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贝组替凡(Belzutifan)用于存在肾细胞癌、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母细胞瘤或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成人患者。
贝组替凡用于治疗需要针对相关肾细胞癌、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母细胞瘤或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无需立即手术)进行治疗的成人vonHippel-Lindau病。
用于治疗在接受程序性死亡受体-1(PD-1)或程序性死亡配体-1(PD-L1)抑制剂及血管内皮生长因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后出现进展的、伴有透明细胞成分的晚期肾细胞癌成人患者。
用于治疗患有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嗜铬细胞瘤或副神经节瘤的成人及12岁及以上儿科患者。
评估贫血情况。
测量血氧饱和度。
确认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妊娠状态。
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贫血,对于同时为UGT2B17和CYP2C19弱代谢型的患者,贫血风险增加,应密切监测此类患者的贫血情况。
治疗期间定期测量血氧饱和度。
口服给药,每日一次,每天在同一时间服用,不受进食影响。整片吞服;不要咀嚼、压碎或掰开。
体重<40kg:每日一次,每次80mg。
体重≥40kg:每日一次,每次120mg。
继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每日一次,每次120mg,继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如果漏服一剂,应在同一天内尽快服用prescribed剂量,并在第二天恢复正常服药计划;不要额外服用一剂来弥补漏服的剂量。
如果在服用贝组替凡后任何时间发生呕吐,不要补服呕吐掉的剂量;按下一个预定时间服用下一剂。
如果在贝组替凡治疗期间出现不良反应,可能需要暂时中断治疗、降低剂量和/或永久停用该药。如果需要降低剂量,按下述方法降低剂量。下面描述了降低剂量水平:
第一次降低剂量:毒性恢复后,从初始剂量每日一次120mg减量至每日一次80mg。
第二次降低剂量:毒性恢复后,减量至每日一次40mg。
第三次降低剂量:永久停药。
如果血红蛋白<8g/dL或贫血需要输注红细胞:应暂停治疗,直至血红蛋白≥8g/dL,然后根据严重程度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或停药。
如果出现危及生命的严重程度或需要紧急干预的贫血:应暂停治疗,直至血红蛋白≥8g/dL,然后以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或永久停药。
如果出现运动时血氧饱和度下降,可考虑暂停治疗直至缺氧缓解,然后根据严重程度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
如果出现静息时血氧饱和度下降(例如,脉搏血氧仪读数<88%或PaO2≤55mmHg)或需要紧急干预的缺氧:应暂停治疗直至缺氧缓解,然后根据严重程度以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或永久停药。
如果出现危及生命或复发的症状性缺氧:永久停药。
3级毒性:暂停治疗直至毒性改善至2级或以下,然后考虑以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如果在降低剂量后3级毒性复发,永久停药。
4级毒性:永久停药。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不建议调整剂量。
重度肝功能损害:尚未研究。
肾功能损害(包括终末期肾病):不建议调整剂量。
应监测重度肾功能损害(eGFR15-29mL/分钟/1.73m²)患者的不良反应是否增加,并按建议调整剂量。
没有具体的剂量建议。
尚未明确。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如果用于妊娠妇女,可能造成胎儿伤害,已在动物实验中证实胚胎毒性和畸形。
在贝组替凡治疗期间应避免妊娠。在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开始贝组替凡治疗前,应确认其妊娠状态。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及其男性伴侣在贝组替凡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使用有效的非激素类避孕方法,应告知患者在妊娠期间使用贝组替凡对胎儿的潜在危害。
已有严重贫血(有时需要输血)的报告,在开始贝组替凡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贫血。
对于同时为UGT2B17和CYP2C19弱代谢型的患者,贫血的发生率或严重程度可能增加;在贝组替凡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此类患者的贫血情况。如果发生贫血,可能需要暂时中断贝组替凡治疗、降低剂量或停止治疗;根据临床指征为患者输血。
尚未确定ESA用于治疗VHL病患者贝组替凡相关性贫血的安全性。
接受贝组替凡治疗的患者可能发生严重缺氧,有时需要停止治疗、补充氧气或住院治疗。
在开始贝组替凡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血氧饱和度。如果发生缺氧,可能需要暂时中断贝组替凡治疗、降低剂量或停止治疗。
