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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H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患者已经接受至少6个月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CDK4/6抑制剂一线内分泌治疗;每3个月采用FDA授权的伴随诊断血浆ctDNA检测,直至检出ESR1突变,方可启动卡米司群联合原有CDK4/6抑制剂治疗。
在卡米司群治疗启动前完成心电图(ECG)检查;治疗最初2周,每周复查ECG;后续临床需要时定期复查。
基线存在心动过缓(静息心率<60次/分)、或合并使用降心率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治疗前30天内需更加频繁监测心率。
推荐剂量:卡米司群75mg,口服,每日1次,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持续给药直至疾病发生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
联合用药:继续维持原有CDK4/6抑制剂(阿贝西利、哌柏西利、瑞博西利),CDK4/6抑制剂剂量保持检出ESR1突变时的给药剂量;CDK4/6抑制剂的详细给药规则请查阅其对应处方信息。
给药操作:每日尽量固定时间服药;片剂需整片吞服,禁止切割、压碎、咀嚼;破损、裂纹、残缺药片不可服用。
漏服处置:若漏服时间≤6小时,补服本次药物;若漏服超过6小时,直接跳过当日剂量,下一周期按原定时间服药,禁止双倍剂量补服。
服药后呕吐:发生呕吐时无需追加补服,下一剂按原定时间服用。
卡米司群不做剂量下调,仅采取暂停给药,待毒性缓解后恢复用药,或永久停药,不同不良反应处置原则如下:
当QTc>500ms,或QTc>480ms且较基线增幅>60ms:暂停卡米司群;识别并纠正全部可诱发QTc延长的诱因;待QTc恢复至<480ms后可恢复给药;恢复给药后前2周每周复查ECG,后续按需定期监测。
若QTc>500ms,或QTc较基线升高>60ms,同时合并尖端扭转型室速、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晕厥或严重心律失常体征症状:需永久停用卡米司群。
2级及以上、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暂停卡米司群直至症状完全缓解;完善ECG明确心动过缓病因;如果合并使用可致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评估后调整或停用该合并药物;心动过缓症状缓解后方可重启卡米司群;重启治疗后建议复测心率;持续性有症状心动过缓,永久停用卡米司群。
2级及以上,已经影响工具性日常生活能力的视觉障碍:暂停卡米司群,直至症状缓解至1级及以下;转诊眼科专科完成检查与干预;下一次随访重新评估视觉症状。
视觉障碍包含:光幻视、视物模糊、视野缺损、视力下降、视觉损害、复视、畏光、视觉持续残留现象。
发生3级及以上其他不良反应:暂停卡米司群,直至毒性降至2级或更低,再恢复用药;若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复发,永久停用卡米司群。
联合使用的CDK4/6抑制剂,不良反应、器官损伤、药物相互作用对应的剂量调整,查阅对应CDK4/6抑制剂处方信息。
卡米司群在肝功能受损人群的给药方案,取决于与之联合的CDK4/6抑制剂种类:
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联合瑞博西利治疗:卡米司群推荐剂量75mg,隔日口服1次。
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联合阿贝西利或哌柏西利:卡米司群无需调整剂量。
中度(Child‑PughB)、重度(Child‑PughC)肝功能损伤,无论联合何种CDK4/6抑制剂,均需要密切监测药物相关不良反应,出现毒性时按照说明书或医嘱开展剂量处置。
强CYP3A诱导剂:禁止合并使用。
中度CYP3A诱导剂:剂量调整取决于联合的CDK4/6抑制剂。
联合阿贝西利、哌柏西利:尽量避免联用中度CYP3A诱导剂;若无法规避,卡米司群由75mg每日一次上调至150mg每日一次;当中度CYP3A诱导剂停用满14天以后,恢复诱导剂使用之前卡米司群原始剂量。
联合瑞博西利:合并中度CYP3A诱导剂,卡米司群无需剂量调整。
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医嘱,密切关注耐受情况和不良反应,并定期复查。如有疑问或出现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26年9月4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2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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