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塞伐艾替尼可通过国内的医院药房或者是药店购买。
1、医院药房:塞伐艾替尼作为处方药,患者需在有肺癌靶向治疗经验的医疗机构就诊,经基因检测确认HER2TKD活化突变后,由医生开具处方,在院内药房或指定合作药房取药。
2、实体药店:一些大型的实体药店可能会售卖塞伐艾替尼,患者需要出示医疗处方后获取药物。
首次出现稀便或排便频率增加时,应立即开始抗腹泻治疗,增加液体和电解质摄入。
根据严重程度,医生可能暂停用药、减量或永久停药。
用药前需检测ALT、AST和总胆红素,治疗第1个月每2周监测一次,之后每月监测一次。若ALT或AST≥3倍正常值上限且总胆红素≥2倍正常值上限,需永久停药。

图片来自公开渠道(如FDA官网、原研药厂官网等),仅供参考。
表现为咳嗽、发热、呼吸困难,一旦确诊间质性肺病或肺炎,需永久停药。用药期间出现新发或加重的呼吸道症状时,应立即就医。
约14%的患者出现眼部症状,包括干眼、视力模糊、角膜微囊肿等,其中1例出现一过性单侧失明。出现新发或加重的眼部症状时,应立即转诊至眼科医生。3级或4级眼毒性需永久停药。
用药期间需定期监测胰酶水平,出现上腹痛放射至背部、伴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告知医生。
4级胰腺酶升高需永久停药。
动物研究表明,塞伐艾替尼可对胎儿造成伤害,孕妇禁用。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需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男性患者如有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也需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口服后约2小时达到血药峰浓度。
高脂饮食可使Cmax下降56%、AUC下降28%,低脂饮食无显著影响。
表观分布容积28L,血浆蛋白结合率95%。
塞伐艾替尼主要通过CYP3A(主要途径)、CYP1A1(次要途径)和葡萄糖醛酸化代谢。
有效半衰期约8小时,表观清除率约3.1升/小时。单次口服40mg放射性标记药物后,约84%的剂量经粪便排出(其中14%为原形药),约10%经尿液排出(其中1.3%为原形药)。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25年11月19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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