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贝组替凡适用于以下成人患者的单药治疗:
肾细胞癌(RCC):接受过PD-1/PD-L1抑制剂及VEGF-TKI治疗后进展的成人患者。
VHL疾病相关肿瘤:需治疗的局部性肾细胞癌、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母细胞瘤或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且不适合接受局部手术或其他局部治疗的患者。
成人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口服120mg(3片40mg片剂),每日固定时间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若漏服当日可尽快补服,次日恢复常规每日剂量;无需为弥补漏服而额外加倍服药。
服药后发生呕吐,当日无需补服,次日按常规剂量继续服用。
整片吞服,不可掰开、碾碎或咀嚼(可能影响吸收)。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高脂饮食仅轻微延迟达峰时间,不影响总暴露量)。
VHL病患者:妊娠期间禁用(见禁忌症);若治疗期间妊娠,立即停药。
肾细胞癌患者:除非临床必需,否则避免使用。
所有育龄期女性用药前需确认未妊娠,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1周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1周内停止哺乳(药物是否经乳汁分泌未知,存在潜在严重风险)。
可能损害生育能力(动物研究显示可逆性不确定),用药前需告知潜在风险。
无需调整剂量(药代动力学无显著差异)。
轻度至终末期肾病均无需调整剂量(暴露量与肾功能正常者相当)。
轻中度(Child-PughA/B)无需调整剂量;重度(Child-PughC)未研究,不建议使用。
18岁以下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确立,不推荐使用。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贫血:临床试验中84.2%患者出现贫血(28.8%为3-4级)。用药前及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血红蛋白,3级贫血需暂停用药并按标准治疗(如促红细胞生成素、输血),反复3级或4级贫血需永久停药。
缺氧:16.3%患者出现缺氧(12.2%为3-4级)。用药前及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血氧饱和度,3级无症状缺氧可考虑暂停用药并吸氧,恢复后减量;3级有症状或4级缺氧需暂停或永久停药。
中枢神经系统出血(VHL病患者):VHL病相关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母细胞瘤患者可能出现致命性颅内出血,需密切监测头痛、视力障碍、肢体无力等症状。
胚胎-胎儿毒性:可能致胎儿畸形或死亡,育龄期女性用药前必须确认妊娠状态并采取高效避孕(避免依赖激素避孕药,建议加用非激素避孕或男性伴侣使用避孕套)。
驾驶与操作机器:可能引起头晕或疲劳,用药期间若受影响应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CYP3A4底物:贝组替凡为弱CYP3A4诱导剂,可降低CYP3A4底物(如激素避孕药、敏感治疗药)的血药浓度,可能导致避孕失败或疗效降低。避免联用敏感CYP3A4底物(如浓度降低可能引发治疗失败的药物);若无法避免,需根据底物说明书增加剂量。
其他酶底物:体外研究显示可能诱导CYP2B6、CYP2C8,降低其敏感底物的血药浓度(体内研究未完成)。
转运体抑制:临床相关暴露下可能抑制MATE2-K,不排除抑制MATE1,需注意相关底物的相互作用。
UGT2B17/CYP2C19抑制剂:可能增加贝组替凡暴露量,升高不良反应风险,需密切监测贫血和缺氧并考虑减量。
强CYP2C19诱导剂:对贝组替凡暴露量的影响尚未研究。
基于576例晚期实体瘤及VHL病相关肿瘤患者的临床试验数据(中位暴露时间9.2个月):
贫血(84.2%)、疲劳(42.7%)、恶心(24.1%)、呼吸困难(21.4%)、头晕(17.9%)、缺氧(16.3%)。
主要为贫血(28.8%)和缺氧(12.2%)。
对贝组替凡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VHL病患者妊娠期间禁用。
储存条件:无需特殊储存,置于儿童无法触及和接触的地方。
废弃处理:按当地规定处理未使用的药品或废弃物,勿冲入下水道或生活垃圾。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5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5383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内容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持有医疗专业资质的人员用于医学药学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治疗建议或药品推荐。所涉药品可能未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不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如需治疗,请咨询正规医疗机构。本站不提供药品销售或代购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