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莫三嗪(Subvenite)是一种苯基三嗪类抗癫痫药物,除了用于治疗癫痫外,该药也被批准用于双相I型障碍的维持治疗。
(1)、辅助治疗:拉莫三嗪可作为辅助疗法,用于治疗2岁及以上患者的以下癫痫发作类型:部分性发作、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全面性发作。
(2)、单药治疗:拉莫三嗪适用于16岁及以上、目前正接受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丙戊酸作为单一抗癫痫药治疗的成人部分性发作患者转换为单药治疗。
拉莫三嗪适用于双相I型障碍的维持治疗,以延迟经标准疗法治疗急性心境发作的患者出现心境发作(抑郁、躁狂、轻躁狂、混合发作)的时间。
使用限制:不推荐用于治疗急性躁狂或混合发作。拉莫三嗪对急性心境发作的疗效尚未确立。
(1)、建议不要对因既往拉莫三嗪治疗相关皮疹而停药的患者重新使用拉莫三嗪,除非潜在获益明显大于风险。如果决定重新开始使用拉莫三嗪,应评估是否需要按照初始给药建议重新开始。距离上次给药的时间间隔越长,就越应考虑按照初始给药建议重新开始。如果患者停用拉莫三嗪超过5个半衰期,建议遵循初始给药建议和指南。拉莫三嗪的半衰期受其他伴随用药的影响。
(2)、在服用含雌激素口服避孕药的女性中开始拉莫三嗪:虽然已证明含雌激素口服避孕药会增加拉莫三嗪的清除率,但仅基于使用含雌激素口服避孕药,无需调整拉莫三嗪的推荐剂量递增指南。因此,剂量递增应遵循基于伴随AED或其他伴随用药开始拉莫三嗪辅助治疗的推荐指南。
(1)、癫痫:对于接受拉莫三嗪与其他AED联合治疗的患者,如果观察到癫痫控制情况发生变化或副作用出现或加重,应考虑重新评估治疗方案中的所有AED。
如果决定停用拉莫三嗪,建议至少分2周逐步减量(每周约减少50%),除非安全问题需要更快撤药。
停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其他诱导拉莫三嗪葡萄糖醛酸化的药物(如利福平和蛋白酶抑制剂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阿扎那韦/利托那韦)会延长拉莫三嗪的半衰期;停用丙戊酸盐会缩短拉莫三嗪的半衰期。
(2)、双相情感障碍: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拉莫三嗪突然终止后,副作用的发生率、类型或严重程度没有增加。在成人双相情感障碍的临床开发项目中,有2名患者在突然停用拉莫三嗪后不久出现癫痫发作。拉莫三嗪的停用应涉及至少2周的逐步减量(每周约减少50%),除非安全问题需要更快撤药。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正在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25毫克,隔日一次。
第3和第4周:25毫克,每日一次。
第5周起至维持剂量:每1至2周增加25至50毫克/天。
通常维持剂量:与丙戊酸盐单用时为100至200毫克/天(分1或2次服用);与丙戊酸盐及其他诱导葡萄糖醛酸化的药物合用时为100至400毫克/天(分1或2次服用)。
未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25毫克,每日一次。
第3和第4周:50毫克/天。
第5周起至维持剂量:每1至2周增加50毫克/天。
通常维持剂量:225至375毫克/天(分2次服用)。
正在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扑米酮且未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50毫克/天。
第3和第4周:100毫克/天(分2次服用)。
第5周起至维持剂量:每1至2周增加100毫克/天。
通常维持剂量:300至500毫克/天(分2次服用)。
正在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0.15毫克/公斤/天,分1或2次服用。
第3和第4周:0.3毫克/公斤/天,分1或2次服用。
第5周起至维持剂量:每1至2周增加一次剂量:计算0.3毫克/公斤/天的量,将其加到之前每日给药的剂量中。