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
尚不清楚贝组替凡或其代谢产物是否分布入人乳,或该药对乳汁分泌或母乳喂养的婴儿有何影响。在贝组替凡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不要进行母乳喂养。
在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开始贝组替凡治疗前,应确认其妊娠状态。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及其男性伴侣在贝组替凡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使用有效的非激素类避孕药。
可能会损害男性和女性的生育能力,可逆性未知。
已确定在12岁及以上儿科患者中用于治疗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嗜铬细胞瘤或副神经节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VHL病患者中,数据不足以确定65岁及以上患者与年轻成人患者的反应是否存在差异。
在晚期RCC患者中,65岁及以上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的疗效未见总体差异。
在嗜铬细胞瘤或副神经节瘤患者中,65岁及以上患者数量不足,无法确定这些患者的反应是否与年轻患者不同。
在肝功能正常与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之间,未观察到平均暴露量有临床显著差异。
与肝功能正常患者相比,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暴露量增加了1.5倍。
重度肝功能损害:尚未研究。
在肾功能正常、轻中度肾功能损害以及终末期肾病患者之间,未观察到平均暴露量有临床显著差异。
在VHL病患者中,最常见(≥25%)的不良反应为:血红蛋白降低、疲劳、血肌酐升高、头痛、头晕、血糖升高、恶心。
在晚期RCC患者中,最常见(≥25%)的不良反应为:血红蛋白降低、疲劳、肌肉骨骼疼痛、血肌酐升高、淋巴细胞减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钠降低、血钾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在嗜铬细胞瘤或副神经节瘤患者中,最常见(≥25%)的不良反应为:贫血、疲劳、肌肉骨骼疼痛、淋巴细胞减少、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血钙升高、呼吸困难、血钾升高、白细胞减少、头痛、碱性磷酸酶升高、头晕、恶心。
UGT2B17或CYP2C19抑制剂:会增加贝组替凡的血浆浓度,并增加不良反应(如贫血、缺氧)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如果必须同时使用贝组替凡与UGT2B17或CYP2C19抑制剂,应监测贫血和缺氧情况;根据临床指征,为控制不良反应而降低贝组替凡的剂量。
CYP3A4底物:可能导致底物药物浓度降低和疗效减弱。在同时为UGT2B17和CYP2C19弱代谢型的患者中,药物相互作用可能更为显著。
应避免与敏感的CYP3A4底物(其全身暴露量的微小降低就可能导致治疗失败)同时使用。
如果无法避免与敏感的CYP3A4底物同时使用,应根据底物药物的生产商说明书增加底物药物的剂量。
咪达唑仑:应避免与敏感的CYP3A4底物咪达唑仑同时使用;如果无法避免,应根据咪达唑仑的生产商说明书增加其剂量。
口服激素类避孕药:由于口服激素类避孕药是CYP3A4的底物,可能导致激素类避孕药浓度降低、避孕失败以及突破性出血风险增加,治疗期间应使用非激素类避孕方法。
生物利用度:在20-120mg口服剂量范围内,峰浓度和全身暴露量与剂量成比例。
约3天达到稳态浓度。
口服后中位1-2小时达到峰浓度。
在12岁及以上儿科患者中,按推荐剂量给药后的暴露量预计在成人观察到的范围内。
食物影响:与高脂肪、高热量餐同服会使达峰时间延迟约2小时,对峰浓度或AUC无临床显著影响。
分布范围:尚不清楚贝组替凡或其代谢产物是否分布入人乳。
血浆蛋白结合率:45%与血浆蛋白结合。
代谢:主要经UGT2B17和CYP2C19代谢,次要经CYP3A4代谢。
半衰期:14小时。
贝组替凡(Belzutifan)是一种缺氧诱导因子-2α(HIF-2α)抑制剂,与HIF-2α结合,在缺氧或VHL蛋白功能受损的条件下,阻止HIF-2α-HIF-1β转录复合物的形成,减少HIF-2α靶基因的转录和表达。
在体外,在肾细胞癌小鼠异种移植模型中观察到抗肿瘤活性。
口服片剂:20°C-25°C下储存,允许在15°C-30°C之间偏移。
1、告知患者贝组替凡可能导致可能需要停药、补充氧气或住院治疗的严重缺氧,治疗期间将常规监测氧气水平。建议患者如果出现任何提示缺氧的症状,请联系其医疗保健提供者。
2、告知妊娠妇女和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对胎儿的风险。建议患者告知其医疗保健提供者已知或怀疑的妊娠。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及其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的男性在贝组替凡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使用有效的非激素类避孕药。
3、建议女性在贝组替凡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不要进行母乳喂养。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monograph/belzutifa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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