量。
(1)、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级):不建议调整剂量。
(2)、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级):将起始剂量减少至20mg/m²,每日两次。
(1)、体表面积0.55至0.69m²:每次口服10mg,每日两次。
(2)、体表面积0.7至0.89m²:早晨口服20mg,晚上口服10mg。
(3)、体表面积0.9至1.09m²:每次口服20mg,每日两次。
(4)、体表面积1.1至1.29m²:每次口服25mg,每日两次。
(5)、体表面积1.3至1.49m²:早晨口服30mg,晚上口服25mg。
(6)、体表面积1.5至1.69m²:早晨口服35mg,晚上口服30mg。
(7)、体表面积1.7至1.89m²:每次口服35mg,每日两次。
(8)、体表面积1.9m²或更大:每次口服40mg,每日两次。
推荐剂量未知或未确定。
一般原则:若患者在两次剂量减少后仍无法耐受治疗,应永久停止治疗。
根据体表面积的剂量减少建议:
(1)、体表面积0.55至0.69m²:首次剂量减少为每次口服10mg,每日两次;第二次剂量减少为每次口服10mg,每日一次。
(2)、体表面积0.7至0.89m²:首次剂量减少为早晨口服20mg,晚上口服10mg;第二次剂量减少为每次口服10mg,每日两次。
(3)、体表面积0.9至1.09m²:首次剂量减少为早晨口服25mg,晚上口服10mg;第二次剂量减少为每次口服10mg,每日两次。
(4)、体表面积1.1至1.29m²:首次剂量减少为早晨口服25mg,晚上口服20mg;第二次剂量减少为早晨口服20mg,晚上口服10mg。
(5)、体表面积1.3至1.49m²:首次剂量减少为每次口服25mg,每日两次;第二次剂量减少为早晨口服25mg,晚上口服10mg。
(6)、体表面积1.5至1.69m²:首次剂量减少为每次口服30mg,每日两次;第二次剂量减少为早晨口服25mg,晚上口服20mg。
(7)、体表面积1.7至1.89m²:首次剂量减少为早晨口服35mg,晚上口服30mg;第二次剂量减少为早晨口服25mg,晚上口服20mg。
(8)、体表面积1.9m²或更大:首次剂量减少为每次口服35mg,每日两次;第二次剂量减少为每次口服25mg,每日两次。
(1)、心肌病
无症状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较基线下降10%或以上且低于正常值下限时,暂停治疗直至恢复,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治疗;有症状的LVEF下降时,永久停止治疗;3级或4级LVEF下降时,永久停止治疗。
(2)、眼部毒性
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时,暂停治疗直至恢复,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治疗;视网膜静脉阻塞(RVO)时,永久停止治疗。
(3)、胃肠道毒性
3级腹泻时,暂停治疗直至改善至0级或1级,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若3天内无改善则永久停止治疗;4级腹泻时,永久停止治疗;3级或4级结肠炎时,永久停止治疗。
(4)、皮肤毒性
3级或4级时,暂停治疗直至改善,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治疗。
(5)、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
4级CPK升高时,暂停治疗直至改善至0级或1级,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治疗,若3周内无改善则永久停止治疗;任何CPK升高伴有肌痛时,暂停治疗直至改善至0级或1级,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治疗,若3周内无改善则永久停止治疗;横纹肌溶解时,永久停止治疗。
(6)、其他不良反应
2级(不可耐受)或3级时,暂停治疗直至改善至0级或1级,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治疗;4级时,暂停治疗直至改善至0级或1级,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治疗,考虑停止治疗。
(7)、针对与强效或中效CYP4503A4抑制剂或氟康唑合用的推荐剂量减少
避免将此药与强效或中效CYP4503A4抑制剂或氟康唑合用。若无法避免,按以下建议减少此药的剂量。停用强效或中效CYP4503A4抑制剂或氟康唑经过3个消除半衰期后,恢复使用此药在开始抑制剂或氟康唑之前的剂量。
(8)、与CYP4503A4抑制剂或氟康唑合用的剂量减少建议
若当前剂量基于25mg/m²每日两次,减少至20mg/m²每日两次;若当前剂量基于20mg/m²每日两次,减少至15mg/m²每日两次。
(9)、根据体表面积实现20mg/m²每日两次给药的推荐剂量:
体表面积0.55至0.69m²:每次口服10mg,每日两次。
体表面积0.7至0.89m²:早晨口服20mg,晚上口服10mg。
体表面积0.9至1.09m²:每次口服20mg,每日两次。
体表面积1.1至1.29m²:每次口服25mg,每日两次。
体表面积1.3至1.49m²:早晨口服30mg,晚上口服25mg。
体表面积1.5至1.69m²:早晨口服35mg,晚上口服30mg。
体表面积1.7至1.89m²:每次口服35mg,每日两次。
体表面积1.9m²或更大:每次口服40mg,每日两次。
(10)、根据体表面积实现15mg/m²每日两次给药的推荐剂量:
体表面积0.55至0.69m²:每次口服10mg,每日一次。
体表面积0.7至0.89m²:每次口服10mg,每日两次。
体表面积0.9至1.09m²:早晨口服20mg,晚上口服10mg。
体表面积1.1至1.29m²:早晨口服25mg,晚上口服10mg。
体表面积1.3至1.49m²:早晨口服25mg,晚上口服20mg。
体表面积1.5至1.69m²:每次口服25mg,每日两次。
体表面积1.7至1.89m²:早晨口服30mg,晚上口服25mg。
体表面积1.9m²或更大:每次口服30mg,每日两次。
以上内容仅反映司美替尼(selumetinib)在境外注册国家的用法用量标准,不代表中国大陆批准使用范围,请勿据此作任何治疗决策。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monograph/selumetini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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