通常维持剂量:1至5毫克/公斤/天(最大200毫克/天,分1或2次服用);与丙戊酸盐单用时为1至3毫克/公斤/天。
体重<30公斤患者的维持剂量:可能需要根据临床反应增加多达50%。
未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0.3毫克/公斤/天,分1或2次服用。
第3和第4周:0.6毫克/公斤/天,分2次服用。
第5周起至维持剂量:每1至2周增加一次剂量:计算0.6毫克/公斤/天的量,将其加到之前每日给药的剂量中。
通常维持剂量:4.5至7.5毫克/公斤/天(最大300毫克/天,分2次服用)。
体重<30公斤患者的维持剂量:可能需要根据临床反应增加多达50%。
正在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扑米酮且未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0.6毫克/公斤/天,分2次服用。
第3和第4周:1.2毫克/公斤/天,分2次服用。
第5周起至维持剂量:每1至2周增加一次剂量:计算1.2毫克/公斤/天的量,将其加到之前每日给药的剂量中。
通常维持剂量:5至15毫克/公斤/天(最大400毫克/天,分2次服用)。
体重<30公斤患者的维持剂量:可能需要根据临床反应增加多达50%。
拉莫三嗪作为单药治疗的推荐维持剂量为500毫克/天,分2次给药。
从与丙戊酸盐的辅助治疗转换为拉莫三嗪单药治疗:
步骤1:拉莫三嗪:达到200毫克/天的剂量。丙戊酸盐:维持已确定的稳定剂量。
步骤2:拉莫三嗪:维持在200毫克/天。丙戊酸盐:以每周递减不超过500毫克/天的速度减量至500毫克/天,然后维持1周。
步骤3:拉莫三嗪:增加至300毫克/天并维持1周。丙戊酸盐:同时减量至250毫克/天并维持1周。
步骤4:拉莫三嗪:每周增加100毫克/天,以达到500毫克/天的维持剂量。丙戊酸盐:停用。
从与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丙戊酸以外的抗癫痫药物的辅助治疗转换为拉莫三嗪单药治疗:无法提供针对除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丙戊酸以外的AED转换为拉莫三嗪单药治疗的具体给药指南。
拉莫三嗪的目标剂量是200毫克/天(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为100毫克/天,因为丙戊酸盐会降低拉莫三嗪的表观清除率;未服用丙戊酸盐但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其他增加拉莫三嗪表观清除率的药物(如利福平和蛋白酶抑制剂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的患者为400毫克/天)。不推荐使用高于200毫克/天的剂量。
正在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25毫克,隔日一次。
第3和第4周:25毫克,每日一次。
第5周:50毫克,每日一次。
第6周:100毫克,每日一次。
第7周:100毫克,每日一次。
未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扑米酮或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25毫克,每日一次。
第3和第4周:50毫克,每日一次。
第5周:100毫克,每日一次。
第6周:200毫克,每日一次。
第7周:200毫克,每日一次。
正在服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扑米酮且未服用丙戊酸盐的患者:
第1和第2周:50毫克,每日一次。
第3和第4周:100毫克,每日一次(分次服用)。
第5周:200毫克,每日一次(分次服用)。
第6周:300毫克,每日一次(分次服用)。
第7周:高达400毫克,每日一次(分次服用)。
停用精神药物(丙戊酸盐、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扑米酮除外)后:
第1周:维持拉莫三嗪的当前剂量。
第2周:维持拉莫三嗪的当前剂量。
第3周起:维持拉莫三嗪的当前剂量。
停用丙戊酸盐后(当前拉莫三嗪剂量为100毫克/天):
第1周:150毫克/天。
第2周:200毫克/天。
第3周起:200毫克/天。
