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曲美替尼(Mekinist)的用法用量需要根据患者的适应症、年龄、体重及联合用药情况个体化制定。用药前必须通过可靠的分子检测确认肿瘤组织中存在特定的BRAF V600突变。
曲美替尼(Mekinist)的使用需基于肿瘤组织的分子检测结果,以确保治疗的精准性。
黑色素瘤:在开始单用曲美替尼或与达布拉非尼(dabrafenib)联合治疗前,必须通过检测确认肿瘤样本中存在BRAFV600E或V600K突变。
非小细胞肺癌(NSCLC):在启动曲美替尼与达布拉非尼联合治疗前,需确认肿瘤标本中存在BRAFV600E突变。相关信息同样可在上述FDA官网链接中查询。
间变性甲状腺癌(ATC):治疗前必须确认肿瘤组织携带BRAFV600E突变。
实体瘤:对于其他类型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也需在治疗前确认BRAFV600E突变的存在。目前,FDA尚未批准专门用于除黑色素瘤和NSCLC以外的实体瘤BRAFV600E突变检测的试剂。
低级别胶质瘤(LGG):在对儿科患者使用曲美替尼联合达布拉非尼治疗前,需确认BRAFV600E突变。目前尚无FDA批准的用于LGG的BRAFV600E突变检测方法。
成人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口服2mg。
儿科患者:对于体重≥26公斤的儿童,推荐剂量根据体重调整。目前尚未确定体重低于26公斤患者的推荐剂量。
体重26至37公斤:每日一次,每次1mg。
体重38至50公斤:每日一次,每次1.5mg。
体重≥51公斤:每日一次,每次2mg。
对于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实体瘤、转移性NSCLC或局部晚期/转移性间变性甲状腺癌患者,建议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
黑色素瘤辅助治疗:建议治疗至疾病复发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最长不超过1年。
低级别胶质瘤(LGG)儿科患者:建议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
当曲美替尼与达布拉非尼联合使用时,应参考达布拉非尼的说明书获取其推荐剂量信息。
服药时间:每天应在同一时间服药,间隔约24小时。若漏服,且距离下次服药时间不足12小时,则不应补服。若服药后发生呕吐,无需补服,应在下次计划时间服用下一剂。
片剂:应在空腹状态下服用(至少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切勿压碎或掰开药片。
首次减量:
原2mg:减至1.5mg;
原1.5mg:减至1mg;
原1mg:减至0.5mg。
第二次减量:
原2mg:减至1mg;
原1.5mg:减至0.5mg;
原1mg:无法进一步减量。
后续处理:若患者无法耐受最多两次剂量递减,则应永久停用曲美替尼片剂。
3级:暂停用药,若改善则以较低剂量恢复;若未改善,永久停药。
4级:永久停药。
无并发症的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暂停用药最多3周,改善后以较低剂量恢复;未改善则永久停药。
致命性肺栓塞:永久停药。
无症状LVEF下降:暂停用药最多4周,恢复正常后以较低剂量恢复;未恢复则永久停药。
有症状心肌病或LVEF绝对值下降>20%且低于正常下限:永久停药。
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暂停用药最多3周,改善后可同剂量或减量恢复;未改善则减量或永久停药。
视网膜静脉阻塞(RVO):永久停药。
间质性肺病/肺炎:永久停药。
体温为38℃-40℃:暂停用药直至退热,然后同剂量或减量恢复。
体温>40℃或伴有寒战、低血压、脱水、肾衰等:暂停用药直至症状缓解至少24小时,然后减量恢复;或永久停药。
无法耐受的2级或3-4级:暂停用药最多3周,改善后减量恢复;未改善则永久停药。
严重皮肤不良反应(SCARs):永久停药。
无法耐受的2级或任何3级:暂停用药,改善至0-1级后减量恢复;未改善则永久停药。
首次出现4级:待改善至0-1级后减量恢复;或永久停药。
复发性4级:永久停药。
注意:当与达布拉非尼联用时,对于达布拉非尼引起的非皮肤恶性肿瘤和葡萄膜炎,不建议调整曲美替尼剂量。新发的原发性皮肤恶性肿瘤无需调整曲美替尼剂量。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4月7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7513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内容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持有医疗专业资质的人员用于医学药学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治疗建议或药品推荐。所涉药品可能未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不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如需治疗,请咨询正规医疗机构。本站不提供药品销售或代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