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维替尼/德福替尼(Avmapki Fakzynja Co-Pack)的用法用量为复方包装,包含avutometinib0.8毫克胶囊和defactinib200毫克片剂,每种成分在相同的治疗周期内具有不同的给药方案。
Avutometinib:在每个为期4周的治疗周期中的前3周内,于第1天和第4天口服3.2毫克,每周两次。
Defactinib:在每个为期4周的治疗周期中的前3周内,每日两次口服200毫克。治疗持续时间: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开始阿维替尼/德福替尼治疗前,应进行全面的眼科检查。随餐口服;整粒/整片吞服,请勿咀嚼、掰开或压碎片剂或胶囊。Avutometinib应在每次给药时固定时间服用。
在治疗开始时及至少前2个周期内,应预防性使用全身性口服抗生素和外用皮质类固醇涂于面部、头皮、颈部和上胸部/背部区域。
肾功能不全:无可用数据。
肝功能不全:无可用数据。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Avutometinib:将推荐起始剂量降低至在每个为期4周周期前3周内每周两次口服2.4毫克。Defactinib:将推荐起始剂量降低至在每个为期4周周期前3周内每日一次口服200毫克。对于两种产品各经过一次剂量降低后仍无法耐受的患者,应永久停用avutometinib和defactinib。
2级肝毒性
2级高胆红素血症(非吉尔伯特综合征)伴有AST和/或ALT升高不超过1级:暂停治疗,直至高胆红素血症恢复至1级或以下;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2级高胆红素血症伴有AST和/或ALT升高达到2级:暂停治疗,直至高胆红素血症恢复至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2级高胆红素血症伴有AST和/或ALT升高超过2级:永久停用治疗。
3级肝毒性
3级高胆红素血症伴有AST和/或ALT升高不超过1级:暂停治疗,直至高胆红素血症恢复至1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复发性3级高胆红素血症伴有AST和/或ALT升高不超过1级:暂停治疗,直至高胆红素血症恢复至2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然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3级AST和/或ALT升高不伴有高胆红素血症: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2级或以下或基线水平;然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3级高胆红素血症伴有AST和/或ALT升高达到2级或以上:永久停用治疗。
4级肝毒性
4级高胆红素血症伴有AST和/或ALT升高不超过1级:暂停治疗,若在1周内缓解,则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若在1周内未缓解,则永久停用治疗。
4级AST和/或ALT升高:永久停用治疗。4级高胆红素血症伴有AST和/或ALT升高达到2级或以上:永久停用治疗。
Avutometinib:将推荐起始剂量降低至在每个为期4周周期前3周内每周两次口服2.4毫克。Defactinib:将推荐起始剂量降低至在每个为期4周周期前3周内每日一次口服200毫克。对于两种产品各经过一次剂量降低后仍无法耐受的患者,应永久停用avutometinib和defactinib。
融合性浅表角膜炎、角膜上皮缺损或最佳矫正远视力下降3行或以上: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非融合性浅表角膜炎;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
角膜溃疡、基质混浊或最佳矫正远视力达到20/200或更差: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非融合性浅表角膜炎;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
最佳矫正视力(BCVA)较基线下降但未差于20/200: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水平或20/40(以较差者为准);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
最佳矫正视力达到20/200或更差: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水平或20/40(以较差者为准);然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
融合性浅表点状染色、中度至重度血管扩张: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非融合性浅表角膜炎;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
结膜溃疡或新生血管形成: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非融合性浅表角膜炎;然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
首次发生:在2周后重复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检查。首次随访OCT检查,若仍存在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降低本品剂量,并在2周后重复OCT检查。
第二次随访OCT检查,若仍存在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和/或最佳矫正视力下降1行:暂停治疗;在2周后重复OCT检查。
第三次随访OCT检查:若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正在消退或已消退,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若无消退,则永久停用治疗。
2级或以下:若皮疹对支持治疗无反应或在恢复至1级或以下后复发,可考虑暂停治疗。对于不可耐受的2级皮疹,建议降低剂量。
3级: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2级;然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若恢复至1级或以下,则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剂量降低后仍出现复发性3级皮疹:永久停用治疗。
4级:永久停用治疗。
3级:暂停治疗。若在3周内改善至1级或以下,则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
4级:暂停治疗。若在3周内改善至1级或以下,则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任何级别的CPK升高持续超过3周:永久停用治疗。任何级别的CPK升高伴有横纹肌溶解症或其他与CPK升高相关的事件:永久停用治疗。
2级:若不良反应对支持治疗无反应或在恢复至1级或以下后复发,可考虑暂停治疗。
3级:首次发生: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或至少1级;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再次发生: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或至少1级;然后以降低后的剂量恢复治疗。剂量降低后仍出现复发性3级不良反应:永久停用治疗。
4级:永久停用治疗。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monograph/avutometinib-and-defactinib.html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内容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持有医疗专业资质的人员用于医学药学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治疗建议或药品推荐。所涉药品可能未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不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如需治疗,请咨询正规医疗机构。本站不提供药品销售或代购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