停用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扑米酮后(当前拉莫三嗪剂量为400毫克/天):
第1周:400毫克/天。
第2周:300毫克/天。
第3周起:200毫克/天。
拉莫三嗪可与食物同服或不与食物同服。
使用校准的测量装置,如口服给药注射器或口服给药杯,准确测量和给予处方剂量。家用茶匙或汤匙不是足够的测量装置。
每次使用前请摇匀,开封90天后丢弃任何未使用的部分。
对拉莫三嗪(Subvenite)或其成分有超敏反应(例如皮疹、血管性水肿、急性荨麻疹、广泛瘙痒、黏膜溃疡)的患者禁用拉莫三嗪。
有对其他抗癫痫药物过敏或皮疹史的患者:当超过拉莫三嗪的推荐初始剂量和/或剂量递增速度时,以及在对其他AED有过敏或皮疹史的患者中,发生非严重皮疹的风险可能增加。
在因各种适应症服用拉莫三嗪(拉莫三嗪的活性成分)的儿科和成人患者中发生过噬血细胞性淋巴组织细胞增多症,常见表现包括发热、肝脾肿大、皮疹、淋巴结病、神经系统症状、血细胞减少、高血清铁蛋白、高甘油三酯血症以及肝功能和凝血异常。
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物反应(DRESS),也称为多器官超敏反应,已在服用包括拉莫三嗪在内的抗癫痫药物的患者中发生。这些事件可能是致命或危及生命的,特别是在未能尽早诊断和治疗时。
DRESS通常(但不完全)表现为发热、皮疹、淋巴结病和/或面部肿胀,并伴有其他器官系统受累,如肝炎、肾炎、血液学异常、心肌炎或肌炎,有时类似于急性病毒感染。常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由于这种疾病的表现多变,此处未提及的其他器官系统也可能受累。
也报告过拉莫三嗪引起的不伴有皮疹或其他器官受累的孤立性肝功能衰竭。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明显的皮疹,也可能出现超敏反应的早期表现(例如发热、淋巴结病)。如果出现此类体征或症状,应立即对患者进行评估。如果无法确定体征或症状的其他病因,应停用拉莫三嗪。
体外测试表明,拉莫三嗪在治疗相关浓度下表现出IB类抗心律失常活性,基于这些体外发现,拉莫三嗪可能减慢心室传导(增宽QRS)并诱发致心律失常作用,这可能导致具有临床重要结构性或功能性心脏病的患者、具有临床重要性的缺血性心脏病,或具有多种冠状动脉疾病风险因素的患者发生猝死。
心率升高也可能增加拉莫三嗪导致心室传导减慢的风险。对于具有临床重要结构性或功能性心脏病的个体患者,必须仔细权衡拉莫三嗪的任何预期或观察到的获益与该患者发生严重心律失常和/或死亡的风险。联用其他钠通道阻滞剂可能进一步增加致心律失常风险。
已有血液恶液质的报告,可能与多器官超敏反应(也称为DRESS)相关,也可能无关。这些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贫血、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以及罕见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纯红细胞再生障碍。
包括拉莫三嗪在内的AED会增加服用这些药物治疗任何适应症的患者出现自杀念头或行为的风险。接受任何AED治疗任何适应症的患者都应监测抑郁、自杀念头或行为的出现或恶化,和/或任何情绪或行为的异常变化。
应告知患者、其护理者和家属,AED会增加自杀想法和行为的风险,并应建议他们警惕抑郁症状的出现或恶化、任何情绪或行为的异常变化、自杀想法或行为或自残想法的出现。应立即向医疗保健提供者报告值得关注的行为。
拉莫三嗪治疗会增加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的风险。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脑膜炎若未经治疗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患者也应评估脑膜炎的其他原因并进行适当治疗。
在因各种适应症服用拉莫三嗪的儿科和成人患者中已报告上市后无菌性脑膜炎病例,就诊时的症状包括头痛、发热、恶心、呕吐和颈项强直。在某些病例中还注意到皮疹、畏光、肌痛、寒战、意识改变和嗜睡。症状据报道发生在开始治疗后1天至一个半月内。
