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药,俗称的“纳武单抗”,是一种完全人源化的IgG4单克隆抗体,作用靶点是PD-1。两项III期随机研究显示,O药二线治疗选择性肺鳞癌相比多西紫杉醇,可将患者的总生存时间延长3.2个月,而对于非鳞状肺癌患者,二线使用O药可将总生存期延长2.8个月,同时患者耐受性良好。据此,确定了O药作为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标准二线治疗的地位。
那患者使用O药治疗肺癌期间要注意什么?
1、O药用量:一次240mg,每2周1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2、已经在O药治疗中观察到了重度肺炎或间质性肺病,包括致死病例。应监测患者是否有肺炎症状和体征,如放射学改变(例如,局部毛玻璃样混浊、斑块样浸润)、呼吸困难和缺氧。应排除感染和疾病相关性病因。
对于3级或4级肺炎,必须停止O药治疗,应按照2-4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开始皮质类固醇治疗。
对于2级(症状性)肺炎,应暂停O药治疗,按照1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开始皮质类固醇治疗。一旦病情,可在皮质类固醇减量后重新开始O药治疗。如果虽给予皮质类固醇但病情恶化或无,则应将皮质类固醇剂量增加至2-4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并必须停止O药治疗。
3、根据其作用机制和来自动物研究数据,当给予妊娠妇女O药可能致胎儿危害。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对食蟹猴从器官形成期开始至分娩给予O药导致流产增加和婴儿早产死亡。忠告妊娠妇女对胎儿潜在风险。忠告有生殖潜能女性在用O药治疗期间和O药末次剂量后至少5个月使用有效避孕。
4、冰箱2°C至8°C(36°F-46°F)下贮存O药。用前在原始包装避光保护O药。不要冻结或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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