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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拉尼(Idelalisib)的用法用量需严格依据适应症、患者整体状况及是否联合其他药物(如利妥昔单抗或苯达莫司汀)进行个体化调整。
艾德拉尼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50mg,每日口服两次,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对于接受治疗超过数月的患者,其最佳且安全的给药方案尚未明确。
请整片吞服。
若忘记服药,但距计划服药时间未超过6小时,应尽快补服,然后按原计划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若超过6小时,则应跳过该次漏服剂量,在下次常规服药时间服用正常剂量。
针对特定不良反应,建议进行如下剂量调整。对于其他严重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应暂停艾德拉尼直至症状消退。若在因其他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毒性反应中断治疗后恢复用药,应将剂量减少至每次100mg,每日口服两次。若在再次用药后,其他与艾德拉尼相关的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毒性反应复发,则应永久停用艾德拉尼。
ALT/AST升高>3-5倍正常值上限:维持艾德拉尼当前剂量。至少每周监测一次,直至ALT/AST≤1倍正常值上限。
ALT/AST升高>5-20倍正常值上限:暂停艾德拉尼。至少每周监测一次,直至ALT/AST≤1倍正常值上限,之后可考虑以每次100mg、每日两次的剂量恢复用药。
ALT/AST升高>20倍正常值上限:永久停用艾德拉尼。
总胆红素>1.5-3倍正常值上限:维持艾德拉尼当前剂量。至少每周监测一次,直至总胆红素≤1倍正常值上限。
总胆红素>3-10倍正常值上限:暂停艾德拉尼。至少每周监测一次,直至总胆红素≤1倍正常值上限,之后可考虑以每次100mg、每日两次的剂量恢复用药。
总胆红素>10倍正常值上限:永久停用艾德拉尼。
中度腹泻:每日排便次数较基线增加4-6次;重度腹泻:每日排便次数较基线增加≥7次。
中度腹泻:维持艾德拉尼当前剂量。至少每周监测一次,直至症状缓解。
重度腹泻或需住院治疗:暂停艾德拉尼。至少每周监测一次,直至症状缓解,之后可考虑以每次100mg、每日两次的剂量恢复用药。
危及生命的腹泻:永久停用艾德拉尼。
任何有症状的肺炎:对于出现任何严重程度的有症状肺炎的患者,均应停用艾德拉尼。
3级或更高级别的败血症或肺炎:中断艾德拉尼治疗,直至感染消退。
巨细胞病毒感染或病毒血症证据:对于有任何级别活动性巨细胞病毒感染或病毒血症证据的患者,应中断艾德拉尼治疗,直至病毒血症消退。若恢复用药,应至少每月通过PCR或抗原检测监测患者巨细胞病毒再激活情况。
耶氏肺孢子菌肺炎感染证据:对于任何级别疑似耶氏肺孢子菌肺炎感染的患者,应中断艾德拉尼治疗。若感染确诊,则永久停用艾德拉尼。
肠穿孔证据:对于发生肠穿孔的患者,应永久停用艾德拉尼。
疑似或确诊的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物反应,或其他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皮肤反应:对于疑似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或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物反应的患者,应中断艾德拉尼治疗,直至明确反应病因。对于确诊上述疾病或其他严重或危及生命皮肤反应的患者,应永久停用艾德拉尼。
超敏反应证据:对于发生严重超敏反应的患者,应永久停用艾德拉尼。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0至<1.5Gi/L:维持艾德拉尼当前剂量。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5至<1.0Gi/L:维持艾德拉尼当前剂量。至少每周监测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5Gi/L:中断艾德拉尼。至少每周监测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直至≥0.5Gi/L,之后可考虑以每次100mg、每日两次的剂量恢复用药。
血小板计数50至<75Gi/L:维持艾德拉尼当前剂量。
血小板计数25至<50Gi/L:维持艾德拉尼当前剂量。至少每周监测血小板计数。
血小板计数<25Gi/L:中断艾德拉尼。至少每周监测血小板计数。当血小板计数≥25Gi/L时,可考虑以每次100mg、每日两次的剂量恢复用药。
对于在服用艾德拉尼的患者中观察到的淋巴细胞增多,不建议调整剂量。观察到的这种淋巴细胞增多是一种药效学效应,若无其他临床发现,不应视为疾病进展。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2年2月18日,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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