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鲁单抗的标准治疗方案需由医生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如疾病类型、分期、体重及耐受性)制定,通常采用固定剂量或体重调整的静脉输注,每两周给药一次。
阿维鲁单抗的推荐剂量为800mg,每2周静脉输注60分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阿维鲁单抗的推荐剂量为800mg,每2周静脉输注60分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阿维鲁单抗的推荐剂量为800mg,静脉输注,每2周60分钟,联合阿西替尼5mg,口服,每天两次(间隔12小时),随餐或单独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当阿西替尼与阿维鲁单抗联合使用时,可以考虑每隔两周或更长时间将阿西替尼的剂量递增至初始5mg剂量以上。在开始之前查看阿西替尼的完整处方信息。
不建议减少阿维鲁单抗的剂量。一般来说,对于严重(3级)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请停止使用阿维鲁单抗。对于危及生命的(4级)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需要全身免疫抑制治疗的复发性严重(3级)免疫介导的反应,或无法将皮质类固醇剂量减少至每天10毫克或更少的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永久停用阿维鲁单抗开始皮质类固醇后12周内。
(1)如果ALT或AST是正常上限(ULN)的3倍或大于但小于5xULN或总胆红素为1.5xULN或大于但小于3xULN:停止使用该药物和阿西替尼,直到不良反应恢复到0级或1级。
(2)如果持续(超过5天),请考虑皮质类固醇治疗(初始剂量为0.5-1mg/kg/天)、泼尼松或等效药物,然后逐渐减量。考虑使用单一药物再次攻击或在恢复后使用两种药物进行序贯再攻击。如果重新使用阿西替尼,则根据阿西替尼完整处方信息减少剂量。
(3)如果ALT或AST为5xULN或大于或大于3xULN,同时总胆红素为2xULN或更高或总胆红素为3xULN或更高,则永久停用该药物和阿西替尼并考虑皮质类固醇治疗(初始剂量1至2mg/k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然后逐渐减量)。
(4)当该药物与阿西替尼联合给药时,请查看阿西替尼完整处方信息,了解阿西替尼的推荐剂量调整。
在前4次输注阿维鲁单抗之前,用抗组胺药和对乙酰氨基酚对患者进行术前用药。应根据临床判断和先前输注反应的存在/严重程度,对后续阿维鲁单抗剂量进行术前用药。
a.目视检查小瓶是否有颗粒物和变色。阿维鲁单抗是一种透明、无色至微黄色的溶液。如果溶液浑浊、变色或含有颗粒物,请丢弃小瓶。
b.从小瓶中取出所需体积的BAVENCIO,并将其注射到含有0.9%氯化钠注射液或0.45%氯化钠注射液的250mL输液袋中。
c.轻轻倒置袋子以混合稀释的溶液,避免起泡或过度剪切。
d.检查溶液,确保其透明、无色且无可见颗粒。
e.丢弃任何部分使用或空的小瓶。
稀释后的阿维鲁单抗在室温条件下(不超过25°C),溶液自稀释起保存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若选择冷藏储存(2°C至8°C),则保存时限可延长至24小时,但使用前必须将溶液回温至室温。请勿冷冻或摇晃稀释溶液。
通过含有无菌、非热原、低蛋白结合在线过滤器(孔径为0.2微米)的静脉管线将稀释溶液施用超过60分钟。不要通过同一静脉管路共同给药其他药物。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dosage/bavencio.html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内容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Drugs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持有医疗专业资质的人员用于医学药学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治疗建议或药品推荐。所涉药品可能未在中国大陆获批上市,不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如需治疗,请咨询正规医疗机构。本站不提供药品销售或代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