发生过涉及拉莫三嗪的用药错误,特别是拉莫三嗪的名称可能与其它常用药物的名称混淆。不同剂型的拉莫三嗪之间也可能发生用药错误。为减少用药错误的可能性,应清晰书写和说明拉莫三嗪。拉莫三嗪是一种粉红色口服混悬液。为避免使用错误药物或剂型的用药错误,应强烈建议患者每次取药时目视检查产品以确认是拉莫三嗪口服混悬液。
一些含雌激素的口服避孕药已被证明会降低拉莫三嗪的血清浓度,大多数在服用拉莫三嗪期间开始或停止含雌激素口服避孕药的患者需要进行剂量调整。在口服避孕药治疗的无活性激素制剂周(停药周)期间,预期拉莫三嗪血浆水平会升高,到周末可能升高多达一倍。可能发生与拉莫三嗪水平升高一致的副作用,如头晕、共济失调和复视。尚未研究其他口服避孕药和其他含雌激素疗法(如HRT),但它们可能类似地影响拉莫三嗪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与大多数AED一样,拉莫三嗪通常应逐渐停用,因为存在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和癫痫持续状态的风险。在成人双相情感障碍的临床试验中,有2名患者在突然停用拉莫三嗪后不久出现癫痫发作。拉莫三嗪的剂量应在至少2周内逐渐减量(每周约减少50%)。如果因严重副作用需要停药,可考虑快速停药。
由于参与临床试验的报告者并未采用统一的规则来识别病例,因此难以获得拉莫三嗪治疗中出现的癫痫持续状态发生率的有效估计。至少有7名成人患者(共2343名)发生了可明确描述为癫痫持续状态的发作。此外,还有多起关于癫痫发作加重(例如癫痫丛集、癫痫发作频发)的可变定义的报告。
由于丙戊酸盐会降低拉莫三嗪的清除率,因此在接受含丙戊酸盐方案的患者中,拉莫三嗪的稳定剂量将低于未接受丙戊酸盐的患者。停用丙戊酸盐将增加拉莫三嗪的清除率,需要增加拉莫三嗪的剂量以维持疗效。需要遵循针对特定适应症的给药指南以调整伴随用药。
由于拉莫三嗪与黑色素结合,它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富含黑色素的组织中积累。这提出了拉莫三嗪在长期使用后可能对这些组织造成毒性的可能性。虽然在一项对照临床试验中进行了眼科检查,但该检查不足以排除长期暴露后可能发生的细微影响或损伤。
此外,现有检测方法检测拉莫三嗪与黑色素结合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如果有)的能力尚不清楚。因此,尽管没有具体的定期眼科监测建议,但处方者应意识到长期眼科影响的可能性。
假阳性药物测试结果:据报道,拉莫三嗪会干扰某些快速尿液药物筛查中使用的检测方法,可能导致假阳性读数,特别是对于苯环利定(PCP)。应使用更特异性的分析方法来确认阳性结果。
1、全身:偶见:过敏反应、寒战、不适。
2、心血管系统:偶见:潮红、热潮红、高血压、心悸、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动过速、血管舒张。
3、皮肤科:偶见:痤疮、脱发、多毛症、斑丘疹、皮肤变色、荨麻疹。罕见:血管性水肿、红斑、剥脱性皮炎、真菌性皮炎、带状疱疹、白斑病、多形性红斑、瘀点疹、脓疱疹、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水疱大疱疹。
4、消化系统:偶见:吞咽困难、嗳气、胃炎、牙龈炎、食欲增加、唾液分泌增加、肝功能检查异常、口腔溃疡。罕见:胃肠道出血、舌炎、牙龈出血、牙龈增生、呕血、出血性结肠炎、肝炎、黑便、胃溃疡、口炎、舌水肿。
5、内分泌系统:罕见: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减退。
6、血液和淋巴系统:偶见:瘀斑、白细胞减少症。罕见:贫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纤维蛋白减少、纤维蛋白原减少、缺铁性贫血、白细胞增多症、淋巴细胞增多症、大细胞性贫血、瘀点、血小板减少症。
7、代谢和营养障碍:偶见:天冬氨酸转氨酶升高。罕见:酒精不耐受、碱性磷酸酶升高、丙氨酸转氨酶升高、胆红素血症、全身性水肿、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高血糖。
8、肌肉骨骼系统:偶见:关节炎、腿抽筋、肌无力、抽搐。罕见:滑囊炎、肌肉萎缩、病理性骨折、肌腱挛缩。
1、含雌激素口服避孕药制剂(例如含30微克炔雌醇和150微克左炔诺孕酮):降低拉莫三嗪浓度约50%,左炔诺孕酮成分降低19%。
2、卡马西平和卡马西平环氧化物:添加卡马西平使拉莫三嗪浓度降低约40%,可能增加卡马西平环氧化物水平。
