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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昔替尼片的用法用量需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年龄以及是否存在肝肾功能异常等因素进行个体化调整。正确用药有助于发挥最佳疗效并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在开始使用阿布昔替尼片前,应进行以下检测与评估:
对于活动性结核病患者,不建议开始使用阿布昔替尼片。对于潜伏性结核病患者,或潜伏性结核病检测结果为阴性但结核病高风险人群,应在开始使用阿布昔替尼片前,先启动潜伏性结核病的预防性治疗。
对于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不建议开始使用阿布昔替尼片。
对于血小板计数<150,000/mm³、绝对淋巴细胞计数<500/mm³、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mm³或血红蛋白值<8g/dL的患者,不建议开始使用阿布昔替尼片。
在开始使用阿布昔替尼片前,应根据现行免疫指南,完成所有必要的免疫接种,包括带状疱疹疫苗接种。
阿布昔替尼片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00mg。若每日一次100mg的阿布昔替尼片未使患者达到足够疗效,可考虑将剂量增至每日一次200mg。
若每日一次200mg的阿布昔替尼片仍未使患者达到足够疗效,应停用阿布昔替尼片。
应使用最低有效剂量以维持疗效。
阿布昔替尼片可联合局部皮质类固醇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若漏服一剂,应尽快补服,除非距离下一次服药时间不足12小时,此时应跳过漏服剂量,之后按常规服药时间继续服药。
对于轻度和中度肾损伤患者,若初始剂量未使患者达到足够疗效,可将阿布昔替尼片剂量加倍。
注:肾小球滤过率通过“饮食改良肾脏病(MDRD)公式”估算;严重肾损伤和终末期肾病包括接受肾脏替代治疗的患者。
轻度肾损伤: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为60-89mL/分钟,阿布昔替尼片剂量为每日一次100mg。
中度肾损伤: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为30-59mL/分钟,阿布昔替尼片剂量为每日一次50mg。
严重肾损伤: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为15-29mL/分钟,不建议使用阿布昔替尼片。
终末期肾病(ESRD):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15mL/分钟,不建议使用阿布昔替尼片。
对于重度肝损伤患者,不建议使用阿布昔替尼片。
对于已知或疑似为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阿布昔替尼片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50mg。若每日一次50mg的阿布昔替尼片未使患者达到足够疗效,可考虑将剂量增至每日一次100mg;若剂量增至每日一次100mg后仍未达到足够疗效,应停用该药物。
对于正在服用细胞色素P450(CYP)2C19强效抑制剂的患者,应将阿布昔替尼片剂量减至每日一次50mg。若每日一次50mg的剂量未使患者达到足够疗效,可考虑将剂量增至每日一次100mg;若剂量增至每日一次100mg后仍未达到足够疗效,应停用该药物。
若患者发生严重感染或机会性感染,应停用阿布昔替尼片并控制感染。在考虑重新启动阿布昔替尼片治疗前,需仔细权衡继续治疗的风险与获益。
缩写说明:ALC=绝对淋巴细胞计数;ANC=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CBC=全血细胞计数;Hb=血红蛋白。
血小板计数<50,000/mm³:停用阿布昔替尼片,定期监测全血细胞计数(CBC),直至血小板计数>100,000/mm³。
绝对淋巴细胞计数(ALC)<500/mm³:若绝对淋巴细胞计数<500/mm³,应暂时停用治疗,待绝对淋巴细胞计数恢复至该数值以上后,可考虑重新启动治疗。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00/mm³:若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mm³,应暂时停用治疗,待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至该数值以上后,可考虑重新启动治疗。
血红蛋白(Hb)值<8g/dL:若血红蛋白值<8g/dL,应暂时停用治疗,待血红蛋白值恢复至该数值以上后,可考虑重新启动治疗。
建议在治疗基线时、开始使用阿布昔替尼片后4周以及剂量增加后4周,分别进行全血细胞计数(CBC)评估。对于长期接受阿布昔替尼片治疗且出现血液学异常的患者,可能需要延长实验室评估的频率。
服用阿布昔替尼片时,可随餐服用,也可空腹服用,每日应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药。
服用阿布昔替尼片剂时,需用温水整片吞服,不得压碎、掰开或咀嚼片剂。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3年12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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