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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丙哌维林片(Mictonorm)由德国阿波基法制药公司(APOGEPHA Arzneimittel GmbH)原研发。该药最早于1990年代在德国获批上市,随后在多个欧洲国家获得许可。据国外医药新闻报导,近年来多项临床研究证实其在改善神经源性膀胱过度活动症方面的长期疗效。
欧洲泌尿外科学会(EAU)指南已将其列为膀胱过度活动症的二线治疗选择之一。2020年发表的一项真实世界研究显示,盐酸丙哌维林片可显著降低尿失禁发作频率,且耐受性良好,未出现新的安全性信号。

盐酸丙哌维林是一种竞争性抗胆碱能药物,兼具钙通道拮抗作用,通过抑制膀胱逼尿肌的过度活动,增加膀胱最大容量,从而改善尿频、尿急及急迫性尿失禁等症状。适用于对膀胱过度活动症(OAB)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脊髓损伤或其他神经源性膀胱功能障碍所致的排尿控制困难。其作用靶点主要为毒蕈碱型乙酰胆碱受体(M3受体),通过阻断胆碱能神经递质介导的逼尿肌收缩,发挥解痉效应。
通用名称:盐酸丙哌维林片、Propriver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Mictonorm
毒蕈碱型乙酰胆碱受体(M3受体)拮抗剂;同时具有非选择性的钙通道调节作用。
用于治疗膀胱过度活动症(Overactive Bladder, OAB),缓解伴发的尿频、尿急和急迫性尿失禁症状。亦可用于因脊髓损伤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导致的膀胱逼尿肌反射亢进及排尿控制障碍。
适应人群:成年患者及老年患者。儿童及青少年不推荐使用。
规格:15mg*49片/盒。
性状: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活性成分:盐酸丙哌维林(Propriverine Hydrochloride)。
辅料:乳糖一水合物、粉状纤维素、硬脂酸镁、羟丙甲纤维素、微晶纤维素、硬脂酸、滑石粉、二氧化钛(E171)。
成人及老年人:常规推荐剂量为每日2~3片(即每日30~45mg),分次服用。部分患者每日1片(15mg)即可能获得满意疗效。最大推荐日剂量为45mg。
服用方法:每日固定时间服药,饭前用足量水整片吞服,不可咀嚼或压碎。
儿童及青少年:不推荐使用盐酸丙哌维林片。
漏服处理:若忘记服药,应在想起后尽快补服;但若已接近下一次服药时间,则应跳过漏服的剂量,按原计划服用下一剂。不可双倍剂量弥补漏服。
过量处理:若意外服用过量,应立即前往最近的急诊科或联系医生、药师,并携带药品包装及剩余药片。
具体您可以阅读盐酸丙哌维林片完整用法用量信息,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用药。推荐文章:盐酸丙哌维林片的用法用量。
以下不良反应基于临床研究及上市后报道,按发生频率分类:
十分常见(≥1/10):口干。
常见(1/10~1/100):视力异常、调节障碍、疲劳、头痛、腹痛、消化不良、便秘。
少见(1/100~1/1,000):恶心、呕吐、头晕、震颤、尿潴留(排尿困难)、面部潮红、味觉改变、血压降低伴嗜睡、瘙痒、排尿不畅。
大部分不良反应为一过性,减量或停药后1~4天内可自行消退。长期治疗中,少数患者可能出现可逆性肝酶升高,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具体您可以阅读盐酸丙哌维林片副作用信息,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用药。推荐文章:盐酸丙哌维林片的副作用。
过敏反应监测:若出现突发喘息、呼吸困难、头晕、眼睑/面部/口唇/喉头水肿、全身性皮疹或皮肤剥脱(累及口腔、眼、生殖器),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急性青光眼发作:若观察到围绕光源出现彩色光环或发生眼内及眼眶周围剧痛,需立即接受眼科急诊处理。
驾驶与操作机械:盐酸丙哌维林片可能引起嗜睡和视力模糊,服药期间如出现上述症状,应避免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
乳糖不耐受:盐酸丙哌维林片含乳糖,对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需慎用,用药前应咨询医生。
基础疾病告知:在开始治疗前,应告知医生是否存在以下情况:自主神经病变、肾功能损害、肝功能损害、严重心力衰竭、前列腺增生、复发性尿路感染、泌尿道肿瘤、青光眼、食管裂孔疝伴反流性食管炎、心律失常、心动过速。
【孕妇】盐酸丙哌维林片禁用于妊娠期妇女。若怀疑妊娠或计划妊娠,不得服用盐酸丙哌维林片。
【哺乳期女性】禁用于哺乳期妇女。服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具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儿童使用】不推荐儿童及青少年使用。
【老年人使用】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推荐剂量与成人相同。但应密切观察抗胆碱能相关不良反应(如口干、便秘、尿潴留、视力模糊等)。
【肾功能损害】存在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告知医生,由医生评估是否适用及是否需要剂量调整。说明书中未提供具体的剂量调整方案。
【肝功能损害】中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禁用盐酸丙哌维林片。轻度肝功能损害未明确是否安全,建议用药前咨询医生,并加强肝功能监测。
以下情况禁止使用盐酸丙哌维林:
对盐酸丙哌维林片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肠梗阻、膀胱出口梗阻(排尿困难)、重症肌无力、肠张力丧失(肠无力)、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可致血性腹泻、黏液便及腹痛)、中毒性巨结肠、未控制的闭角型青光眼(眼压升高)、中度或重度肝病、快速性心律失常(如房颤、室速等)。
盐酸丙哌维林片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合用前应告知医生或药师:
1.抗抑郁药(如丙咪嗪、氯米帕明、阿米替林)。
2.镇静安眠药(如苯二氮䓬类药物)。
3.口服或注射用抗胆碱能药物(常用于哮喘、胃痉挛、眼科疾病或尿失禁)。
4.金刚烷胺(用于流感及帕金森病)。
5.神经阻滞剂(如丙马嗪、奥氮平、喹硫平,用于精神分裂症或焦虑症)。
6.β受体激动剂(用于哮喘)。
7.胆碱能受体激动剂(如卡巴胆碱、毛果芸香碱)。
8.异烟肼(抗结核药)。
9.甲氧氯普胺(止吐药)。
10.甲巯咪唑(抗甲状腺药)合用抗真菌药(如酮康唑、伊曲康唑)。
以上药物可能增强或减弱盐酸丙哌维林片的疗效或增加不良反应风险。医生将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联合使用。
药物过量时可能出现严重抗胆碱能症状,如口干加重、视力模糊、心动过速、尿潴留、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或兴奋(如幻觉、躁动)等。一旦过量,应立即就医,采取对症及支持治疗,包括洗胃、活性炭吸附及必要的心电监护。
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置于儿童看不见、接触不到的地方。无需特殊贮存条件(室温、避光、干燥处)。有效期至包装(泡罩及外盒)标示的月份最后一天,过期后不得使用。
德国APOGEPHA Arzneimittel GmbH
参考资料:FDA说明书获批于2017年12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drugs.com/uk/pdf/leaflet/10918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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