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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使用奎扎替尼的过程中,用药规范与否直接关乎治疗效果与患者安全。患者应严格医生的嘱托使用奎扎替尼。
基于FLT3-ITD突变阳性的存在选择接受奎扎替尼治疗AML的患者。
治疗疗程:包括最多2个周期的奎扎替尼联合诱导阿糖胞苷和蒽环类药物,最多4个周期的奎扎替尼联合大剂量阿糖胞苷巩固治疗,以及最多36个周期的奎扎替尼维持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维持治疗应在巩固化疗后,当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500/mm³且血小板计数>50,000/mm³时启动。
诱导期:从第8天开始(7+3方案),每日一次口服35.4mg,每个周期2周(第8至21天),患者最多可接受2个周期的诱导治疗。对于第二个诱导周期采用5+2方案的患者,奎扎替尼将在第6至19天给药。
巩固期:从第6天开始,每日一次口服35.4mg,每个周期2周(第6至19天),患者最多可接受4个周期的巩固治疗。
维持期:若QTcF≤450ms,第一个周期第1至14天每日一次口服26.5mg,第15天起剂量增加至每日一次53mg。若在诱导或巩固期间观察到QTcF>500ms,则维持26.5mg每日一次的剂量。无周期间隔,每日一次,最多36个周期。对于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的患者,应在调理计划开始前7天停止奎扎替尼治疗。
奎扎替尼应在每天大致相同的时间口服,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药片应整片吞服,不得切割、压碎或咀嚼。若呕吐,无需补服,等待下一计划时间;若漏服或未在通常时间服用,应在同一天尽快服用,次日恢复常规剂量,不得在同一天服用两剂。
仅在QTcF≤450ms时启动奎扎替尼治疗。诱导和巩固期间,治疗前及治疗期间每周进行一次ECG,或根据临床指征更频繁监测;维持期间,治疗前、剂量启动和递增后至少第一个月每周一次,之后根据临床指征监测。仅在QTcF≤450ms时递增剂量。纠正电解质异常(低钾血症和低镁血症),并尽可能避免联用延长QT间期的药物。
QTcF450-480ms(1级):继续奎扎替尼剂量。
QTcF481-500ms(2级):降低奎扎替尼剂量,若下一周期QTcF降至<450ms,可恢复原剂量,在增加剂量的第一个周期密切监测患者QT延长情况。
QTcF>500ms(3级):中断奎扎替尼治疗,当QTcF恢复至<450ms时,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若在诱导或巩固期间观察到QTcF>500ms,维持期维持26.5mg每日一次的剂量。
复发性QTcF>500ms(3级):尽管进行了适当的剂量降低并纠正/消除了其他风险因素(如血清电解质异常、联用QT延长药物),若QTcF>500ms仍复发,永久停用奎扎替尼。
尖端扭转型室速、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的体征/症状(4级):永久停用奎扎替尼。
3或4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中断奎扎替尼治疗,若不良反应改善至1级或以下,以原剂量恢复治疗;若改善至2级,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若3或4级不良反应持续超过28天,停药。
3或4级低钾血症(<3mmol/L)或低镁血症(<0.4mmol/L或<0.9mg/dL):中断奎扎替尼治疗,根据机构指南纠正低钾血症和低镁血症,当不良反应改善至2级或以下且无症状时,可按原剂量重新开始奎扎替尼治疗。
缓解后出现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降低奎扎替尼剂量。
与强效CYP3A抑制剂联用时,降低奎扎替尼剂量:
当前剂量为53mg每日一次,调整为26.5mg每日一次;
当前剂量为35.4mg每日一次,调整为17.7mg每日一次;
当前剂量为26.5mg每日一次,调整为17.7mg每日一次;
当前剂量为17.7mg每日一次,在强效CYP3A抑制剂使用期间中断奎扎替尼治疗。
停用强效CYP3A抑制剂5个半衰期后,恢复至开始使用抑制剂前的奎扎替尼剂量。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6月25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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