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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曲波帕(eltrombopag)的用法用量需基于临床场景、患者个体特征及疾病状态进行精准设定,患者在用药前需咨询医生。
初始剂量:口服150mg,每日一次;
亚裔患者(如中国人、日本人、台湾人、韩国人或泰国人)初始剂量:口服75mg,每日一次。
治疗持续时间:6个月
注:若基线ALT或AST水平超过正常上限(ULN)的6倍,需待转氨酶水平降至5倍ULN以下方可用药。艾曲波帕需与标准免疫抑制疗法同时开始使用。不得超过初始剂量。
初始剂量:口服50mg,每日一次;必要时每2周以50mg为增量调整剂量,目标是使血小板计数维持在50-200×10⁹/L之间。
亚裔患者初始剂量:口服25mg,每日一次;必要时每2周以50mg为增量调整剂量,目标是使血小板计数维持在50-200×10⁹/L之间。
维持剂量:能使血小板计数维持在50-200×10⁹/L之间的最低剂量。
最大剂量:口服150mg,每日一次。
治疗持续时间:若用药16周后仍无血液学反应,应停药。
注:对于达到三系反应(包括脱离输血依赖)且持续至少8周的患者,本药剂量可减少50%。若减量后8周内计数保持稳定,可停药。若血小板计数降至30×10⁹/L以下、血红蛋白降至9g/dL以下或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降至0.5×10⁹/L以下,可按之前的有效剂量重新用药。若发现新的细胞遗传学异常,需考虑停药。
初始剂量:口服50mg,每日一次
东亚裔患者(如中国人、日本人、台湾人、韩国人)初始剂量:口服25mg,每日一次。
维持剂量:为降低出血风险,能使血小板计数维持在50-200×10⁹/L之间的最低剂量。
最大剂量:口服75mg,每日一次。
治疗持续时间:若以最大每日剂量治疗4周后,血小板计数仍未升至足以避免临床显著出血的水平,应停药。
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含分类),包括血小板计数,每周一次直至血小板计数稳定,之后每月一次。停药后至少4周内仍需每周监测。血小板计数通常在开始治疗后1-2周内上升,停药后1-2周内下降。
初始剂量:口服25mg,每日一次
维持剂量:能使血小板计数达到并维持在足以开始和继续接受聚乙二醇干扰素与利巴韦林抗病毒治疗水平的最低剂量。
最大剂量:口服100mg,每日一次
治疗持续时间:当伴随的抗病毒治疗停止时,本药也应停用。
注:必要时每2周以25mg为增量调整每日剂量,具体根据血小板计数反应而定。开始抗病毒治疗前,每周监测血小板计数。抗病毒治疗期间,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含分类),包括血小板计数,每周一次直至稳定,之后每月一次。通常在使用艾曲泊帕的第一周内,血小板计数开始上升。
1-5岁:初始剂量口服25mg,每日一次
6岁及以上:初始剂量口服50mg,每日一次
东亚裔患者(如中国人、日本人、台湾人、韩国人)初始剂量:口服25mg,每日一次
维持剂量:为降低出血风险,能使血小板计数维持在50-200×10⁹/L之间的最低剂量。
最大剂量:口服75mg,每日一次
治疗持续时间:若以最大每日剂量治疗4周后,血小板计数仍未升至足以避免临床显著出血的水平,应停药。
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含分类),包括血小板计数,每周一次直至稳定,之后每月一次。停药后至少4周内仍需每周监测。血小板计数通常在开始治疗后1-2周内上升,停药后1-2周内下降。
初始剂量
2-5岁:口服2.5mg/kg,每日一次。
6-11岁:口服75mg,每日一次。
12岁及以上:口服150mg,每日一次。
亚裔患者(如中国人、日本人、台湾人、韩国人或泰国人)初始剂量
2-5岁:口服1.25mg/kg,每日一次。
6-11岁:口服37.5mg,每日一次。
12岁及以上:口服75mg,每日一次。
治疗持续时间:6个月。
注:若基线ALT或AST水平超过正常上限(ULN)的6倍,需待转氨酶水平降至5倍ULN以下方可用药。艾曲波帕需与标准免疫抑制疗法同时开始使用。不得超过初始剂量。
艾曲波帕适应症较多,所对应的用法用量内容也较多,建议您阅读完整药品说明书了解具体信息。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06月,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02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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