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是美国Exelixis公司研发的小分子多靶点酪氨酸激酶抑制剂。2012年11月FDA率先批准其用于进展性转移性甲状腺髓样癌,后不断扩大适应症,被誉为“靶向万金油”。
FDA(说明书)推荐的常用剂量:
每日口服140毫克,直至患者不再获得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体表面积(BSA)大于或等于1.2平方米:每日60毫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单药治疗:每日口服60毫克,直至患者不再获得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与纳武利尤单抗联合使用,每日40毫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片剂:每日口服60毫克,直至患者不再获得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体表面积大于或等于1.2平方米:每日60毫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体表面积小于1.2平方米:每日40毫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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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片剂和胶囊剂不可互换。
2、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应空腹服用,至少在餐前2小时或餐后1小时服用。
3、不得打开、掰开、压碎或咀嚼片剂或胶囊剂,应整粒用一整杯水送服。
4、若距离下次服药时间不足12小时,则跳过漏服剂量,无需补服。
5、服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期间,不得食用已知会抑制或诱导CYP450活性的食物(如葡萄柚)或营养补充剂(如圣约翰草)。
心血管系统:血压(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
肌肉骨骼系统:口腔检查(由于存在下颌骨坏死风险,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定期检查)
肾脏:尿蛋白(治疗期间定期监测)
内分泌系统:甲状腺(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
代谢:血清钙(治疗期间定期监测)
轻至中度肾功能损害:不建议调整剂量。
重度肾功能损害:尚无相关数据
轻至中度肝功能损害:每日口服80毫克
重度肝功能损害:不建议使用。
轻度肝功能损害:不建议调整剂量。
中度肝功能损害:每日40毫克,或对于体表面积小于1.2平方米的儿童患者,每日40毫克减至20毫克。
重度肝功能损害:不建议使用。
轻至中度肝功能损害:每日口服40毫克
重度肝功能损害:不建议使用。
(1)若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大于3倍正常上限(ULN)但不超过10倍正常上限,且同时总胆红素小于2倍正常上限,暂停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和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恢复至0级或1级,并考虑酌情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恢复后可考虑重新使用其中一种或两种药物。
(2)若ALT或AST大于10倍正常上限,或大于3倍正常上限且同时总胆红素至少为2倍正常上限,永久停用卡博替尼(Cabozantinib)和纳武利尤单抗。若怀疑为免疫介导的反应,可考虑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dosage/cabozantini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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