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医伴旅官网!寻找优质医疗资源,伴您走上康复之旅!
阿维替尼/德福替尼(Avmapki Fakzynja Co-Pack)
阿维替尼/德福替尼(Avmapki Fakzynja Co-Pack)
阿维替尼/德福替尼(Avmapki Fakzynja Co-Pack)
全部名称
阿维替尼/德福替尼、地法替尼/德福替尼、Avutometinib Capsules;Defactinib Tablets、Avmapki Fakzynja Co-Pack
适应人群
适用于既往接受过全身治疗的成人KRAS突变复发性低级别浆液性卵巢癌(LGSOC)患者。[ 详情 ]
 规格:
0.8mg*24粒,200mg*42片/盒
  剂型:
胶囊
 厂家:
美国Verastem
有效期:
24个月

图片来源: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阿维替尼/德福替尼(Avmapki Fakzynja Co-Pack)的用药指南

成人常规剂量

卵巢癌

阿维替尼:3.2mg,口服,每周2次(第1、4天),每4周为1周期,前3周用药。

地法替尼:200mg,口服,每日2次,每4周为1周期,前3周用药。

疗程: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毒性。

仅选择肿瘤标本检出KRAS突变的患者使用阿维替尼/德福替尼。

阿维替尼/德福替尼为复方包装制剂,含阿维替尼0.8mg胶囊、地法替尼200mg片剂,二者给药频次不同但用药周期一致。

适用人群:既往接受过全身治疗的KRAS突变复发性低级别浆液性卵巢癌患者。

功能不全剂量调整

肾功能不全:暂无相关用药剂量调整数据。

肝功能不全:暂无相关用药剂量调整数据。

肝毒性剂量调整方案

阶梯式减量方案

阿维替尼:起始剂量减至2.4mg,口服,每周2次,每4周周期前3周用药。

地法替尼:起始剂量减至200mg,口服,每日1次,每4周周期前3周用药。

停药原则:1次联合减量后仍无法耐受不良反应,永久停用阿维替尼与地法替尼。

2级肝毒性

2级高胆红素血症(无吉尔伯特综合征)伴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1级升高:暂停用药,直至胆红素恢复至≤1级,恢复原剂量。

2级高胆红素血症伴AST/ALT2级升高:暂停用药,直至胆红素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恢复原剂量。

2级高胆红素血症伴AST/ALT>2级升高:永久停药。

3级肝毒性

3级高胆红素血症伴AST/ALT≤1级升高:暂停用药,直至胆红素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恢复原剂量。

复发性3级高胆红素血症伴AST/ALT≤1级升高:暂停用药,直至胆红素恢复至≤2级或基线水平,减量用药。

无高胆红素血症的3级AST/ALT升高:暂停用药,直至转氨酶恢复至≤2级或基线水平,减量用药。

3级高胆红素血症伴AST/ALT≥2级升高:永久停药。

4级肝毒性

4级高胆红素血症伴AST/ALT≤1级升高:暂停用药,1周内缓解则减量用药。1周内未缓解则永久停药。

4级AST/ALT升高:永久停药。

4级高胆红素血症伴AST/ALT≥2级升高:永久停药。

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阶梯式减量方案

阿维替尼:减至2.4mg,口服,每周2次,每4周周期前3周用药。

地法替尼:减至200mg,口服,每日1次,每4周周期前3周用药。

停药原则:1次联合减量后仍无法耐受不良反应,永久停药。

角膜炎

融合性浅层角膜炎、角膜上皮缺损、最佳矫正远视力(BCVA)下降≥3行:暂停用药,直至缓解为非融合性浅层角膜炎,恢复原剂量。

角膜溃疡、基质混浊、BCVA≤20/200:暂停用药,直至缓解为非融合性浅层角膜炎,恢复原剂量。

视力模糊

BCVA较基线下降但>20/200:暂停用药,直至恢复至基线或20/40(以较差者为准),恢复原剂量。

BCVA≤20/200:暂停用药,直至恢复至基线或20/40(以较差者为准),减量用药。

结膜炎

融合性浅层点状染色、中重度血管扩张:暂停用药,直至缓解为非融合性浅层角膜炎,恢复原剂量。

结膜溃疡、新生血管:暂停用药,直至缓解为非融合性浅层角膜炎,减量用药。

视网膜色素上皮(RPE)脱离

1.首次发生:2周后复查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

2.首次复查OCT提示RPE未修复:减量用药,2周后再次复查OCT。

3.第二次复查OCT提示RPE未修复、或BCVA下降1行:暂停用药,2周后复查OCT。

4.第三次复查OCT:

