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地白介素(Aldesleukin)需在具备重症监护条件的医疗机构中,在专业医师操作下用药。
为减少或预防阿地白介素的不良反应,可给予解热药(包括非甾体抗炎药)和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进行预治疗。
(1)、静脉输注前让溶液恢复至室温。
(2)、使用塑料(聚氯乙烯)容器以确保更一致的药物输送,药物可能吸附在玻璃上。
(3)、不要使用在线过滤器。
(4)、不要在同一容器中与其他药物共同给药。
向含2200万单位(1.3毫克)药物的小瓶中加入1.2毫升无菌注射用水,以提供含1800万单位(1.1毫克)/毫升的溶液。
将无菌注射用水朝向瓶壁注入,并轻轻旋转以避免溶液过度起泡,不要振摇。
将适当配制的剂量加入50毫升5%葡萄糖注射液中。
浓度在30–70微克/毫升范围之外的溶液可能导致药物输送的变异性增加,应避免使用此类溶液进行短时静脉输注。
在15分钟内输注完毕。
每8小时在15分钟内给予600,000单位/公斤,共14次剂量(5天治疗周期),随后是9天的休息期,然后是第二个5天治疗周期(每8小时在15分钟内给予600,000单位/公斤,共14次剂量),最多28次剂量或直至出现无法耐受的不良反应。
或者,一些临床医生已使用每8小时在15分钟内给予720,000单位/公斤,每个周期最多15次剂量,两个周期之间间隔10天休息期。
制造商建议从上次出院日期起,治疗疗程之间的无药间隔期≥7周;然而,一些临床医生报告使用了更短的休息期(即2-4周)。
在初始治疗疗程完成后约4周评估患者,并在计划开始下一个疗程前再次评估。制造商声明,只有在上一疗程后有肿瘤退缩证据且患者未出现会禁忌继续治疗的严重毒性时,才应进行进一步的阿地白介素治疗。一些临床医生认为,在无严重毒性的情况下疾病稳定值得继续治疗。
每8小时在15分钟内给予600,000单位/公斤,共14次剂量(5天治疗周期),随后是6至9天的休息期,然后是第二个5天治疗周期(每8小时在15分钟内给予600,000单位/公斤,共14次剂量),每个疗程最多28次剂量或直至出现无法耐受的不良反应。
或者,一些临床医生已使用每8小时在15分钟内给予720,000单位/公斤,每个周期最多15次剂量,两个周期之间间隔10天休息期。
制造商建议从上次出院日期起,治疗疗程之间的无药间隔期≥7周;然而,一些临床医生报告使用了6-12周的休息期。
在初始治疗疗程完成后约4周评估患者,并在计划开始下一个疗程前再次评估。制造商声明,只有在上一疗程后有肿瘤退缩证据且患者未出现会禁忌继续治疗的严重毒性时,才应进行进一步的阿地白介素治疗。一些临床医生认为,在无严重毒性的情况下疾病稳定值得继续阿地白介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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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以下毒性的患者禁止再治疗:
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5次)。
无法控制或对处理无反应的心律紊乱。
伴有心电图改变、符合心绞痛或心肌梗死表现的胸痛。
肠缺血/穿孔。
需要手术的胃肠道出血。
昏迷或中毒性精神病持续>48小时。
反复发作或难以控制的癫痫发作。
心包填塞。
插管>72小时。
需要透析>72小时的肾衰竭。
因毒性中断治疗。
需要调整剂量的毒性应涉及暂停或中断一次剂量,而不是减少将要给予的单次剂量。
需暂停剂量的毒性: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复发性或持续性心动过缓或需要治疗的心动过缓;收缩压<90mmHg且升压药需求增加;心电图改变符合心肌梗死、缺血或心肌炎,伴或不伴胸痛,或怀疑心脏缺血。
可以给予后续剂量的条件:无症状且完全恢复为正常窦性心律;收缩压≥90mmHg且升压药需求稳定或改善;无症状;已排除心肌梗死和心肌炎;心绞痛的临床怀疑极小;或无心室运动减退证据。
需暂停剂量的毒性:大疱性皮炎或原有皮肤病显著恶化,避免局部皮质类固醇治疗。
可以给予后续剂量的条件:所有大疱性皮炎迹象均已消退。
需暂停剂量的毒性:粪便潜血试验反复阳性且结果为>3+或4+,表明有胃肠道出血。
可以给予后续剂量的条件:粪便潜血试验结果阴性。
需暂停剂量的毒性:肝衰竭迹象,包括脑病、腹水增多、肝区疼痛或低血糖。
可以给予后续剂量的条件:所有肝衰竭迹象均已消退;如有指征,在不良事件停止和出院后≥7周开始新的治疗疗程。
需暂停剂量的毒性:出现败血症综合征且患者临床状况不稳定。
可以给予后续剂量的条件:败血症综合征消退,患者临床状况稳定且感染正在治疗中。
需暂停剂量的毒性:精神状态改变(例如中度意识模糊、激越)。
可以给予后续剂量的条件:精神状态改变完全消退。
需暂停剂量的毒性:血肌酐≥4.5mg/dL,或存在严重容量超负荷、酸中毒或高钾血症时血肌酐≥4mg/dL;持续性少尿,尿量<10毫升/小时持续16-24小时且血肌酐升高。
可以给予后续剂量的条件:血肌酐<4mg/dL且体液和电解质状态稳定;尿量>10毫升/小时且血肌酐降低>1.5mg/dL或血肌酐恢复正常。
需暂停剂量的毒性:氧饱和度<90%。
可以给予后续剂量的条件:氧饱和度≥90%。
C类,需告知风险,避免使用。
尚不清楚阿地白介素是否分布至乳汁中,停止哺乳或停药。
在18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65岁及以上患者的反应、每个疗程的中位剂量数和治疗疗程数似乎与年轻成人无差异,但是肾功能损害患者发生毒性的风险可能增加。
阿地白介素治疗会损害肝功能。治疗开始时需要肝功能正常。
在既往阿地白介素疗程后出现需要透析>72小时的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monograph/aldesleuk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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