3、洛匹那韦/利托那韦:降低拉莫三嗪浓度约50%。
4、阿扎那韦/利托那韦:降低拉莫三嗪AUC约32%。
5、苯巴比妥/扑米酮:降低拉莫三嗪浓度约40%。
6、苯妥英:降低拉莫三嗪浓度约40%。
7、利福平:降低拉莫三嗪AUC约40%。
来自多个前瞻性妊娠暴露登记处和孕妇流行病学研究的数据未检测到与普通人群相比,暴露于拉莫三嗪的女性发生重大先天畸形频率增加或存在一致的模式。大多数拉莫三嗪妊娠暴露数据来自癫痫女性。
服用拉莫三嗪的哺乳期妇女乳汁中存在拉莫三嗪,新生儿和幼婴存在高血清水平风险,因为如果妊娠期间增加了拉莫三嗪剂量但产后未减少至孕前剂量,母体血清和乳汁水平可能升至高水平。
应考虑母乳喂养对发育和健康的益处,以及母亲对拉莫三嗪的临床需求和拉莫三嗪或潜在母体状况对母乳喂养婴儿的任何潜在不良影响。
拉莫三嗪作为辅助疗法适用于2岁及以上患者的以下癫痫发作类型:部分性发作、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全面性发作和PGTC发作。
癫痫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拉莫三嗪临床试验未包括足够数量的65岁及以上患者,以确定他们的反应是否与年轻患者不同或表现出与年轻患者不同的安全性特征。通常,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通常从剂量范围的低端开始,反映肝、肾或心脏功能下降以及伴随疾病或其他药物治疗的发生率更高。
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经验有限,轻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重度无腹水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初始剂量、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通常应减少约25%,重度有腹水的肝功能不全患者应减少50%,可根据临床反应调整递增剂量和维持剂量。
拉莫三嗪的初始剂量应基于患者的AED方案;降低的维持剂量可能对有明显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有效。仅有少数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在拉莫三嗪长期治疗期间得到评估。由于该人群经验不足,拉莫三嗪在这些患者中应谨慎使用。
拉莫三嗪发挥其抗惊厥作用的确切机制尚不清楚。在旨在检测抗惊厥活性的动物模型中,拉莫三嗪在最大电休克和戊四唑试验中能有效预防癫痫发作扩散,并在视觉和电诱发后放电试验中预防癫痫发作,显示出抗癫痫活性。拉莫三嗪还在大鼠点燃模型中显示出抑制特性,无论是在点燃发展期间还是在完全点燃状态。然而,这些模型与人类癫痫的相关性尚不清楚。
拉莫三嗪的一种拟议作用机制涉及对钠通道的影响,其在人类中的相关性仍有待确定。体外药理学研究表明,拉莫三嗪抑制电压敏感性钠通道,从而稳定神经元膜,进而调节兴奋性氨基酸(例如谷氨酸和天冬氨酸)的突触前递质释放。
对N-甲基-d-天冬氨酸受体介导的活性的影响:拉莫三嗪不抑制大鼠皮层切片中NMDA诱导的去极化或未成熟大鼠小脑中NMDA诱导的cGMP形成,也不置换该谷氨酸受体复合物上的竞争性或非竞争性配体。拉莫三嗪对培养的海马神经元中NMDA诱导电流的IC50(在3μM甘氨酸存在下)超过100μM。
拉莫三嗪在双相情感障碍中发挥治疗作用的机制尚未确定。
拉莫三嗪口服后迅速完全吸收,首过代谢可忽略不计(绝对生物利用度为98%)。生物利用度不受食物影响,但在有食物存在时达到最大血浆浓度的时间延迟3小时。
口服给药后拉莫三嗪的平均表观分布容积估计值范围为0.9至1.3升/公斤。Vd/F与剂量无关,并且在癫痫患者和健康志愿者中单次和多次给药后相似。
蛋白结合:体外研究数据表明,在拉莫三嗪血浆浓度为1至10微克/毫升时(10微克/毫升是对照疗效试验中观察到的谷浓度的4至6倍),拉莫三嗪与人类血浆蛋白的结合率约为55%。由于拉莫三嗪与血浆蛋白的结合不高度,临床上与其他药物通过竞争蛋白结合位点产生显著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不大。在治疗浓度的苯妥英、苯巴比妥或丙戊酸盐存在下,拉莫三嗪与血浆蛋白的结合没有变化。拉莫三嗪未置换其他AED(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的蛋白结合位点。
