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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使用菲达替尼对于确保疗效和减少不良反应至关重要。其用法用量需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体能状况及耐受性由专业医生进行个体化制定。
对于基线血小板计数≥50×10⁹/L的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口服400mg,每日一次。
服用芦可替尼的患者:开始使用本药前,应逐渐减量并停用芦可替尼。
硫胺素(维生素B1)评估: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定期以及根据临床需要,均需评估患者的硫胺素水平和营养状况。
给药方式:与高脂肪食物同服,可能降低恶心、呕吐的发生率。
剂量调整依据:后续用药剂量需根据患者是否合并使用CYP450 3A4抑制剂、肾功能状况、既往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或硫胺素水平进行调整。
适用范围:用于治疗中危-2型或高危型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或继发性(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后、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后)骨髓纤维化(MF)患者。
轻度至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89mL/min):无需调整剂量。
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5-29mL/min):需将剂量减至200mg/天。
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无需调整剂量。
重度肝功能不全(总胆红素>3倍正常上限[3×ULN],且伴任意水平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不推荐使用本药。
肝功能监测:开始治疗前需获取患者基线肝功能检查结果,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且在出现临床指征时及时检测。
若患者无法耐受200mg/天的剂量,应停用本药。
合并用药期间:需将本药剂量减至每日口服200mg,每日一次。
停用抑制剂后:停用CYP450 3A4强抑制剂后的前2周,本药剂量应调整为每日口服300mg;若患者耐受良好,之后可恢复至每日口服400mg。
输血依赖患者:治疗期间出现输血依赖的患者,需考虑降低本药剂量。
4级血小板减少症或伴活动性出血的3级血小板减少症:暂停用药,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2级及以下或恢复至基线水平;恢复用药时,剂量应比末次给药剂量降低100mg/天。
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暂停用药,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2级及以下或恢复至基线水平;恢复用药时,剂量应比末次给药剂量降低100mg/天。
3级及以上恶心、呕吐或腹泻(48小时内支持治疗无效):暂停用药,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1级及以下或恢复至基线水平;恢复用药时,剂量应比末次给药剂量降低100mg/天。
3级及以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或胆红素升高:暂停用药,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1级及以下或恢复至基线水平;恢复用药时,剂量应比末次给药剂量降低100mg/天;剂量降低后需更频繁地监测ALT、AST及胆红素(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水平。若再次出现3级及以上升高,应停用本药。
3级及以上其他非血液学毒性反应:暂停用药,直至不良反应缓解至1级及以下或恢复至基线水平;恢复用药时,剂量应比末次给药剂量降低100mg/天。
硫胺素评估: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定期以及根据临床需要,均需评估患者的硫胺素水平和营养状况。
硫胺素缺乏患者:硫胺素缺乏的患者不可启动本药治疗;治疗前需补充硫胺素至正常水平,治疗期间若硫胺素水平降低,也需及时补充。
疑似韦尼克脑病患者:若怀疑患者发生韦尼克脑病,需立即停用本药,并启动肠外硫胺素治疗;持续监测患者症状,直至症状缓解或改善,且硫胺素水平恢复正常。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5月12日,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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