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伐曲泊帕适用于治疗成年慢性肝病患者的重度血小板减少症,这些患者计划接受侵入性手术。
本品也适用于治疗对其他治疗(如皮质类固醇、免疫球蛋白)反应不佳的成年原发性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
应由具有血液系统疾病治疗经验的医生启动并监督治疗。本品应随餐服用,每日固定时间(如早晨或晚上)服药,即使服药频率低于每日一次也需随餐。
治疗前及手术当日需检测血小板计数,以确保血小板计数充分升高且无异常升高。
推荐剂量基于基线血小板计数确定:若基线血小板计数<40×10⁹/L,推荐每日60mg(3片),连续服用5天;若基线血小板计数≥40至<50×10⁹/L,推荐每日40mg(2片),连续服用5天。
治疗应在计划手术前10至13天开始,并在最后一次给药后5至8天进行手术。
阿伐曲泊帕连续服用不应超过5天。
若漏服,应尽快补服,次日按原定时间服用下一剂,切勿一次服用双倍剂量。
应使用最低有效剂量,以维持血小板计数≥50×10⁹/L且≤150×10⁹/L,避免将血小板计数恢复至正常水平。
通常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1片),随餐服用。
治疗初期每周至少监测一次血小板计数,直至计数稳定在该目标范围内,若剂量调整,需在调整后继续每周监测两次,直至稳定。
达到稳定后,每月至少监测一次。停药后,仍需每周监测血小板计数,持续至少4周。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65岁以上无需调整剂量。
阿伐曲泊帕不经肾脏排泄,轻中度患者无需调量,重度患者缺乏研究数据。
轻中度患者无需调量,重度患者慎用,需密切监测肝性脑病、腹水及血栓倾向。
1岁以下儿童禁用,1岁及以上儿童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完全确立(仅限临床试验数据)。
妊娠期不建议使用,哺乳期需权衡利弊,决定是否停药或停止哺乳。
CYP2C9*2/*3突变患者药物暴露量增加约2倍,需密切监测。
慢性肝病患者本身血栓风险高,使用本品后可能出现门静脉血栓。慢性ITP患者中约有7%发生动静脉血栓事件。有遗传性血栓形成倾向、恶性肿瘤、长期制动、肥胖、吸烟等风险因素的患者应慎用。
ITP患者停药后血小板计数通常在2周内回落至基线,出血风险增加,尤其是合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物时。停药后需密切监测,必要时重启ITP治疗。
长期使用TPO受体激动剂可能导致骨髓网硬蛋白沉积。治疗期间建议定期进行外周血涂片和全血细胞计数检查,若出现疗效下降或外周血形态异常,应考虑骨髓活检。
本品不适用于MDS相关血小板减少的治疗,可能刺激髓系恶性肿瘤进展。确诊ITP前必须排除MDS。
此类患者用药经验有限,需严格评估风险获益。
本品含乳糖,患有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应服用。
与CYP2C9/CYP3A4/5中强效抑制剂合用时需谨慎,可能增加药物暴露量。
合用(如氟康唑、伊曲康唑)会增加阿伐曲泊帕暴露量,ITP患者需降低起始剂量并加强血小板监测。
合用(如利福平、恩扎卢胺)会降低阿伐曲泊帕暴露量,ITP患者需增加起始剂量并加强监测。
如环孢素,对阿伐曲泊帕暴露量影响无临床意义,无需调量。
可能降低血小板计数,需注意监测。
与皮质类固醇、达那唑、静注免疫球蛋白等合用时,需监测血小板计数,避免超出目标范围。
疲劳(常见)、贫血、骨痛、肌痛、发热、门静脉血栓(少见)。
极常见:头痛、疲劳。
常见:头晕、感觉异常、眩晕、恶心、腹泻、呕吐、上腹痛、胀气、关节痛、背痛、四肢痛、肌痛、皮疹、痤疮、瘀点、瘙痒、鼻衄、呼吸困难、高血压、食欲减退、高脂血症、血小板减少、贫血、脾肿大、血糖升高/降低、甘油三酯升高、ALT升高、乳酸脱氢酶升高、胃泌素升高。
少见:血栓事件(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卒中、心肌梗死)、视网膜动脉阻塞、白内障、听力过敏、脱水、铁缺乏、情绪不稳、认知障碍、味觉障碍、脱发、皮肤出血、血尿、月经过多、骨髓纤维化等。
未知:过敏反应(面部肿胀、舌肿、皮疹)。
对阿伐曲泊帕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无需特殊储存条件,置于儿童无法触及处。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7月18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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