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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贝胆酸(Ocaliva)作为治疗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等慢性肝病的重要药物,正确掌握服药节奏、剂量递增原则及随访监测要求,是实现长期获益的关键。
开始使用奥贝胆酸(奥贝胆酸片)前,医疗服务提供者需确认患者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因奥贝胆酸禁用于此类患者):
1、失代偿期肝硬化(如Child-PughB级或C级);
2、有过肝硬化失代偿事件史;
3、代偿期肝硬化且伴有门静脉高压证据(如腹水、胃食管静脉曲张、持续性血小板减少)。
奥贝胆酸适用于以下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PBC)患者:无肝硬化,或代偿期肝硬化但无门静脉高压证据;对熊去氧胆酸(UDCA)适宜剂量治疗至少1年未达到充分生化应答,或对UDCA不耐受。具体剂量方案如下:
初始剂量:治疗前3个月,每日1次,每次5mg。
剂量调整:前3个月后,若患者碱性磷酸酶(ALP)和/或总胆红素未达到充分降低,且对奥贝胆酸耐受良好,可将剂量增至最大剂量——每日1次,每次10mg。
常规监测:在奥贝胆酸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患者的生化应答、耐受性及PBC疾病进展情况。
重点监测人群:对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合并其他肝脏疾病(如自身免疫性肝炎、酒精性肝病)和/或患有严重急性并发疾病的患者,需密切监测以下指标:
1、门静脉高压新证据(如腹水、胃食管静脉曲张、持续性血小板减少)
2、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或凝血酶原时间(PT)超过正常上限的升高情况
3、永久停药指征: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需永久停用奥贝胆酸:
出现肝功能失代偿的实验室或临床证据;
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出现门静脉高压证据;
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肝脏不良反应;
出现完全性胆道梗阻。
若患者在使用奥贝胆酸期间出现难以耐受的瘙痒,可考虑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策略:
加用抗组胺药或胆汁酸螯合树脂。
降低奥贝胆酸剂量:
对每日1次、每次5mg剂量不耐受的患者,调整为每2日1次、每次5mg。
对每日1次、每次10mg剂量不耐受的患者,调整为每日1次、每次5mg。
暂时停药:最多暂停奥贝胆酸给药2周,重启时需采用降低后的剂量。
剂量调整原则:对于已减量或暂停用药的患者,需根据生化应答和耐受性情况逐步调整剂量。
最终处理:若经上述处理后,患者仍持续存在难以耐受的瘙痒,可考虑停用奥贝胆酸治疗。
服用方式:奥贝胆酸可与食物同服,也可空腹服用。
与胆汁酸螯合树脂的服用间隔:若患者需同时服用胆汁酸螯合树脂,服用奥贝胆酸的时间需与服用胆汁酸螯合树脂的时间至少间隔4小时(可在树脂服药前4小时或服药后4小时服用奥贝胆酸),或尽可能延长间隔时间。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2年2月24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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