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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通常以单次25.92mg作为起始剂量贴敷给药,原则上连续用药4周后,增量至维持剂量单次51.84mg。贴敷部位需选择背部、上臂部或胸部的正常健康皮肤。起始阶段单次贴敷持续4天,每3~4天更换1贴,每周给药2次。
给药频次与时长:单次贴敷原则上使用1贴,单次贴敷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天。每周2次的贴敷更换时间建议固定星期,保持给药节律稳定。
剂量滴定要求:25.92mg规格并非临床有效维持剂量,仅用于剂量滴定阶段或临时减量场景,需在耐受的前提下逐步增量至51.84mg维持剂量。
增量原则:增量过程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耐受性,重点关注消化系统不良反应,仅在临床判断患者耐受良好时,方可增量至51.84mg维持剂量。
停药后重启给药:若停药间隔达到或超过4天,原则上需从起始剂量25.92mg重新开始给药;重启后需维持当前剂量至少2周,确认患者耐受良好后方可逐步增量。若停药间隔不足4天,可按停药前的使用剂量或患者可耐受的剂量直接重启给药。
联合用药禁忌:利斯的明透皮贴剂不得与其他具有胆碱酯酶抑制作用的抗痴呆药物联用,包括多奈哌齐、加兰他敏的口服制剂或透皮贴剂,以及每日1次给药的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用药管理要求:利斯的明透皮贴剂需在医护人员或照护者的全程监督管理下使用,确保患者按时、规范贴敷。
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医嘱,密切关注耐受情况和不良反应,并定期复查。如有疑问或出现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参考资料: 日本药监局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5月,说明书网址:https://www.info.pmda.go.jp/go/pack/1190700S5024_1_02/?view=frame&style=XML&lang=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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