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莫三嗪(Subvenite)的给药剂量需根据合并用药情况、适应症及患者年龄调整,建议在专业医师指导下用药。
(1)、剂型:拉莫三嗪为口服混悬液(10mg/mL),服用前需充分摇匀,可使用校准的给药注射器或药杯准确量取,勿使用家用茶匙。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
(2)、剂量调整依据:剂量需根据合并使用的药物进行调整,特别是其他抗癫痫药(AEDs)或口服避孕药等。
(3)、停药原则:如需停药,应至少用2周时间逐渐减量(每周约减少50%),除非因安全性问题需快速停药。因皮疹停药的患者,除非潜在获益明显大于风险,否则不应重新使用本品。
(1)、成人及12岁以上青少年(辅助治疗):剂量取决于是否合用丙戊酸或酶诱导型AEDs(如卡马西平、苯妥英)。通常从每周25-50mg起始,在数周内递增至目标维持剂量(100-400mg/日,分1-2次服用)。
(2)、2至12岁儿童(辅助治疗):采用基于体重的更低起始剂量和更慢的递增速度,以降低皮疹风险。维持剂量范围通常为1-15mg/kg/日。体重<30kg的儿童可能需要增加最多50%的剂量。
(3)、单药治疗转换:适用于16岁以上局灶性癫痫发作患者。目标维持剂量为500mg/日,分两次服用。从合用丙戊酸或其他AEDs转换为单药治疗需遵循特定的逐步转换方案。
成人:目标维持剂量为200mg/日。合用丙戊酸者目标剂量为100mg/日,合用酶诱导型AEDs者为400mg/日,起始和递增方案根据合并用药不同而有差异。停药或加用其他精神药物时,需相应调整拉莫三嗪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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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肝功能不全:轻度损伤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不全(无腹水)患者,初始剂量、递增剂量及维持剂量应减少约25%;伴有腹水的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需减少约50%。
(2)、肾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应根据合并用药确定,维持剂量可能需要降低。因经验有限,用药需谨慎。
(1)、儿童:可用于2岁以上儿童的癫痫辅助治疗。在双相障碍维持治疗中,10-17岁儿童的有效性尚未建立。儿童严重皮疹发生率高于成人。
(2)、老年人:临床试验数据有限,剂量选择应谨慎,通常从剂量范围低限开始,并考虑其肝、肾、心功能下降及合并用药情况。
拉莫三嗪(Subvenite)特殊人群用药信息并不完整,具体可阅读完整药物说明书。
对拉莫三嗪或拉莫三嗪任何成分有超敏反应史的患者禁用。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25年9月16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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