拉莫三嗪主要通过葡萄糖醛酸结合代谢;主要代谢物是无活性的2-N-葡萄糖醛酸结合物。给6名健康志愿者口服240毫克14C-拉莫三嗪(15μCi)后,94%从尿中回收,2%从粪便中回收。尿液中的放射性由未变化的拉莫三嗪(10%)、2-N-葡萄糖醛酸结合物(76%)、5-N-葡萄糖醛酸结合物(10%)、2-N-甲基代谢物(0.14%)和其他未鉴定的次要代谢物(4%)组成。
在成人癫痫患者中多次口服给药后,拉莫三嗪的平均消除半衰期约为32小时(范围8.5小时至4.9小时),但半衰期和表观口服清除率因伴随的AED而异。
12名慢性肾衰竭志愿者(平均肌酐清除率:13毫升/分钟,范围:6至23)和另外6名接受血液透析的个体各给予单次100毫克剂量的拉莫三嗪。研究中确定的平均血浆半衰期为:慢性肾衰竭42.9小时,血液透析期间13.0小时,血液透析间期57.4小时,而健康志愿者为26.2小时。平均而言,大约20%(范围:5.6至35.1)的体内拉莫三嗪量在4小时的血液透析过程中被清除。
在24名轻度、中度和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分级系统)受试者和12名无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中评估了单次100毫克拉莫三嗪剂量后的药代动力学。重度肝功能不全受试者无腹水(n=2)或有腹水(n=5)。轻度、中度、重度无腹水和重度有腹水肝功能不全受试者的拉莫三嗪平均表观清除率分别为0.30±0.09、0.24±0.1、0.21±0.04和0.15±0.09毫升/分钟/公斤,而健康对照组为0.37±0.1毫升/分钟/公斤。轻度、中度、重度无腹水和重度有腹水肝功能不全受试者的拉莫三嗪平均半衰期分别为46±20、72±44、67±11和100±48小时,而健康对照组为33±7小时。
在两项针对儿科受试者(n=29,年龄10个月至5.9岁;n=26,年龄5至11岁)的研究中评估了单次2毫克/公斤剂量后拉莫三嗪的药代动力学。43名受试者接受了其他AED的伴随治疗,12名受试者接受拉莫三嗪单药治疗。
在12名年龄在65至76岁之间的老年志愿者(平均肌酐清除率=61毫升/分钟,范围:33至108毫升/分钟)中评估了单次150毫克拉莫三嗪剂量后的药代动力学。这些受试者中拉莫三嗪的平均半衰期为31.2小时(范围:24.5至43.4小时),平均清除率为0.40毫升/分钟/公斤(范围:0.26至0.48毫升/分钟/公斤)。
拉莫三嗪的清除率不受性别影响。然而,在一项针对服用稳定剂量丙戊酸盐的癫痫患者的剂量递增临床试验中,未按体重调整的平均拉莫三嗪谷浓度在女性中比男性高24%至45%(0.3至1.7微克/毫升)。
储存于20°C至25°C(68°F至77°F),允许偏移至15°C至30°C(59°F至86°F)[参见USP可控室温],开封90天后丢弃未使用的部分。
1、在开始拉莫三嗪治疗前,告知患者皮疹或其他超敏反应体征或症状可能预示严重的医疗事件,并指导他们立即向医疗保健提供者报告任何此类情况。
2、指导患者或护理者应从药房获取校准的测量装置,如口服给药注射器或口服给药杯,以准确测量和给予处方剂量。家用茶匙或汤匙不是足够的测量装置。
3、指导患者每次使用前摇匀,并在首次开瓶90天后丢弃任何未使用的部分。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pro/subvenite-oral-suspension.html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内容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持有医疗专业资质的人员用于医学药学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治疗建议或药品推荐。所涉药品可能未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不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如需治疗,请咨询正规医疗机构。本站不提供药品销售或代购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