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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启动丙通沙(Epclusa)治疗前,必须全面评估患者的合并感染状况、合并用药情况及基础健康状态,以规避潜在风险。
HCV/HBV合并感染的患者在接受HCV直接抗病毒药物(含丙通沙)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即使未接受HBV抗病毒治疗,也可能发生HBV再激活。部分病例可进展为暴发性肝炎、肝功能衰竭甚至死亡。HBV再激活可发生于HBsAg阳性患者,也可发生于HBsAg阴性但抗-HBc阳性(HBV感染已缓解)的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或化疗药物的患者风险可能升高。
服用胺碘酮的患者在联用含索磷布韦的方案(含丙通沙)时,可能发生严重症状性心动过缓,机制尚不明确。同时服用β受体阻滞剂、有潜在心脏合并症或晚期肝病的患者风险更高。心动过缓通常在停用HCV治疗后缓解。若无其他可行治疗方案而必须联用时,应告知患者心动过缓的风险。联用初期48小时内需住院监测心脏状况,之后至少两周内每日进行门诊或自我心率监测。
对于需要开始胺碘酮治疗的丙通沙使用者,或停用胺碘酮后立即开始丙通沙治疗的患者,也应遵循相同的监测原则。如果患者出现心动过缓相关症状(例如晕厥或接近晕厥、头晕、乏力、极度疲劳、呼吸困难、胸痛、意识模糊、记忆障碍),应立即寻求医疗帮助。
P-糖蛋白(P-gp)诱导剂和/或中强效CYP2B6、CYP2C8、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圣约翰草、卡马西平等)可能会显著降低索磷布韦和/或维帕他韦的血浆浓度,从而导致丙通沙疗效下降。
丙通沙与利巴韦林联用时,需遵循利巴韦林的所有警告和注意事项,具体内容参考利巴韦林的药品说明书。这包括但不限于对贫血、胎儿毒性以及其他潜在副作用的关注,确保在联合治疗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安全。通过仔细阅读并遵循利巴韦林说明书中的指导,可以有效地管理与该组合疗法相关的风险,提高治疗安全性。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2年4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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