RPE缓解/修复:减量恢复用药。

无缓解:永久停药。

皮疹

≤2级皮疹:对症治疗无效或缓解后复发,可考虑停药。不可耐受的2级皮疹,建议减量。

3级皮疹:暂停用药,缓解至2级后减量用药。缓解至≤1级则恢复原剂量。减量后复发3级皮疹,永久停药。

4级皮疹:永久停药。

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

3级升高:暂停用药,3周内恢复至≤1级则原剂量用药。

4级升高:暂停用药,3周内恢复至≤1级则减量用药。

任意级别升高持续超过3周:永久停药。

任意级别升高合并横纹肌溶解:永久停药。

其他不良反应

2级:对症治疗无效或缓解后复发,可考虑停药。

3级:

首次发生:暂停用药,恢复至基线或≤1级后原剂量用药。

再次发生:暂停用药,恢复至基线或≤1级后减量用药。

减量后复发:永久停药。

4级:永久停药。

其他说明

用药建议

1.用药前需完成全面眼科检查。

2.口服给药,随餐服用,整粒/整片吞服,不可咀嚼、掰开或压碎。

3.阿维替尼需固定每日同一时间服用。

4.用药起始至至少前2个周期,同步使用:口服全身性抗生素+面部/头皮/颈部/前胸/后背外用糖皮质激素。

储存要求

阿维替尼胶囊、地法替尼片剂原包装冷藏(2℃-8℃)保存。

临床说明

阿维替尼/德福替尼适应症基于肿瘤缓解率、缓解持续时间获FDA加速批准,长期获益需确证试验验证。

目前无FDA批准的KRAS突变专用检测试剂。

监测项目

皮肤:用药期间监测皮肤毒性。

肝脏:每周期前、前4周期第15天、必要时检测肝功能。

肌肉:每周期前、前4周期第15天、必要时检测CPK。

眼部:基线、第2周期前、后续每3周期、必要时行眼科检查,监测眼部不良反应。

患者指导

1.用药前及用药期间需定期眼科检查、实验室监测。

2.出现视力改变、眼痛/眼炎、肝损伤、横纹肌溶解症状,立即就医。

3.遵医嘱用预防性药物,日常防晒(SPF≥30防晒霜),皮肤异常及时就医。

4.育龄期女性用药期间及停药后1个月、男性用药期间及停药后4个月,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5.哺乳期女性用药期间禁止哺乳。

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医嘱,密切关注耐受情况和不良反应,并定期复查。如有疑问或出现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25年5月8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9616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企业微信真人在线,一对一免费为您答疑
    已服务超323万人
    18位企业微信在线
    1分钟内回复
    服务时间:8点至23点
    马上提问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内容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持有医疗专业资质的人员用于医学药学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治疗建议或药品推荐。所涉药品可能未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不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如需治疗,请咨询正规医疗机构。本站不提供药品销售或代购服务。

    阿维替尼/德福替尼(Avmapki Fakzynja Co-Pack)
    药品别称
    阿维替尼/德福替尼、地法替尼/德福替尼、Avutometinib Capsules;Defactinib Tablets、Avmapki Fakzynja Co-Pack
    适应人群
    适用于既往接受过全身治疗的成人KRAS突变复发性低级别浆液性卵巢癌(LGSOC)...[ 详情 ]
    免费了解
    药品信息
    药品知识
      药品信息
        相关药物
        临床招募
        新药免费用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们
        医伴旅公众号
        医伴旅公众号
        扫一扫 添加企业微信
        做您身边的贴心健康咨询管家
        医伴旅官方微博
        医伴旅官方微博
        扫码关注 有问必答
        了解医药信息 关注临床动态
        最新药品信息
        新上药品信息
        在线留言
        注:医伴旅尽快与您联系,我们承诺严格保护您的隐私
        点击提交
        免费咨询电话
        400-001-2811
        在线咨询
        微信客服
        医伴旅
        医伴旅是一家专业从事跨国医疗咨询的公司,本着“健康至上,医疗全球化”的理念, 公司将O2O的概念引入跨境医疗服务行业,专注为中国患者寻找全球优质医疗资源,让国内患者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联系我们 :24小时客服在线
        400-001-2811
        关于我们
        邮箱 : service@1blv.com
        医伴旅公众号
        医伴旅医学顾问
        本网站不销售任何药品,只做药品信息资讯展示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5)第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